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中心:社会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及其与哲学、人文学的区分

教育部学位中心
2021-07-20 15:00 浏览量: 3439

摘要:

社会科学是将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引进社会研究的产物,是经验科学,与哲学、人文学有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社会科学知识建立在感觉经验基础上,并不断接受经验检验,有较好的客观性,而人文学知识基于内心体验,不受经验及他人体验的检验,哲学则介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社会科学各学科分享共同的认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也有重合交叉,其内部学科划分不是基于不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而是基于不同研究问题、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基本价值。

关键词:

社会科学;认识论;哲学;人文学

引论

在欧洲,16世纪以后,自然科学作为一种“针对能以某种方式获得经验确证的现实”而发展起来的世俗知识系统逐渐趋于成熟,它被称为scientia。在此之前,这种知识被归于哲学(philosophia)范畴,但在此之后,它却成为传统哲学的反对者。1663年,胡克(Thomas Hooke)为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起草的章程确定学会宗旨是“通过实验手段增益关于自然万物的知识,完善一切手工工艺、制造方法和机械技术,改进各种机器和发明”,学会“无涉于神学、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学、语法学、修辞学或逻辑学”。新科学以经验为基础,追求超越主观的客观性和超越时空的普遍性。

这令人类知识出现分裂,并将自然科学之外其他精神形态文化成果置于尴尬境地,这些成果包括以哲学和历史学为代表的传统知识,以及18世纪以来的社会研究成果。它们对人类当然很重要,但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有明确的知识标准,甚至连其名称人们都莫衷一是。

穆勒(John S. Mill)称它们为“道德科学”(the moral science),其中包括:“人的本性的科学”(a science of human nature)、“心理学的科学”(a science of psychology)、“人的性格形成的科学”(the science of the formation of character)或“品格学”(ethology)、“社会科学”(the social science)。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称它们为“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德国学者亦在与Geisteswissenschaften基本相同的含义上同时使用Kulturwissenschaften(文化科学)或Gesellschaftswissenschaften(社会科学)两个词。

我国现代知识分类受西方近代以来知识分类的影响,西方知识分类中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在我们这里也留下痕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哲学、宗教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另有教育学等3个单列学科。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包括27个学科,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范围基本一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南等省(市)设立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湖北、天津、河南等省(市)设立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涵盖学科范围皆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相同。

如果“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涵盖知识范围基本相同,那么,如何恰当使用“社会科学”“哲学”“人文学”三个概念?它们之间有何不同?如何及以何标准区分?

对学科划分,社会学角度的研究较多,比如华勒斯坦等的《学科·知识·权力》、比彻和特罗勒尔的《学术部落与学术领地》,以及阎光才的《学科的内涵、分类机制及其依据》等——这是外部视角。本文试图从内部视角,即从社会科学认识论角度,具体说,从社会科学知识来源——它们的“原料”——的角度,理解社会科学知识的性质,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区分社会科学、哲学、人文学三个知识领域。

社会科学作为经验科学

伴随欧洲近代国家的出现产生的对更为精确社会知识用于决策的需要,以及国家活动所积累的大量数据,促进了社会研究的繁荣。17—18世纪,构成现代社会科学基础的一些思想和概念开始出现,比如,推理适用于社会组织、人类行为自我决定而非上帝给予等思想,以及结构、社会发展等概念。同时,一些社会研究者,像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圣西门(Comte de Saint-Simon)等,提出将自然科学方法用于社会研究。大约在1770年,social science一词开始被使用。19世纪,实证主义者孔德(Auguste Comte)发展和完善了这些思想。孔德将“人类智慧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神学或神话阶段、形而上学或抽象的阶段、科学或实证阶段,并重点检视了他称之为“实证科学”的五门学科(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16世纪以后的发展和成就。他认为,还有第六门“实证科学”,即“社会物理学”或“社会学”,它以实证方法研究社会问题,发现社会“不变的规律”。他使用物理学概念,把社会学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两个部分:前者研究静态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后者研究社会进步动力和进化过程。

(一) 人类实践的确定性和可描述性

社会科学是将自然科学的思想方法引入社会研究的产物。然而,类似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是否可能?这取决于人类实践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是否像自然世界一样适合用自然科学方法进行描述。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社会实践是基于特定物质条件的人的有意识活动,其中,物质条件和人的意识是两个关键因素。

