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宝印: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领域三次重要会议

教育部学位中心
2021-06-10 15:22 浏览量: 3215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实施。四十年来学位条例的实施为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为纪念学位条例实施四十周年,《中国研究生》特别推出“学位制度40年”专题,推出系列文章,展现研究生教育40年特色成就和今昔风貌,回忆走过的奋斗历程。今天刊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中国研究生》主编黄宝印撰写的文章《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立德树人,追求卓越——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领域三次重要会议》。

2020年,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孙春兰副总理在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内涵发展。2020年,我国研究生年招生首次突破100万人,录取人数达到110万人,研究生在学人数达到300万人,研究生教育已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超过1000 万高层次人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到2035 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

这是首次正式提出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和时间节点,意义重大而深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重要意义,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生教育领域改革步伐加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研究生教育培养水平不断提高,走出了中国特色发展之路,积淀和形成了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发展态势良好。今年是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实施40周年,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43周年。

4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不平凡历程,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治国理政、科技创新、治学兴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的领军人才、骨干力量,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召开三次研究生教育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制度创新完善,加快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行谋篇布局、战略规划、改革推动、创新引领,研究生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突破、在贡献中壮大。第一次重要会议是2013年7月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重要会议是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重要会议是2020年7月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三次会议,都伴随着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激发动力、释放活力,聚焦加强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聚焦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研究生教育竞争力和创新力,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不断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制度,大力提升高端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十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总结经验中升华、在借鉴学习中转化,思想不断解放、政策不断完善、举措不断强化,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制度日渐成型并不断成熟,日益彰显其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研究生教育领域三次重要会议,对于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质量,立德树人,追求卓越,都具有历史意义和转折意义。

第一次会议

——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3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在大会讲话中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研究生教育是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领域,要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优化规模、布局和学科结构,坚持分层次办学和特色发展。要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实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强化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科学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要深化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开放办学水平。

要统筹协调,加快职能转变,形成中央、地方、培养单位各负其责,招生、培养、评价各环节系统配套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格局。这次会议,是在国家研究部署研究生教育领域投入机制改革和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召开的。2013年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下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等因素确定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一是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二是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三是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四是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五是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六是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七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这个文件,确立了三大制度,即研究生财政投入政策、奖助政策、收费政策。

这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重大而深远。2013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明确一个主线、两个着力点、四个更加突出,即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为提高国家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坚强保证。从六个方面提出总体要求,一是优化类型结构,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制度;二是鼓励特色发展,构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培养机制;三是提升指导能力,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四是改革评价机制,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实施合作共赢的发展战略;六是加大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根本转变。这两个文件,都是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名义下发的,同时启动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些思想认识、重要制度安排、改革举措等长期困扰、亟待解决的发展瓶颈问题,经过多年探索、试点,逐渐形成共识,一举突破,配套到位,为研究生教育发展注入了活力与动力,为培养单位自主办学、提高质量提供了更大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第二次会议

——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4年11月,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36年来,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研究生教育大国。深化改革日益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基调,抓内涵促质量日益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旋律,服务经济社会需求日益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方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统筹谋划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顶层设计。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改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推动投入机制和资助机制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推进医教协同,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和社科院共同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会大幅提高对研究生参与科研的支持力度。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顶端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我们必须立足现代化建设大局,深刻把握全球经济科技竞争新趋势,切实增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这次会议,是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首次以质量为主题召开的全国性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是在全面部署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举措背景下召开的,对于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全面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研究生和导师为核心,以学位授予单位为重心,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入手,明确各质量主体职责,保证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创新机制,激发学位授予单位追求卓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要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要明确学位授予单位第一主体的职责,增强质量自律,培育质量文化。外部质量监督体系要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撑与宏观监管,以质量为主导统筹资源配置,发挥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的质量监督作用。首次提出制订不同类型、层次和学科类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标准,明确学位授予单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确立与本单位办学定位相一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把师德师风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导师评价的重点,把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贯穿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从目标与标准、招生管理、培养过程与学位授予管理、导师岗位管理、研究生管理与服务、条件保障与质量监督、质量管理与质量文化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这是国家首次全面部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指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检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开展国际评估或专业资格认证。教育行政部门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首次明确学位授权点是有限授权,必须定期接受评估,实行有上有下动态调整,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

