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MPA报考指南 | 2021级中共山东省委党校MPA招生信息

MBAChina
2021-08-20 17:36 浏览量: 4249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始建于1938年10月,是全国成立较早的省级党校之一。2018年10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全校(院)现有教职工68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7人,正高级职称75人(含二级教授3人),副高级职称145人,博士12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含离退休5人),汇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多名学者受聘山东大学等高校兼职博士生导师,多名专家兼任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职。内设34个正处级单位及机关党委,其中管理部门17个,事业部门18个。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公共管理、文史、政治和法律、社会和生态文明、应急管理11个教研(培训)部和校刊编辑部、图书和文化馆、信息技术部、研究生院、教师进修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新动能研究院等科研教辅机构,承担山东复旦研究院工作。

一、项目简介

2003年,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等2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专业(MPA)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硬件设施先进,按照“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的理念精心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项目特色

多年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的办学指导方针;本着“务实创新、突出特色,实现党校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在探索中起步,在改革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自1998年相继与山东大学、中央党校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开始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展到今天,已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等2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201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2015年开始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在校学生300多人。

三、招生信息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总计42000元(不含教材费),分三次缴纳。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第五条报名以及初试

报名方式、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报名方式、时间为准。

第六条复试

复试前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1年我校(院)各招生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①笔试(包含外国语、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②业务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④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以上各项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温馨提示: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MPA院校库:https://mpa.mbachina.com/index/detail/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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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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