生命需要新陈代谢,人类生存和活动需要物质支持,这决定了人类生存状态。地理环境决定论虽并不很有解释力,很少被全盘接受,但它所揭示的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和物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却客观存在且应被充分考虑。物质条件的生产、使用规律,是人类实践活动规律的重要基础之一。例如,人类常逐水而居;在现代战争中,工业基础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这意味着,人类实践活动受物质关系制约,须遵循其规律,不能主观和随意地安排社会实践中的物质关系。社会生产需要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之间协调和平衡。20世纪中叶,人力资本理论盛行,在其激励下,非洲民族解放运动中新独立国家为教育发展付出了极大努力。20世纪70年代初,刚果(布)人均年收入约220美元,却有1/4人口进入免费小学;1967—1968年喀麦隆国民生产总值增加10%以上,公共教育经费增加65%。教育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直接用于生产领域的资源就会减少;不更新生产方式、不扩大生产规模,就不能吸收足够多高素质劳动力。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教育政策,不仅不能有效促进,反而拖累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实践是人的有意识活动,有目的性和主观性,个人选择有不确定性,这与自然界状态似乎根本不同。然而,在较大量级层面,可以发现人主观选择的明显倾向性。比如,在自由市场中,商品供求关系影响价格,这是市场参与者主观选择的倾向性结果:卖方希望高价卖出,买方希望低价买入;尽管教育管理部门不断采取措施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但效果总不理想,因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占得先机,而在当前社会体制中,考个好成绩、念个好大学至关重要;20世纪50—70年代,伴随经济快速增长,西方国家出现严重环境污染,随后花很大气力解决环境问题,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起飞时,提出绝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在这个领域,我国与西方国家依然有相似经历。

传统经济学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经济分析的基础,构造庞大学科体系,取得巨大成功。这似乎表明,人性具有一定程度相似性。当然,理性经济人假设并非对人的所有行为都有解释力。比如,在最后通牒博弈(ultimatum bargaining game)实验中,响应者常拒绝自己所得份额过少的方案,尽管这会令其一无所得;人经常做出利他惩罚(altruistic punishment)行为,即惩罚他人不当行为,自己付出成本却得不到收益。理性经济人假设对解释这些行为有明显缺陷。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行为经济学将心理学方法和成果引入经济学研究,扩展了传统经济学分析基础,提升了经济学的解释力。行为经济学不否认个人的自利性,但认为同时存在人的社会性。社会是高度复杂的自组织系统,社会规范是这一系统自组织的集中体现,它涵盖从简单的行为惯例到复杂的基因文化产物,而且可以被传授、被学习和被内化。因此,存在由演化而来的以人脑的特殊神经结构为基础的社会认知。社会认知与社会规范的互动决定人们之间的共有信念,这种信念的共享构成人的社会性。根据这种思想,金蒂斯(Herbert Gintis)提出一种BPC假设,即人的行为是在给定的约束(constraints)和信念(beliefs)前提下,最大化自身偏好(preferences)的过程。

随着人脑研究的深入,在行为经济学方向上,出现了神经经济学(neuroeconomics),它研究大脑内部物理、化学、生理变化与人决策的关系。一项对慈善捐款行为的脑成像研究表明,行为者中脑缘通道被激活,这是人脑的“奖赏中心”,它负责多巴胺分泌,可给人带来快感。另一项神经经济学研究也认为:“利他惩罚既不是一种像消化食物那样的自动机制,也不是一种基于深思熟虑、有明确目标导向的理性行为。这种典型的依靠愿望诱导的激励机制说明,人们可以从这种行为本身获得满足。在现实中,大多数人在发现那些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未得到惩罚时会感到不舒服,而一旦公正得以建立,他们就会感到轻松和满意”。

人类行为是可理解、可描述和在一定程度上可预测的。它们并非总基于理性和逻辑,而社会科学是用理性和逻辑的方式研究人的非理性和非逻辑行为。各自追逐着自身偏好的无数个体,像做布朗运动的微粒,看似杂乱无章,但在大量级层面上,常表现出较为确定的宏观特征。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这“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

