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计划通知

MBAChina
2016-10-11 15:34 浏览量: 3544

MBAChina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单位: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相关招生单位应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根据学校申请和相关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经研究,2017年全国共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67所普通高等学校承担(具体计划方案见附件)。


(二)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考点和招生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招生单位应建立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机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执行招生选拔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五、招生管理


(一)加强信息公开。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报考资格审查,规范考试招生,提高选拔质量。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相关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会同有关兵役机关,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吸引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报考。


(四)严查违规行为。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相关招生政策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来自教育部。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MBA China观点。如原作者如不愿意本网站刊登使用相关素材,请及时通知本站,我们将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处理,联系010-57277590。


更多MBA行业资讯推荐:


全球MBA排行榜公布 中国10所商学院跻身百强


深度解读:2017公益模考生“奋笔疾书”,为胜利不虚此行!


精彩推荐:


2017年管理类联考万人公益大模考


2017年中国商学院MBA招生简章汇总


2017硕士研究生考试MBA招生院校及报考点


欲了解更多MBA行业资讯请点击:http://www.mbachina.com/html/hyxw/



友情提示:欢迎广大考生加入2017管理类联考备考专家群 453676273 ,2017MBA备考精英群 546950070 ,2017管理类联考备考总群 239701642 。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MBAChina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