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时期|用热血和生命为警徽增光——宋兆东⑲

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1-06-17 22:25 浏览量: 4100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人物

简介

宋兆东(1972-1996),男,江西省吉水县人,汉族,中专文化,1993年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队任侦察员,一级警司。

勇担重任 增光警徽

在3年多的刑警生涯中,宋兆东勇担重任,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中,他几次光荣负伤。他所在的大队破获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乎每起都有他的参与。

1996年11月10日晚,宋兆东与同事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所在地。在被害人指认凶犯时,凶犯以为自己逃犯身份暴露,突然从腰间拔出已经上膛的“六四”式手枪。千钧一发之际,宋兆东一把将被害人拽出门外,自己冲进房间向凶犯开枪射击,凶犯同时开枪,宋兆东胸部中弹倒在沙发上,但他仍以惊人的毅力,强忍剧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向凶犯连开五枪,将企图夺路而逃的凶犯当场击毙。宋兆东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24岁。同年11月18日,公安部追授宋兆东同志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妹妹宋兵兵眼中的哥哥

在妹妹宋兵兵眼里,宋兆东自幼学习勤奋,心地善良。“我要在哥哥曾战斗过的地方,继续战斗。”宋兆东牺牲后不久,宋兵兵也选择成为一名警察。20多年来,宋兵兵一直以哥哥为榜样:“时刻保持警醒,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人物自述

我是宋兆东,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热爱警察这个职业,立志报考警校,并选择加入刑警队伍。我希望我能够保护人民不受伤害,哪怕我以身殉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热血和生命,来为警徽增光。

人物评价

在宋兆东三年多的刑警生涯里,他虽然年纪小、警龄短,却勇担重任,逐渐成为了道外区刑侦战队上的一名尖兵,在与形形色色嫌犯的斗争中,他时刻以维护一方平安为己任,多次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也几次光荣负伤,表现出了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他用自己青春的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赢得了警匪激战的最后胜利,谱写了一首人民警察为民除害、以身殉职的壮歌。用热血和生命为警徽增光!

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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