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导师邵鲁宁:切莫让劣质专利迷惑了双眼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02-18 10:50 浏览量: 3908

MBAChina网讯】2018年11月2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公布了其《2018至2022年战略规划》。该规划阐述了USPTO所制定的如下战略目标:优化专利质量与时效性;优化商标质量与时效性;通过强化国内和国际领导力来提高全球范围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保护。该项规划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要求通过高质量和时效性检查、评审流程来识别和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特别强调被授权专利的可靠性和高质量的商标检查,以促进权力持有者和公众在进行发明和投资的时候对专利授权和商标注册有充分信任。这是美国政府管理部门从公共事务管理的角度来强化提升专利质量,实现国内和国际领导力的一项新规划,预计未来将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性规定陆续出台。

这方面,我国也开始重视和进行相应的部署。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新形势下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专利质量的政策措施。未来世界各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对于我们落后追赶中的经济体而言,仅仅从管理部门单方面一厢情愿的拉动还是不足的,创新的各个主体如何激发内生性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促进高水平成果的产出,才是最有效和最广泛的源动力。

那么,中国专利的整体水平现状如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数据,2017年全球共有317万个专利申请,其中,中国受理了138万个专利申请,远远超过美国(60万件),占全球总量的43.5%。但是,国际专利数量看,2017年全球的发明者共提交了24.35万件PCT申请(根据WIPO《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单独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来在许多经济体为其发明寻求保护),中国内地的PCT申请量在全球排名第二(4.89万件),次于美国的申请量(56680件),高于紧随其后的日本(48206件)、德国(18948件)以及韩国(15752件)。代表更高水平的发达国家市场共同专利数量看,根据OECD的数据统计2015年全球的三方同族专利(来自于欧洲专利局 、 日本专利局 、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保护同一发明的一组专利)数量55684.89件,全球仅有9个国家的三方同族专利数量超过千件。其中,日本和美国的三方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万件,分别达到17360.86件和14886.27件,排名后面七位的分别是德国(4454.71件),中国(2889.33件),韩国(2703.29),法国(2578.39),英国、瑞士和荷兰2015年也均在千件以上。以上数据显示,中国的创新成果产出效率和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探求专利质量提升的首要前提是要明确什么是高质量的专利,即对“专利质量”的概念进行界定,把握专利质量的基本构成要素,或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地探讨专利质量提升的路径。然而目前国内外对于专利质量尚无统一定义。国内外对专利质量的界定主要从专利审查、法律、技术、经济四个方面来进行。比如,根据Burke和Reitzig(2007)的观点,专利审查质量是指专利局依照专利授权的技术质量标准对专利做出的一致性分类,即经审查授权的专利符合法律要求的程度。基于专利技术进步的重要程度,诸多学者将专利引用次数作为专利质量的代理变量,研究表明,专利的被引证数越多,表示该技术的先进性和影响力越强,其质量或重要性越高(Boeing和Mueller,2016;Fisch等,2017)。

对于企业的研发投入而言,什么是高水平的产出?什么是高质量的专利?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尤建新教授在“2018发展与管理”论坛指出,企业的专利在技术进步以及市场转让过程中所显示的价值特征体现了其产品属性。专利是一种逻辑产品,具有无形性,它是研发人员智慧的结晶,以文档的形式存在,往往可以映射于某一特定产品或其制造方法可实现的市场价值。专利不存在实体,不具有原材料属性,只能在开发、申请、授权和应用过程中通过一系列活动来辨别质量的高低,但是专利具有使用价值,且专利的排他性决定了专利的使用权只属于专利权人。

企业专利是企业研发活动的一种产品,基于其使用价值和可转让性,从产品的视角认为,专利质量是指专利在形成过程中满足其质量属性和专利权人使用价值的属性组合的程度。专利的质量特性包括功能性(功能性、可靠性)、经济性(效率性、可移植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同时兼有文本质量特性。具体的解释为,企业专利在提供完整清楚的技术方案和合理保护诉求的基础上,是否满足专利审查和专利申请人的功能要求,是否新颖、是否创新和是否有实用价值,是否可以为专利权人收回研发成本并产生净收益,是否可以为他人利用并带来商业回报,是否可以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保持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上的价值水平等一系列质量特性的综合体现。

2017年格力、美的、奥克斯等都卷入空调专利大战,几大空调巨头之间的专利诉讼案达数十件。但是最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多项审查决定,超过60%的涉案专利被宣布无效。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企业拿到专利授权的时候就可以证明这是高水平产出吗?就可以以此获得各种奖励吗?既然被授权的专利还在保护期,为什么就突然死亡了呢?当时专利产生、申请、审查、授权、实施是否有致命缺陷呢?在真实的商业竞争中,如果无法保护企业的市场地位甚至市场合法性,那些所谓的专利还有什么价值呢?

在我们还有超过100万项待审核的专利申请中,如何沙里淘金,如何去伪存真,不仅仅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更是所有创新企业努力去实现的,否则即使拿到一纸文书,也可能仅仅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对于投资人来说就是南柯一梦。(鸣谢对本文作出贡献的同济大学博士生刘冉、上海大学博士生李展儒)

附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18至2022年战略规划》战略目标之一的“优化专利质量与时效性”被分解为以下四个子目标加以落实

子目标1:优化专利申请期间

子目标2:授权更可靠的专利

子目标3:通过事务效率提升促进创新培育

子目标4:加强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运作

A 优化期间和检查时间表

A 提高审查员的能力以保证审查期间最好的技术能力

A 提高专利相关人的体验

A 及时解决上诉和当事人之间的事宜

B 调整审查能力与申请的工作量相匹配

B 改进技术和法律培训的内容、交付和及时性,以实现更可预测的结果

B 优化专利系统内部用户的信息技术工具的开发和交付,以确保他们拥有进行全面检索和审查所需的工具

B 在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简化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平衡和可预测性

C 借鉴国际成果加速工作效率

C 使用专利质量数据识别需要改进的方面,以实现更一致的结果

C 增强专利系统外部用户接入IT界面可行性

C 强调整体书面质量,良好支持申请和意见的推理,以及决策一致性

D 识别并提供额外的诉讼选项

D 重新定义生产标准以实现高质量专利的期望和目标

D 改进对国内和国际专利申请文件的可搜索访问路径,包括对现有技术和办公规范的搜索

D 增加内部和外部参与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以促进相互理解

E 提高质量指标的透明度和沟通

E 全国范围内招募和吸引相关人才

E 开发和增强工具以提高透明度并增加对业务数据的使用

F 记录并标准化最佳实践以促进后续规划

F 全国范围内招募和吸引相关人才

G 协调整个专利组织的外展工作,并评估这些努力对专利生态系统的影响

【作者简介】

邵鲁宁博士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与战略系教师

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

同济创业谷导师

首批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编辑:

(本文转载自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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