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歧视!取消“非全日制”限制!

MPAcc中国网
2024-03-02 14:27 浏览量: 2835

近日,有小伙伴来问,“非全日制研究生到底值不值得考,会不会考了没用?”

其实近年来,各方面已经释放出越来越多的友好信号,对非全的学生就业放宽限制,打破以往的“潜规则”,这对于非全日制的报考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一起来看看吧~

多地限制非全报考

山东德州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建议公务员遴选时条件放宽一点,学历设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设置全日制。

经调查核实后,德州市委督查室回复称:

德州市将在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中,明确报名资格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遴选机关不再对学历性质限制“全日制”。

实际上遴选过程中明确要求“全日制”的地方不在少数。

以公考为例,去年4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开发布遴选公务员公告: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8人,其中资格条件之一是,“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另外浙江省天台县委办公室拟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学历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此外,很多省市发布的相关公告中,都明确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非全为何遭受就业歧视?

教育部明确规定非全与全日制研究生是统一的入学标准和培养模式,为何还会出现“非全”遭受就业歧视的情况呢?

在用人单位眼里,非全的水平与全日制的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非全是一边工作一边上课,在读研方面付出的精力时间相对来说都比全日制研究生的少;

很多大学在招收非全的时候也会将标准相对放宽一些;

用人单位对于非全的不了解,或者是不愿意去了解,又或者只认学历,不认能力等原因,导致非全不被认可。

人为设限有违教育、就业公平

教育的目的本就是为了实现公平,而不是为了制造对立。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无论是全日制教育形式,还是非全日制教育形式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而且“人为设限”本身就有违教育公平。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就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人民网针对此事发表了看法:在人才使用上应该“不拘一格”!

如果设置条件过多,甚至任性设置羞辱性、歧视性条件,既不利于人才脱颖未出,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非全值不值得报

教育部办公厅曾发通知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也就是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含金量是一样的,都具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了。

好消息

虽然观点各异,争论不休,但这样的情况正在慢慢得到改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将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范围的通知》。

此外唐山、沈阳、太原、青岛等多地,也已将统招“非全”纳入人才引进或补贴政策。

此外,河南省、天津市等地的“三支一扶”、公办教师等招募公告中明确提到: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现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能最大的区别,就是学习方式的不同,除此之外,学习要求、学习内容、考核标准,不曾宽松。

其实,非全日制究竟适不适合我们报考,主要还是要根据读研的目的和个人规划来定。比如,你只是工作中需要一个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那非全日制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非全日制是社会需求的产物,我们不要随意认为贴标签哦~无论报考哪一种研究生,目前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学习!相信大家会有好的结果!

编辑: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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