(二) 社会科学作为经验科学的客观性

对人类社会实践的理解和描述,建立在对社会活动的经验和推理基础上。经验是研究对象对研究者感官独立作用而在后者产生的结果。这意味着:第一,经验通过感官而被感知;第二,经验不由感官提供,而由外部对象对感官刺激产生,有绝对的外部来源,因而不是主观虚构,而具有实在性。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人、人群和国家的辛劳和慵懒、贫穷和富裕、成功和失败,看到物价涨落,看到城市繁荣和乡村衰败,看到一些学校的优质师资、先进设备、精美建筑和另一所学校师资短缺、设备陈旧、建筑破旧;还可以使用共同约定的测量和分析工具,将观察数量化,对测量数据分析处理,在此基础上推理,得出结论。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与自然科学并无本质区别。

以经验和推理为基础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具有客观性。这并不意味着研究对象具有超越研究者、与研究者的观察和认识无关的实在性。自从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物自体”概念,哲学家很少再花更多精力认识和理解这种外在于观察者的绝对实在。康德本人以“有效性”替代客观性,有效性是达成认同的必要条件。罗蒂(Richard Rorty)则以“连带性”替代客观性,所谓连带性,是通过磋商达成某种认同,甚至不是普遍认同,而是局部的和特定文化群体内的认同。连带性不是基于人类先天理性,它基于主体间性。罗蒂的客观性概念甚至放弃了普遍认同,但从主体间性角度看待客观性,在逻辑上更容易解释。人所知者,不过是其感觉、体验、领悟的内容,其中,感觉内容最容易达成普遍认同,可以假设这是由于人有相同的感觉系统和感觉信息处理系统。这种主体间达成普遍认同的认识,即是客观认识;即使个别人否定它们,也不损害其客观性,而是认定此人感觉系统出了毛病,就像大家看到交通信号灯由红色变成绿色,快速通过,却有一个人说他看到的是红灯。体验和领悟的客观性弱于感觉,而社会科学应以感觉为基础。

所以,为维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须限制其研究问题的范围。社会科学描述能够刺激人们感觉器官并形成具体感觉的事物。比如,人群的行为、社会现象和社会事件,像中国经济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保持40年快速增长,并在2010年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20年全球爆发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上亿人感染,上百万人死亡;在一次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有经验的被试提议的分配额和要求的最小接受额均显著低于无经验的被试,等等。通过对两个或以上事件关系的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社会科学还可以建立事件之间的因果或相关关系。比如,中国经济40年快速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对人们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释放;精细的流行病学调查、严格的隔离措施、民众对防疫政策的配合,能大幅度降低一个国家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率,而这又与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文化、民众对生命的态度密切相关,等等。社会科学不宜跨过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感觉,以及作为认识工具的形式逻辑,比如,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有经验的被试和无经验的被试在面对博弈情景时的情绪体验等,就不是社会科学的恰当研究内容。社会科学总体上是行为主义的,它主要描述众人外显行为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与物质、精神因素的关系——社会科学是描述人类实践的,人类实践主要是外显的。借用霍金(Stephen Hawking)的概念,社会科学理论是“有效理论”。这种理论描述被观察到的现象,但不详细描述现象中的所有基本过程,比如,化学并不试图解释参与化学反应的各种粒子相互作用的每个细节,而是描述其中的原子和分子的行为。经济学也是一种有效理论,它关注人们在特定情景中做何种选择,而不关注人们做选择的内部精神过程。

与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形成理论的过程,并非单纯是对感觉内容的归纳推理,亦有所谓猜想与反驳,即根据有限证据,提出理论假设,然后收集更多证据证实或证伪理论假设。人类依靠理论模型认识自然和社会。针对“道德科学”研究,穆勒倡导“具体演绎法”(concrete deductive method)、“逆向演绎法”(reverse deductive method)或“物理学方法”,即将较为具体的、普遍性较低的从社会经验和历史现象中总结的规律,与具有高度普遍性和稳定性的关于人性的规律结合起来,力图表明,前者可以被期盼是从后者演绎而来。逻辑实证主义者艾耶尔(Sir. Alfred Jules Ayer)说,“科学理论成立的过程,与其说是归纳的,不如说是演绎的。”科学家常在获得充分证据之前,就开始假定某个规律存在的可能性,然后,他用演绎推理,确定如果那个假定成立,在特定情况下将得到什么经验,当他确实得到了这些经验的时候,他就接受那个假定。

