天津大学MPA项目2021政策宣讲会 | 中国商学院MBA/EMBA/MEM项目招生巡展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0-04-22 16:53 播放次数: 5009

1999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MPA。2000年设立首批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MPA)授予点 ,以培养在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化的公共管理者和公共领导者。 MPA教育是一种应用型、职业型而非学术型的研究生教育。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秉承天大百年老校“实事求是”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办学传统,要求MPA教育每门课、每个教学环节都要有精品意识,品牌意识 注重培养:严谨、系统、科学的管理能力;务实的操作与实施能力


以人为本的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两年。 在学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方可取得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多M的交流平台 


MPA、MBA、MEM、MPAcc、EMBA齐聚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1991年首批开展MBA教育的9所院校之一 2000年首批开展MPA教育的院校之一 2002年首批EMBA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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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项目使命


致力于成为集教学、科研与服务于一体的公共管理政策智库、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