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数字经济再出发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4-02-04 18:34 浏览量: 2790

题记:2023年10月14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北京举办。该论坛由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办。本文根据北大国发院黄益平教授在论坛上的主旨演讲整理。

今天我想和大家讨论的题目是“数字经济再出发”,定这个题目有三个考虑:

第一,数字经济发展本身就是创新的成果,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创新的支持。

第二,数字经济的发展对高质量发展而言意义重大。无论是商业模式创新还是硬科技创新,数字技术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我们今天论坛的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其所在地杭州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镇。

我国数字经济的现状如何?

关于中国数字经济的现状或实力,有两个可供观察的视角。

第一,从总量来看,我国的数字经济在全球排名第二。数字经济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产物,以前我们的企业和行业一直追着工业革命创新的步伐,并且在前三次工业革命期间距离前沿技术和经济创新比较远,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一次历史性的转变,我们终于站在了创新的前排位置。数字经济有可能是决定国际经济竞争力的新领域,所以各国,特别是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积极布局,我国也不例外。我国数字经济全球排名第二,主要指的是我国数字经济的市场规模、渗透率、覆盖面和一些业务模式的发展。近几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中美之间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呈扩大之势。这些变化属于正常现象,但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比如,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家数字经济公司,2020年时中国有两家入围到2022年已经全部出局。

第二,从结构来看,数字经济中有个很重要的概念——独角兽公司,指那些还没上市,但创业不足10年市值已经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这些公司很有可能成为未来数字经济领域的巨无霸企业,因此独角兽公司的数量也成为展示一个国家、一个经济体数字经济潜在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指标。2018年以前,我国新增独角兽公司的数量基本与美国持平,现在这一数量的增长速度出现明显回落。

为何中美数字经济落差加大?

关于中美数字经济的落差加大,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有三:

1.地缘政治。美国对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技术限制。在中美经济矛盾日渐凸显时,一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市值回落非常明显。市值的回落可能反应出业务的变化,也可能反应出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公司在美国估值的判断。自中美贸易战以来,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市值缩水明显,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在中国公司跌出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大数字经济公司排行榜。这种现象主要反应了估值变化,不能简单理解为中国相关公司业务出问题。这种估值变化对独角兽公司的数量也有影响,毕竟独角兽公司需要对标上市公司才能确定自己当下的估值。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市值明显缩水,再叠加一些特殊因素,中美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就会拉大。当然,中美之间技术合作的减少也直接影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

2.反垄断。自2020年开始反垄断落地,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数据治理、预防金融风险等目标而连续采取了多项管制措施。虽然事出有因、师出有名,但政策落地的时间正处于严重的新冠疫情期间,叠加执行层面的“九龙治水”现象,使很多企业受到多重冲击。客观而言,相关举措对行业发展的信心和业务发展态势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既然是专项整治,意味着要集中火力,规范那些过去不够规范的行为。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放缓,可以理解。专项整治也有很清晰的目标——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目前专项整治已经结束,整个行业步入常态化监管阶段。所谓常态化监管,就是要把重点更多地放在发展上,这是我们下一步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3.技术能力。与美国相比,中国数字经济的优势多在商业模式层面,包括互联网的应用、渗透和覆盖等等,但前沿技术与美国尚有明显差距。从具体业务看,我国在消费互联网的产业领域做得非常不错,但覆盖十亿人后,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限。我认为下一步突破的重点可能在物联网、产业互联网等新领域。这些新领域在技术和管理方面都有一些新要求,这一点与过去的消费互联网有所不同。

我国数字经济如何赶超?

面对中美落差,尤其是扩大之势,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赶超?如何追赶?这的确是个问题。

如果把中美各自最大的十家创新公司放在一起对比,可以发现有美国的前十大公司有七家主要靠技术驱动,另外三家则是商业模式驱动。中国前十家公司的比例恰好相反。不难看出中美之间的技术差异很明显,美国数字经济做得好,很大的优势就是技术领先,特别是原创性技术比较多;中国则是在应用领域比较好。把中国数字经济定义为大而不强符合事实,毕竟与我们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度吻合,不能指望一个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前沿技术领域全球领先。

令人鼓舞的是,即便在一些前沿技术创新领域,目前中国赶超的趋势很明显。在近期两位英国学者发布的报告中,与美国、日本和欧洲相比,我国在一些前沿技术领域相对贡献的数量增长很快,尽管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但进步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这份报告的结论认为,中美两国的前沿技术创新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虽然仍有差距,但差距确实在缩小。不过这两位学者也承认,中国很多数字技术的创新,包括一些前沿性的创新,仍然是基于美国科研机构和学术机构所发明的基础性或原创性技术。如果中美之间的矛盾持续激化,中国目前的前沿技术创新还能否持续下去?这是个大问题。

哈佛大学一名教授曾就国家创新能力展开研究。在这位教授及其研究团队看来,一国的创新能力主要取决于两类因素,一是投入多少科研人员、资金和经费,二是投入产出的效率。该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开放度、科研机构参与度、私营部门参与度、技术专业化程度、知识存量等指标对一国的创新能力而言至关重要。

我认为上述指标为我们判断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框架。我国的数字经济想要持续发展,保持相对领先的地位,从技术角度看,我们的创新不仅要跟上现在的发展,还应该尽量加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特别关注一些问题。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目前我们已经加大保护的力度,但仍有很大改进空间。再比如开放度问题,我认为要特别关注对外交流,这是技术进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交流涉及到语言和科研合作问题,这也是科研人员需要重视培养的一种能力。特别是在当前美国对我国技术限制的背景下,我们不仅要继续重视自主创新,同时还要持续重视对外交流。

此外还有民营企业参与创新的问题。无论是经济创新还是技术创新,我国民营企业的贡献率都在70%以上。民营企业在未来的经济技术创新中能够发挥何种作用?国家可能给予这些企业多大的发展空间?我认为要从政策层面对此展开深入探讨。

常态化监管应当遵循怎样的思路?

常态化监管的目标是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我看来,常态化监管应当遵循五个基本思路。

1.平衡。任何经济的监管,特别是数字经济的监管,最后肯定要在规范和发展间求得平衡。数据治理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如果放任会造成数据滥用,引发很多问题;如果管死,大数据分析又可能不复存在。因此怎样找到平衡点很重要。

2.协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协调。很多政策之间的统筹不完善,接轨不顺畅,需要进一步协调。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避免“九龙治水”问题。

3.透明。治理的规则要透明。目前我们制定了很多规则,相信各界都希望这些规则稳定、透明。稳定透明的规则才可以给行业发展一个稳定的预期。

4.国际化。数字经济从本质上看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国际化的经济活动细胞。

5.回应。监管本身就是一项很新的业务,对于数字经济这样一项创新业务的监管更可以说是“新上加新”。新业务通常具有很多新特点,其优点和风险难以一目了然,未来可能面临何种挑战或许业务部门自己都不清楚,监管部门更无从知晓。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建立良好的日常动态沟通机制,逐步形成一种既能控制风险,又利于发展的监管框架,这非常重要。

我相信,只要能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制订好的规则,企业定能带给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们过去的经验足以证明这一点。

编辑:杨怡

(本文转载自北大国发院EMB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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