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学院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名单,文旅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旅游系
2021-11-07 15:59 浏览量: 2980

2021-2022学年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为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学校第二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预备通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代会正式代表名单公开如下:

代表选举

代表名单

大会召开情况

开幕式

小组会议

举手表决

闭幕式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学生会

研究生会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学生会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学生会特制定本章程。

2、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5、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组织结构

以“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为工作机构架构,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下设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学习部、创新创业部、文艺体育部、学生自律与权益部、文明实践和劳动部。

三、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一)主席团

1、主持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及时向学校、团委老师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

(二)办公室

1、主要负责例会、管理学生会财务、及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2、负责院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学校、学院以及学生会各种文件、公告和通知的发布工作;

3、负责草拟奖状、聘书等各类证书;

4、负责团委、学生会会议考勤与会议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活动报账表进行统一报账;

5、负责每学期的返校思想汇报收集、汇总、上报;

6、负责协助老师及学生会各部处理好其他工作。

(三)学习部

1、每日课堂零报告记录;

2、召开各种交流会(新老生交流会、考研交流会等);

3、组织每月一次的文旅夜话活动;

4、举办辩论赛、英语口语比赛等学术性比赛。

(四)创新创业部

组织本院师生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互联网+”等大学生创业大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校赛并负责相关组织、培训、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类讲座、论坛等活动。努力开拓对外交流学习平台,为我院创业学子提供更多的资源。

(五)文艺体育部

1、组织校运会、129大合唱等各类文体比赛;

2、挖掘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文艺类活动;

3、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4、负责本学院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场地申请工作等。

(六)学生自律与权益部

1、“奖助贷补减免”五大类基本工作;

2、“评优评先”以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3、组织各种主题教育讲座及班会;

4、学院和老师安排的临时任务。

(七)文明实践和劳动部

1、根据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安排,定期组织教学区站岗、食堂站岗、图书馆站岗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2、每个月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去敬老院举办关爱老人的活动、去小学进行宣讲活动、高考爱心助力考生,带领小学生们游览赣师校园等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活动尽量会贴合实际情况,旨在促进学院文明建设和弘扬志愿者精神。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门负责人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执行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二17:40,地点为四教311或211(实践地点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会议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2)学生会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2、学生会各类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

3、学生会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主席团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类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五、工作人员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由主席团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实施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原负责人应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负责人,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工作人员提前退出学生会,须经团委指导老师同意。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会将在征求学院意见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六、工作制度

1、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若解决不了,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问题严重时需上报至团委指导老师处。

3、各部门执行的活动及事务资料需按时留存至分管主席团成员处。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门计划须报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主席团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七、考核制度

1、值班考勤。学生会成员须每周按照要求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值班考勤以值班表签到为主要依据,办公室成员须在岗监督签到情况,严禁代签、漏签等行为。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在周例会上通报值班情况。并记录数据列入学年考评。

2、学年考评。学年考评包括个人考评与部门考评,其中个人考评中例会和值班考勤记录占考评成绩的40%,工作考评表占60%。

3、组织外监督。组织外监督包括选举换届过程的监督与日常工作的监督。本年选举换届工作中,各个班级均有学生代表出席主席团、副书记团答辩会,并将观众投票纳入竞选总分当中,竞选结果会在结束后在学院公示栏进行结果公示。日常工作方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老师不定期参加学生干部周例会;各班学生代表、不定期同班团一起参加周例会对学院工作进行监督;开设学院信箱对我院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匿名指正等。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研究生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是中国共产党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领导下,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服务研究生为宗旨,以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祖国建设为己任,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研究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挥联系学校和广大研究生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涉及研究生事务的民主管理,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和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表达和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和开展各种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校规校纪,推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

(五)增进研究生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与兄弟院校的有益交流与友好关系,增进彼此友谊;促进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本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凡取得赣南师范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无挂科且成绩在专业前30%的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参与、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三)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有权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

(三)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业任务,积极投身科研,注重自身全面发展;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

第九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委员会是其常设机构。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委员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人数通过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到会正式代表过半数(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经到会正式代表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覆盖各年级、班级。其代表名额不低于全院研究生人数的1%。

第十三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能

(一)听取并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通过研究生会章程,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五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学院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六条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院(系)研究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七条研究生委员会的职能

(一)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研究生会组织工作;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决定研究生会组织执行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委员会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学院研究生会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第四章 研究生会组织架构

第十八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主席团和工作部门,形成“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的组织架构;原则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作为开展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第十九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是本会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设执行主席,实行执行主席轮值制。

第二十条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年份,由研究生委员会对主席团进行中期调整。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班级团组织推荐,经院团委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

第二十二条主席团职能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研究生会日常工作;

(二)定期召开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例会,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布置检查有关工作;

(三)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贯彻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

四)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指导和协同研究生会各部门和学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五)召集研究生委员会会议,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提前或推迟召开。

(六)筹备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并向研究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 成员纪律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会成员应自觉遵守本会章程,严格遵守研究生会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研究生会成员应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扬团结协作和集体主义精神。

第二十五条研究生会成员需普遍知晓和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二十六条研究生会在组织开展活动时,各部门要做好充分预算,经指导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经费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符合有关财务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架构图

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21-2022学年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21-2022学年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学生会

研究生会

END

编辑 | 欧阳子嫣 柏星伊

主编 | 罗婷 袁丹

审核 | 陈劲松 许元元 万小莲 李灵灵 朱倩文

终审 | 孙胤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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