韦伯(Max Weber)的“理想类型”(idealtypus)遵循相近过程。按照韦伯的说法,理想类型不是社会实在,它是通过“或者是片面地强化一种或几种观点,或者是把从属于这些片面地突出了的观点的一种充满混乱和分散的、此处多彼处少而有些地方根本不存在的个别现象联合在一个自身一致的思想图像之中”而形成的,它是通过着重分析现实的某些因素而得出的乌托邦。理想类型不描述历史和现实,但我们可以借助理想类型,将历史和现实及其内部关系变成清晰和可理解的,并确定其中的因果关系——这是韦伯为社会科学设定的任务。这类似几何学中的“圆”“直线”和自然科学中的理论模型,它们并非实在,而是人们构建的认识工具。理想类型常偏离实在,但韦伯说,“如果达到了这个结果,它就完成了它的逻辑目标,这恰是因为他证明了自身的非实在性”。证明理想类型的非实在性,意谓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关于历史的实在知识。理想类型,甚至所有理论,都只能是历史认识的仆人,相反而不能是主人,两者绝不可混同,更不能颠倒。这充分显示韦伯将历史和其他社会科学视为经验科学的坚定态度。

哲学、人文学与社会科学知识不同的“原料”

(一) 从感官感觉到本质直观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经验科学,它们主要使用感官的直接感觉作为知识“原料”,这相当挑剔和奢侈。在面对一个事物时,人不仅有感官感觉,也可能有情感体验、感悟,对事物观念化抽象。对这些方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非常谨慎,它们只是有条件地接受部分对事物较低层次的观念化抽象,即能与经验建立直接联系的“猜想”和理论假设,并令其等待接受感觉经验的进一步检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谨慎是为了保持科学的纯粹性,即基于主体间性的客观性和超越时空的普遍性。

但这太浪费。人们对事物的体验、感悟确实存在,我们都感受到了,难道它们都是虚妄而完全不值得停下脚步多看一眼?施皮格伯格(Herbert Spiegelberg)将经验科学的挑剔称为“实证主义者的推土机”,他说,“实证主义者们拒绝兑换夸大其词的形而上学术语的支票,除非它们至少在原则上能够以具体材料的硬币偿清。他们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但问题是,是否有任何正当理由将材料限定为感觉材料,而甚至连它们的证书也不看就拒绝接受其他任何可能的材料呢?”施皮格伯格又将其称为“感觉器官偏见”——“只有那些能够被指派给一个作为其接收器的特殊感觉器官(在生物有机体身上的)的材料才能被承认是材料”。

像笛卡尔(René Descartes)这样的唯理论者自然不会将感觉经验看作知识的唯一来源,他说,“没有人不知道理智里有一种清楚性是指一种认识的清楚性或明了性”,像“我思故我在”,就是一个自明的判断,“是用精神的一种单纯的灵感看出它来的”。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将知识分为三类,即感性知识、普遍概念及其推理的知识,以及“直观知识”——“由神的某一属性的形式本质的正确观念出发,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知识”。他认为,数学和几何知识属于第三类。早期经验主义者洛克(John Locke)亦未将经验限制在直接感觉范围,他虽然坚持经验(experience)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但将其分为感觉的和反省的两种,“反省经验”(reflective experience)以感觉经验为基础。

现象学的“第一个目标是扩大和加深我们直接经验的范围”。现象学与其说是一种理论,不如说是一种“接近问题的方式”。使用现象学方式接近问题的人有一个共同信念:“只有通过向直观的原本源泉,以及在此源泉中汲取的本质洞察的回复,哲学的伟大传统才能根据概念和问题而得到运用,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概念才能得到直观的澄清,问题才能在直观的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出,尔后也才能得到原则上的解决”。也就是说,现象学方法包含两个方面或两个环节:(1)作为一切知识来源和最后检验标准的直接直观;(2)作为哲学知识的真正可能性和需要的对于本质结构的洞察。所谓对“原本源泉”的“直接直观”,即对对象的直接经验。经验科学将第一方面作为知识的唯一来源,而现象学家增加第二方面作为知识更为直接的来源。胡塞尔(Edmund G. A. Husserl)说,“我们时代的实证主义的科学概念是一个残缺不全的概念。实证主义丢掉了一切人们在时宽时窄的形而上学概念中所考虑的问题,其中包括一切被不清楚地称之为‘最高的和最终的问题’”。

