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招1000人!

湖北大学商学院
2022-12-07 09:13 浏览量: 2513

昨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发布

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人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3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5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3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8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定向选调: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

2.集中选调:

(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生源地市州的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4.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2023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2023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上下滑动阅读)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3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3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2日10:00至2022年1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3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文件格式)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6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6日10:00至2月12日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组织笔试

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资格复审

5.组织面试

6.考察和体检

7.审批和录用

·五、有关政策:

1.选调生录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4.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采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编辑/记者团 李娜

责任编辑/向正鹏

审核/刘怀元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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