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议。2位复议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这一举措实施以来,大大提升了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申请者的质量意识,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率持续下降。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对2009~2011年间新增的2296个学位授权点进行了专项合格评估,其中,有54个硕士点,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放弃授权;经评估,“不合格”博士点5个,“不合格”硕士点45个。媒体评论指出,“撤销学位点体现质量导向”“给‘伪劣’研究生教育亮出红牌”“研究生教育的供给侧改革来了”“研究生教育:迈进质量时代”。2019年1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对近年来本单位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分析,倒查博士研究生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这些质量保障组合拳,确立了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内部保证与外部监督体系,是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具有制度性、操作性、完整性等特点。

第三次会议

——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0年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春兰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内涵发展。把研究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分类培养、开放合作,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针对不同学位类型完善教育评价体系,严格质量管理、校风学风,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是继2014年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之后的又一重要会议,在这期间,研究生教育无论发展环境、条件、需求、形势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迫切需要统筹规划,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举措。

在这次会议之前,国家已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的相关举措。如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出要切实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培养制度,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切实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监管责任,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加大评估和问题单位惩戒力度等八个方面要求。2018年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指出,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在这次会议之后,国家先后出台了“1+4”文件,即一个大文件和四个配套文件,有关政策密集出台,形成集合态势,发挥制度优势。

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继三部委2013年《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之后,又一全面部署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文件,从“深化”到“加快”,从“改革”到“改革发展”,特别是强调“新时代”,从标题可看出新文件的着力点。文件指出,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这是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的新认识。文件明确了一个主线、四个面向、一个战略目标,即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文件首次鲜明提出,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文件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严格质量管理、完善条件保障等方面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思路和关键举措。

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指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按照需求导向、尊重规律、协同育人、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到2025年,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这是国家发布的首份专业学位发展方案。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这是我国专业学位第一个发展总体方案,提出以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健全机制,创新模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努力开创专业学位教育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到2015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到2020年,实现我国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变为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经过努力,《总体方案》目标已经实现,现在发布五年《发展方案》,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建设一流博士生导师队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严格岗位政治要求、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加强导师岗位培训、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示范机制、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完善岗位退出程序、规范岗位设置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具体规定。

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循规律,严格制度,强化落实,整治不良学风,遏止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从强化落实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健全处置学术不端有效机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监管等方面作了规定,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月,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同时,教育部启动“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十大专项行动”,实施学科专业建设改革、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产教融合建设、一流学科培优、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础学科深化建设、博士生教育提质、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课程教材建设质量提升、质量提升和管理等十大专项行动。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交叉学科门类”,以健全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提升对科技创新重大突破和重大理论创新的支撑能力,增强学术界、行业企业、社会公众对交叉学科的认同度,为交叉学科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通道和平台。这是2010年以来,国家首次增加学科门类,是我国学科专业目录的第14个学科门类。

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形成了政策“组合拳”,开启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继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吹响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号角,形势喜人,催人奋进。

在此期间,有一项重要工作,即“双一流建设”,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指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2018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建成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2021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可以说,“双一流”建设对研究生教育具有重大现实与深远意义。没有一流研究生教育,不可能成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也只有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才能培养出一流研究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领域三次重要会议,都是在重要节点、出台重大举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会议。第一次会议聚焦改革,启动以完善资助体系为主要牵引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第二次会议聚焦质量,以健全完善质量体系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提出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第三次会议,聚焦立德树人追求卓越,以加快改革发展为主题,提出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并鲜明提出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三次重要会议,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发展形势和条件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改革,大力提高质量和水平,扎根中国大地,以一流为目标,追求卓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强国。

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作出重要讲话,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重要会议,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重要文件,这“五个重要”,凸显了党和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高度重视,凸显了研究生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研究生教育的大好发展机遇前所未有,肩负的神圣使命前所未有,面临的竞争挑战前所未有。我们要从国家发展的历史方位来把握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定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战略维度来把握研究生教育的重大历史使命,从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重大挑战来把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勇担使命,奋斗进取,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强国而努力奋斗。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教育部学位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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