现象学最富创造性的概念是“本质直观”或“本质还原”,它构成“现象学方法的共同因素”。所谓“还原”(reduction)即“纯化”,即拨开各种貌似自明的观念迷雾,“努力查看现象,并且在思考现象之前始终忠实于现象”,同时将意识从外部世界转回纯粹的意识本身,从经验心理事实转向纯粹意识本质,以此达到对现象的本质洞察。此乃对本质的“直观”(anschauung),即在精神目光中直接把握现象的本质。比如,主体意识能从各种物品的“红”、各种不同的“红”的“特殊样本”中,直观到“红”的本质。本质直观中不包括推理,不停留于感觉经验,也不是经验归纳,而是主体意识基于现象对本质的直接洞察和把握。在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中,“直观是一切原则的原则”。

现象学本质直观可分出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在横向维度上,可以分出“直向地指向横向的意向对象或意识客体”“反身地指向横向的意向行为或意识主体”两个类型;在纵向维度上,可以分出“反身地指向纵向的精神历史”“直向地指向纵向的自然历史”两个类型。

上述对“红”的直观,是“直向地指向横向的意向对象或意识客体”的直观,这是外直观。通过这种直观,不仅可能抽象出红、数、圆等概念,也可能直观到三大逻辑律、时空、因果关系等,在自然科学、数学、逻辑学、认识论等领域广泛存在这种直观。

“反身地指向横向的意向行为或意识主体”是内直观,意识目光转回意识行为本身,以把握意识活动的要素及其本质关系,认识意识的本质结构——现象学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直观,不是心理学,心理学是经验科学。以胡塞尔为代表的意识现象学认为,意识的基本因素是意向性,它由意向活动和意向相关项构成;意向活动又可分为意识的实项内容和意项内容,意向相关项是意识对象。实项内容是意识活动中的感觉材料,由意识对象对感觉器官的刺激产生,也包括对感觉的回忆和想象。实项内容是非意向和无活力的,待意项内容激活——后者主要是机能性的,主要是活动而非内容。所谓激活,是统摄实项内容,并为其赋义、立义、释义,即“构形”。在此,我们分明看到康德认识论的踪影。

“反身地指向纵向的精神历史”是主体意识对意识发生的本质直观,即对意识自身的缘起和流向的本质直观。意识的横向本质直观揭示静态的意识本质结构,意识的纵向本质直观揭示动态的意识本质发生。在这个过程中,以一个特定时段(不一定是现时的)意识状态为基点,通过回忆持续向前回溯和向后追踪引发它的动机联系,到达对此时间内意识发生的法则的洞悉,对意识中意义构成和意义积淀秩序的发现和获取。比如,可以通过回忆和追踪自2019年底以来伴随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变化而引起的自身体验、思想、态度的演变过程,直观意识中意义产生和演变的本质。

胡塞尔称主体意识对当下自己意识生活的直接体验(直观)为“第一原本性”,在反思和回忆中追踪过去的意识生活为“第二原本性”。不限于此,通过同感理解把握他人的意识状态,为“第三原本性”。以此类推,还可以有第四、第五原本性。此处,“原本性”即“明见性”。在不同层次的“原本性”或“明见性”上,可以获得对自己、他人、共同体意识状态和意识发生演变的直接洞察,进而获得对社会、人类精神活动的本真把握,以及对社会实践和法则的本质直观,此为“直向地指向纵向的自然历史”。

(二) “直观”到了什么?

本质直观并非现象学独创和独自使用的方法,而是一个大跨度概念,涉及不同时间、不同知识领域、多个知识流派和很多人物。横向和纵向本质直观分别有不同线索。

横向本质直观这条线索,如果以胡塞尔为基点,上承康德,下启哥德尔。康德认为人对时空的感知来自先天直观——康德将其归于感性能力,他将认识的先验逻辑十二范畴归于知性能力,认为它们来自一种先验的“创造想象力”的综合活动。但在胡塞尔思想框架中,它们可以合理地归于横向本质直观。哥德尔(Kurt Gdel)完整接受了本质直观概念,他站在胡塞尔一边,说“我们的直观超越了康德式的(或者按他的说法,具体的)直观,我们确实可以感知概念。康德的‘直观’(anschauung)局限于时空(或感性)直观”。而在将本质直观用于科学研究时,哥德尔综合了康德和胡塞尔:“哥德尔要求我们承认两种材料:A.感觉,这对于我们指涉物理课题的观念来说,是首要的材料;B.第二种材料,包括B1,即那些感觉之外直接被给予的材料,在其基础之上,我们形成物理观念(即哥德尔所称的‘我们的经验观念所包含的抽象元素’),还有B2,支撑着数学的‘所与’”。

