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4414)网上确认须知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2-10-29 17:19 浏览量: 2585

2023年全国

联考网上确认

请仔细阅读!

各位亲爱的EMBA考生: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结合疫情防 控工作需要,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4414)2023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工作实行网上确认。

一确认对象

符合我校“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4414)公告”要求,已于10月25日22:00 前完成网上报名且已通过研招网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编号前四位:4414),请按照本须知及网上确认系统要求,及时上传报考所需电子文件材料,完成报考信息确认工作。未按要求网上缴费、未按网上确认要求上传电子文件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网报时选择其他报考点考生(报名编号前四位非 4414)请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工作。

二确认时间

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4414)考生信息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0 日至11月4日(每日9:00-12:00、13:00-16:30)(建议考生11月3日前完成本人的信息核对及资料提交步骤。以免因首次被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再次提交审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报考点网上确认期间不设置现场咨询及服务点,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材料提交或学籍学历校验存疑需要现场补充审核材料的考生请通过电话与学校研招办沟通,学校将视情况对考生提供确认指导服务工作。

三确认流程

1

考生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或手机 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扫码登录并完 成确认。该系统只在网上确认期间开放,逾期无法完成确认,报考资格无效),按照系统要求网上提交个人相关材料。

2

核对报名号、姓名、报考点,阅读上传材料要求后点击 “开始网上确认”。

3

阅读报考点须知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登 录系统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点击确认后系统默认对须知内容已了解并作出相应承诺。因考生错填、漏填信息等个人原因导 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信息材料虚假或不准确导致的后果 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根据系统确认要求提交所需的照片及审核材料电子版。

5

考生提交材料后,本报考点将根据考生提交材料时间分批次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并注意保持所填写联系方式畅通,确保可以及时接收信息或电话。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3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证明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华南理 工大学咨询点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首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1:00,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下午 16:00。本报考点将于11 月4日16:30 前完成审核,考生提交材料后应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未确认、未通过审核者一律不准在本报考点考试。

四材料要求A所有考生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本人近三个月内电子证件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若被录取还将用于入学后学生 证、校园卡照片,也是留档备查照片,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确保照片真实、规范。不符合要求者,网上审核将不予通 过。

    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尺寸:宽高比例 3:4;

(2)大小:≤5M;

(3)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

(4)背景颜色:蓝色或白色,不能使用其他背景颜色。

(5)其他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 证件照,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 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 2/3;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 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五官 或造成阴影;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 效,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

图例: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正反面两个文件,分别上 传)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尺寸:400 像素(宽) * 300 像素(高),照片要端正, 比例协调。

(2)大小:≤500KB

(3)格式:jpg 格式

(4)其他要求: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请确保身份证正反 两面边框完整、信息完整、照片清晰。

图例: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时,身份证正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 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 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B不同类型考生分别提供的证明材料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手写声明本人符合考点选择要求类型并列 明所符合条件,签名后拍照上传确认系统,同时根据所选条件提 供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1)校址为广州市的高校 2023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 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下同),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一般应为 7 天内)。

(2)校址不在广州市的高校 2023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按 前述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更新日期一般应为 7 天内)以外,广州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 簿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实习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所在高校教务或学工部门出具的实习证明。

2.往届生

(1)广州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

(2)户籍不在广州但工作所在地为广州的考生,须提供工作 合同和近三个月广州地区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单独考试”(030107 经济法学 02 方向经济法学单考班和 085801 电气工程 20 方向电气工程在职单 考班)的考生不需提供户籍及工作合同和社保材料。

3.其他

(1)在校研究生,按应届生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同时 应上传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初试科目选考“5xx”设计绘图类科目(考试时间 6 小 时)的广东省内考生,须符合广东省内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内普 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所在地在广东省的考生(须提 供工作合同和近三个月广东省社保缴纳证明);或在广东实习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所在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证明 材料参考前述要求提供。

C未通过学籍或学历校验考生(见附件)除提交以上证 明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 新日期一般应为 7 天内)及学籍与本人身份一致的证明。样本:

2.非应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更新日期一般应为 7 天内)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告》,以及学历证书与本人身份一致的相关证明(本科毕业后更 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提交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 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号证明)。

样本: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均由考生本人在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学信档 案”频道实名关联本人学籍和学历,以及申请毕业证书进行学历 认证。如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有误,需及时咨询毕业证书颁发学校。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 年 9 月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 网络教育、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 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5.考生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需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 切勿为通过学历验证而使用已失效的身份信息报名考试。

6.根据往年经验,2002 年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高专 毕业证书、获得军队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现役军人等类型考 生,建议尽快通过学信网对所获得学历证书进行学历认证。

D特殊类型考生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考生,不含参加 管理类联考考生)还需提交材料:大学本科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 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研奖励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请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内容清晰,大小不能超 过 10M。

2.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样式(分男性、女性):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样式:

《士官退出现役证》样式:

3.身份证遗失的考生,本人须到华南理工大学现场咨询处, 出具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华南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如报考类别填写为非定向就业,应出具将报考类别由“非定向就业”更改为“定向就业”的书面申请并手写签名,扫描后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

五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本报考点在考生现场确认 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复试录取阶段将再次严格复审 考生报考资格。请考生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资 格,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无论何时 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 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 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 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 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 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 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 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不符合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4414)要求的考生, 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 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留意我校网站相关通知。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下载并用 A4 格式打印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并 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携带考试所需的用具。未携带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予入场考试。本考点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cut.edu.cn/)发布,请广大考生留意关注。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20-87113401

2.电子邮件:adyzb@scut.edu.cn

◇END◇

信息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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