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03-29 22:06 浏览量: 3505

一、学校全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计划

备注:

1.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科,统一录取。

2.为积极落实国家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接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服务加快构建中国老龄服务产业体系,学校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特设每生3200元/年的专业奖学金。

3.2023年,学校将设置“男幼师卓越班”,并首次设立“卓越男幼师”奖学金,给予“男幼师卓越班”每生3200元/年的专业奖学金。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网上填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校志愿。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我校无退役士兵单列计划。退役军人报考我校不享受退役士兵单独录取政策,但可申请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完成志愿填报的退役军人考生须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高中毕业证原件和退役军人证原件(或部队开具的退役军人证明)扫描成电子图片(图片文件需以材料名称命名,格式为jpg格式,如“身份证.jpg”)发送电子邮箱hfyzzs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退役军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并划定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基础上,依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倍,划定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校考资格分数线,并于2023年4月29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自我学习能力、语言应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四个模块,每个模块75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测试大纲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三)校考缴费准考证领取

1.校考缴费:符合参加校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内(2023年4月30日—5月4日)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测试费120元(依据皖价费函[2018]217号文件),具体缴费流程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省统考准考证领取: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3.校考准考证领取安排:校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5月6日登录flks.hfpec.edu.cn 自行打印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5月7日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到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023年5月9日,我校招生网公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如对校考成绩有异议,可在5月10日16:00前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复核办法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

(五)录取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退役军人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倍折算。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依次录取。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zsb.hfpec.edu.cn/)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学校举报电话:0551-6252012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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