在这条横向线索中,可以看到:(1)感官感知,感官对可感知的对象的刺激的反应,康德、胡塞尔、哥德尔均将其作为认识的基本材料;(2)概念和理论直观,即哥德尔所称“我们的经验观念中所包含的抽象元素”,像“红”“圆”“资本主义”“物竞天择”等;(3)数学和逻辑结构,“支撑着数学的‘所与’”,像极限和微积分、三大逻辑律、先验逻辑十二范畴等;(4)作为认识基本条件的时空;(5)认识论结构,对前四项及其关系,即人本身意识和认识结构的认识。

纵向本质直观这条线索可在狄尔泰、胡塞尔以及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方法论传承中看到。狄尔泰在将精神科学作为与自然科学并立的知识领域的同时,提出“将作用于感官和借助于思想的联系而产生的东西作为材料的过程”和“关于最初产生于内在经验、没有感觉介入的事实的一种事实的范围的过程”两种并立的认识过程。前者是感官接触外在对象而产生直接经验,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后者直接来自主体精神世界,是“内部知觉”(innere wahrnehmung),适用于精神科学研究,狄尔泰称其为“体验”(Das Erlebnis)。体验是“我们生活中直接的、先于反思的意识——一种反射性的或自发的意识”。“我”“直接据有”它,而非经验地和逻辑地得到它。但这不意味着体验与经验无关,体验是对经验的感受。狄尔泰所谓的体验,无异于现象学纵向本质直观中第一和第二原本性。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将解释学用于对文本、历史和事件的理解,但他并不试图还原文本所谓真正的意图和事件的本意——这是狄尔泰的目标,所以,对于狄尔泰来说,主体当下情景在理解中只有消极价值。但在解释学从狄尔泰到伽达默尔的发展中,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是真正的新出发点,他确立了理解的本体论意义,而“伽达默尔的研究则可以被看作是试图阐发海德格尔提供的新出发点的意义”。伽达默尔将理解看成“视界融合”。从非感知、非推理方面看,“视界融合”是具体历史情境中的主体意识对文本和历史的本质直观,而胡塞尔极力避免、伽达默尔却非常强调的“偏见”,其实不过是主体意识自身而已。

在这条纵向线索中,可以看到:(6)体验,主体意识赋予对现象的经验的情感和意义它们由经验激起,但不是经验本身,而来自主体意识;(7)他人的体验,主体意识通过“同感理解”获得;(8)人类精神和社会意识状态,在前两者基础上获得。

(三) 三类知识的不同“原料”和不同客观性

胡塞尔说,“纯粹现象学展示了一个中立性研究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有着各门科学的根”。现象学本质直观涉及几乎所有哲学问题,像意识问题、存在问题、语言问题、逻辑问题、伦理问题、美学问题和各式各样情感体验问题,并被用于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法哲学等领域。这种方法还被用于更广泛的知识领域,像心理学、精神病学、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等。本质直观获得的东西,成为这些学科知识的“原料”。

我们也看到,本质直观作为认识方法,容纳了非常不同的东西,横向本质直观和纵向本质直观有很大差异,而(1)感官感知、(3)数学和逻辑结构与(6)体验、(8)人类精神和社会意识状态是性质非常不同的东西。可以通过查看社会科学与哲学、人文学知识的不同“原料”,清楚看到三种知识的差别。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其知识来自(1)感官感知,以及对(2)概念和理论、(3)数学和逻辑结构、(4)作为认识基本条件的时空的直观,其中(1)感官感知是社会科学的基本“原料”,(2)概念和理论直观、(3)数学和逻辑结构是处理这些“原料”的工具。对于四者构成科学知识的方式,康德有经典阐述。

人文学知识来自对(6)体验、(7)他人的体验、(8)人类精神和社会意识状态的直观。人文学一般来说也重视和使用感官感知,但通常不直接使用这些东西,而是记录主体意识对这些东西的感悟和体验,后者是人文学知识的直接来源。

一种说法是,哲学由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构成,然而,康德“物自体”概念切断了认识本体的所有途径,本体论在近代以来的哲学中不再是主要话题,且本体受我们如何认识它的影响,就像霍金所谓“依赖模型的实在”所表达的。价值论可归于伦理学,它与认识论有不同的知识基础。如此,哲学主要内容只剩认识论,即哲学来自对(5)认识论结构的直观,也涉及对(2)概念和理论、(3)数学和逻辑结构的直观,以及(4)作为认识基本条件的时—空观念。

