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E招生 | 厦门大学EMBA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2024-04-02 14:35 浏览量: 1665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已经顺利通过AMBA、EQUIS、AACSB国际商学院三大认证,其中AACSB是商科和会计双认证。工商管理教育百年来一脉相承,已连续两届在教育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中跻身全国前三。

厦门大学EMBA自2002年创办,全球遴选和聘请师资,高水平名师配置,国际化办学。与全球顶尖商学院建立多个合作平台,游历美国、英国、以色列、德国等国际一流学府,体验国际顶级品牌营销、创新创业、智能制造等前沿课程。以课程和教学质量被誉为中国名校EMBA“五朵金花”之一,连续18年被评为“学员满意度全国第一”,迄今已经培养了逾9000名校友,广泛分布于福建、北上广深等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众多俱乐部及校友组织提供终身学习交流平台。在世界知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商业周刊/中文版》、《经理人》等历次排名中,厦门大学EMBA项目都名列前茅。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厦门大学EMBA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满3年(即本科毕业满3年),或等同于大陆大专毕业满5年。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考生应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4年以上管理工作年限,且为企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生类别

厦门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三、学制

我校EMBA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报名公告:

www.gatzs.com.cn/z/gatyz/

五、志愿填报和计划

考生报考时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报考点通知及准考证说明。

2.考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内容: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

3.初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及考生初试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安排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公告。

2.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和住宿

我校EMBA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为42万元(人民币,总计),分2个学年缴交,每个学年缴交一半。

十、奖、助学金

我校EMBA无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十一、毕业和学位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毕业(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联系方式

(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907/2180928/2180322/2180958

邮箱:embazs@xmu.edu.cn

网址:http://emba.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保欣丽英楼208

邮编:361005

(二)各报考点联系方式:https://www.gatzs.com.cn/z/gatyz/。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经理教育中心

2024年3月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厦门大学EMBA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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