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05-14 00:00 浏览量: 2595

各二级工会,各部门: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2015﹞152号,见附件1)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职工疗休养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第二轮(2018-2020年)教职工疗休养。现就2019年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人员和费用

本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新进教职工于次年享有资格。费用为第二轮内(2018-2020年)每人4000元,按照3年2000元、1000元、1000元组合或2000元、2000元的组合进行。进校工作2年(不足1年算一年,下同)、1年的教职工,分别享受2000元、 1000元。费用主要用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等,不能用于其他开支;符合规定的疗休养费用凭据在学校福利费中列报。

二、时间、路线

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期。

省内具体地点见《省教育工会关于公布2018年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的通知》(浙教工﹝2018﹞14号)规定的疗休养基地(见附件3)。具体由二级工会或工会小组组织。

省外疗休养由校工会组织,委托入围的旅行社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二级工会、部门在6月10 日前确定地点、时间、人员等教职工疗休养方案,填写附件4,电子稿件发送到1643621485@qq.com。 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

2. 安排出省疗休养3年内最多1次,当年出省疗休养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疗休养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 报销要求: 报销时需提交与疗休养基地或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有费用明细;疗休养基地或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发票单位:浙江工商大学,税号:1233 0000 4700 0901 80,内容开具疗休养费或旅游综费,也可以直接开具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参加人员名单(须经人事处核实盖章)。交通使用学校后勤车队的须提交内部转账单及后勤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需要经办人、二级工会(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工会负责人审批;费用须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或由财务直接打款给收款单位。

请各二级工会、部门认真组织,及时确定教职工疗休养方案。联系人:杨尚雷;联系电话:28877161/616623.

校工会、人事处、计财处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关于教职工第二轮疗休养政策调整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教育工会确定的教师疗休养基地

附件4: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方案报名表

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doc附件2:关于教职工第二轮疗休养政策调整的通知.doc附件3:浙教工〔2018〕14号_公布_2018年_疗休养基地_目录_通知_(1).docx附件4: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方案.xls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