社会科学、哲学和人文学知识的不同“原料”,造成了它们不同程度的客观性。上文已经说明,作为社会科学知识主要“原料”的(1)感官感知有很好的客观性,使得规范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有很好的客观性。社会科学不排斥(1)感官感知之外的直观,它也使用(2)概念和理论直观、(3)数学和逻辑结构两个工具,尤其(2)概念和理论直观,甚至有“猜想”成分,波兰尼(Karl Polanyi)曾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只是一个纯粹的发明”。但这不会严重损害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因为“猜想”而来的理论假设需要理性重构,这个过程包括:进一步寻求经验支持;接受逻辑检验;根据理论假设对将要出现的现象进行具体预测,并将其后的观测结果与预测对照,若相符,理论假设得到加强,若不符,假设被证伪;永远接受新观测的检验。这也是自然科学的路数。(3)数学和逻辑结构作为工具的客观性,则依靠其推理结果的客观性推定,它们已被证明客观性非常好。传统经验主义为了知识客观性而排斥任何不能被经验到的东西,艾耶尔认为,它是“把太苛刻的条件硬塞给科学理论”,这事实上“排除了科学理论”。

作为认识论的哲学,总体上,其客观性亦可通过认识成果的客观性推定。例如,在康德认识论中有因果关系,尽管休谟(David Hume)指出,因果关系假设无法证明,但这个假设却可以解释一些观察之间的关系,且正确使用这个假设可以对将要出现的观察结果做出较准确的具体预测,因此,我们至少可以临时认定其客观性;古希腊航海家认为,超自然的神力控制海洋,祭祀波塞冬能使远航更安全,这种认识方式的客观性很难通过经验来检查,否则,“祭祀的性质就需要改变了”。但也不排除,不同认识论能长期并存,就像中国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不同的认识论、西方认识论历史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长期并存。其实,这种情况在科学中也存在,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并未使托勒密的地心说失效。但任何一种理论,包括认识论和具体的科学理论,能够存在的原因,是它们能具体和较准确预测未来发生的现象,和/或能解释过去和当前发生的现象,像阴阳五行说,至少不能与过去和当前发生的现象明显相悖。

人文学不排斥(1)感官感知。声称“有着各门科学的根”的现象学方法“非常执拗地”查看和忠实于现象,现象学方法是很贴切的人文学方法。但人文学不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样直接使用感觉经验,它的“原料”是主体意识对感觉经验的个人(6)体验(第一原本性和第二原本性)。体验不是对象给予主体意识的外部感觉,而是主体意识赋予对象的情感和意义。这意味着,体验虽然与对象的感知有关,例如自然风景和艺术作品激起审美体验,某人的恶行激起愤怒,但体验并不接受感官感知的检验。一个人看一个平面说有弯曲,另一个人告诉他,它是平直的,可能他戴的眼镜有点问题,他可以用手摸摸,或者再找另一个人看看它是不是平直。但体验无法如此验证。这令体验甚至成为类似“物自体”一样神秘的东西。当然,每个人可以用语言描述自己对特定对象的体验,并与他人就同一对象的体验的描述在语言层面对比,若不同人描述的在同一情景中的体验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即可认定他们的体验的某种程度的客观性——主体间性意义上的客观性。亦可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理同此情”来推断(7)他人的体验,以至(8)人类精神和社会意识状态。这种推断虽然武断,却也不总是无效。然而,由于不受检验,他人永远无法辨别主体意识对自身体验的描述的真伪;以“人同此心”对他人体验的推断,其有效性受信仰和文化背景差异程度的影响——与不同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人交流,很难把握对方在特定情景中的反应。这使得人文学总是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其客观性明显逊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对于这一点,人文学通常并不在意,它认可个别性,重视个别性的价值;如果现实与人文学家认识有差异,他们认为需要改变的是现实,而不是他们的认识。西田几多郎认为,道德真理作为理性规律,是“必须这样”,而这与“我希望这样”具有相同根基。人文学的主要作用是教化,它常想把别人改变成自己描述的样子。

人文学、哲学和社会科学诸学科

知识“原料”不同形成不同知识间的根本差别,从这个维度将自然科学之外的知识分为社会科学、哲学、人文学,是恰当的分类维度。以下讨论三个知识类别包含的主要学科,并重点讨论社会科学诸学科及其“学科”内涵。

