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正式发布!

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03-24 12:02 浏览量: 7862

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学院设立督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

三、招生计划

学校对招生学院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学院结合学科发展、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招生计划,自主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及总分成绩达到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复试组织工作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必须采用同一复试方式。提倡现场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需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准备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复试组织工作需规范有序,防止拥堵。面试时考生应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过道处聚集等候。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需统一复试平台,并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实现远程复试和现场监控要求,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复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准确掌握考生复试条件,必要时积极为其提供远程复试支持和帮助。针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发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4.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

5.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6.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如英语单独面试,复试专家至少由两名导师组成。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和监督。

7.关键环节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关键岗位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同时开展工作,如命题、制卷、评卷、统分与登分、线下“三随机”、调剂系统操作等工作至少由两名老师一起完成,并签字确认。

8.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9.学院督查组必须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和巡视督查组。

10.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笔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综合素质考察成绩*(100-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考核形式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知识考核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若采用网络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满分55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5分)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满分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能力测试外语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

3.加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五)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3日-4月12日,学院需在4月12日17点前上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待回收进行二次计划分配后,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3日-4月16日,学院需在4月17日上午12点前上报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六)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按学院指定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在我校财务处网上缴费的,缴费操作办法见附件3。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七)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3),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且网报时申请了相关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我校仅接收工程类少骨生全日制计划调剂考生。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可包括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等。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四)其他

1.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3.少骨生工程类专项计划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录取顺序,学院应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3.退役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少骨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下同)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可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学校、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体检报告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30日前移交给校医院保健科。

三峡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体检费为172元/人,并在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交招生学院。

5.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入学核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科目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

(3)公布本学院举报申诉渠道。

3.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核。

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832(纪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jwjcc@ct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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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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