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招生 | 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3-10-11 14:36 浏览量: 2605

甘肃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一、招生规模与专业(领域)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领域)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90532.htm)。

二、学制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款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专业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我校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页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时间

12月23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下的“考试参考”栏目。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安排,并在复试前公布。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其他须加试考生类型和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在复试前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如有变动,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课程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

(二)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执行。

(三)研究生招生学院与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代码)/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30-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赵老师

0931-7609209

zhaozy@gsau.edu.cn

甘肃农业大学是农业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2019年甘肃农业大学工商管理(MBA)教育中心正式成立,同年获得BGA(AMBA)会员认证,成为全国第一批BGA的会员院校之一。中心社会合作与国际合作办学范围广泛,拥有多项联合培养项目,在粤港澳(深圳东莞)、长三角(上海)建有HSE研究院和校级教学实习创业就业基地,与众多企事业组织单位签订助学、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创业等合作协议,开展务实合作,努力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培养高质量工商管理人才。

学校MBA项目立足甘肃、面向西北、辐射全国,秉承“敦品励学,笃志允能”之校训,结合农业科学优势和数智化转型的“丝路绿色智创MBA项目”和“红绿蓝黄特色选修课程体系”(红:甘肃具有的丰富红色教育与思政资源、绿:农业科学和农大特色资源、黄:甘肃独具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资源),推出以德育人、以美化人、以体健人的特色课程体系。

中心积极参加MBA教指委主办的各类师资培训、国内外案例大赛、商业模拟大赛等活动。中心教师、联合会及学生多次荣获“商科教育品牌实力院校”、“年度商科教育影响力人物”、“中国MBA优秀联合会”、“中国MBA优秀干部”、“MBA新锐之星”、第十五届“尖烽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二等奖、第七届国际商学院沙漠友谊赛胡杨奖及团队第八名、第六届国际商学院黄山挑战赛第七名等奖项。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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