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项目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的通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2-08-09 00:00 浏览量: 2785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专业会计硕士(MPAcc)。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下设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7个系,建有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学院以创新、创业为特色,设有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2个校级研究院,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1个校级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12个校级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研究所等10个校级研究所。此外,学院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浙江省创新团队1个。

浙江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遵循浙江大学人才培养理念,依托浙江大学雄厚的综合学科优势和卓越的工商管理教育实践,在重视现代会计商业规范和经济洞察本质的同时,聚焦技术引领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财务智能化发展趋势,通过构建跨领域协同创新的知识体系,在全面提升会计和财务综合素养的基础上,致力于培养兼备智能管控、战略整合和价值发现三大创新财务能力,具有全球视野和社会担当,能够引领商业进步和行业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会计领军人才。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目录将于近期公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信息详见文末附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及邮箱),入学后另行通知选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外语成绩优秀;

7.获得过学校高等级奖学金。

二、接收推免生的申请程序

(一)研究生院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者(包含校内、校外)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的“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附件:申报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在“状态查询”栏目修改。所有申请者报名以在系统提交申请为准。

(二)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8月10日

结束时间:2022年9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

2.成绩排名(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

3.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如果上传ZIP文件请清楚命名压缩包内各个文档,以便审阅。)

(四)初选结果及通知

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申请者可在“状态查询”查询审核和复试结果。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将收到短信通知。

复试时间安排详见后续通知,学院将根据情况尽早安排申请人进入复试程序,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五)复试时须递交的材料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与成绩排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

三、推免生的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将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MPAcc网站上的”招生动态“公布,请申请者及时关注网上有关消息。

(二)复试形式

复试环节由学科组织面试,从综合素质、会计学综合知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四方面评定面试成绩。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并列时,以综合素质、会计学综合知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分为依次优先级进行排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向申请者发布待录取通知。

免试生录取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四、学费

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政审不合格;

(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

(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720室。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2年8月9日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浙江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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