(一) 人文学和哲学诸学科

人文学是以体验为“原料”形成的知识门类,人文学研究者主要描述自己在特定情境中的情感体验、价值体验和信仰体验,并以同感为桥梁将其推至他人、群体和社会。人文学的主要学科有艺术和美学理论、宗教学、伦理学。

艺术和美学理论是典型的人文学,它基于研究者对艺术作品的感受和体验,描述人们感受艺术作品的方式、过程和艺术感染力,或者基于对本人艺术创作过程的感悟和反思,以及他人对其创作过程的感悟和反思的描述,描述艺术创作过程。“形式”是艺术的存在方式,它包括线条、色彩、动作、声音、文字描述等,不同“形式”形成不同艺术类型。这决定艺术总与感知有关,但它不是感知本身而是对感知的体验,是艺术直观。美学虽然通常比艺术理论抽象程度更高,但知识基础与艺术理论无异。

宗教学基于对信仰对象的虔诚,这种虔诚与对生活和经历的体验,以及对神的想象有关。佛教中没有神,却也讲究“直明心观”“明心见性”。

伦理学有时被归入哲学,但伦理学与认识论不同。后者需要与人的认识过程相一致,要保证认识成果与经验相一致。认识论有外在的比照对象,而伦理规范没有,它通常来自社会文化和个人信仰,而此二者通常是多样的。比如,“人是目的”“生命至上”是很高(即使不是最高)的伦理标准,甚至被当作价值公理,推导出很多具体的伦理价值和规范,然而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可以看到东西方对生命的不同态度。罗尔斯(John Rawls)不认同从所谓价值公理推导伦理规范的做法,提出并实践以反思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论证伦理标准,此过程的关键环节是在最有利情况下以直觉对具体情境做出深思熟虑的价值判断。但无论如何深思熟虑,价值判断依然是直觉体验。中国传统伦理亦来自直觉。在儒家传统中,道德行为之所以可能,即在于人之道德本心;跳脱出欲望之洪流,实现向本心的回返、回复,并当即依从本心所指示的方向而行事,便是牟宗三所谓“逆觉体证”。伦理学归入人文学非常合适,在西田几多郎看来,道德家、宗教家和美术家使用类似的直觉。

法哲学和政治哲学属伦理学范畴。在我国,法学一般被归入社会科学,而《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将法学归入人文学科。法的根本依据是正义,“法治”的根本含义是“良法之治”,是“正义的治理”。“正义”属伦理学范畴。当然,只将法哲学归入人文学。法是要付诸实践的,在此过程中会与各种社会要素发生关系,对这些关系的研究属社会科学。

古代哲学囊括了各种不同知识,但还是可以分辨出本体论居于核心,古代哲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是“世界的本源是什么”,各种知识经常被回溯至这个问题。柏拉图将正义等伦理价值看成与物质世界一样来自作为世界本源的“理念”,就像中国古代思想家将伦理价值看作“天道”。自笛卡尔说出“我思故我在”,传统哲学中的世界本源,被主体意识取代,哲学家关心的主要问题变成主体意识如何认识世界。至康德,基本完成了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并将认识论与伦理学分离开来。维特根斯坦(Ludwig J. J. Wittgenstein)等的语言学研究可看作近代认识论哲学的微观化发展。现代哲学主流是认识论——毛泽东曾经说过“哲学就是认识论”。哲学作为认识论,更像一门科学。法哲学、教育哲学等以价值为主要内容的研究,不妨依然称其为“哲学”,但它们主要是伦理学,不同于作为认识论的“哲学”。

(二) 社会科学诸学科

社会科学以(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社会问题,它的研究重点不是个人,而是群体和社会,研究人的群体行为的一般倾向性和社会中的物质关系及其对人的社会实践的影响。社会科学核心学科有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

经济学研究“以多种用途为特征的资源稀缺情况下产生的资源配置与选择问题”(Gary Becker),是很契合社会科学研究问题和方法的学科。经济学是16世纪以后应国家制定经济政策需要而产生的,所以,这门学科最初被称为“政治经济学”,主要关注社会生产中资源配置问题。19世纪,自由经济思想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占主导地位,他们转而关注特定条件下的个人选择,因此,学科名称中逐渐去掉“政治”一词。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手段是构建和使用理论模型,以及收集、分析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数据。近50年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研究取得显著进展,在人类选择方面积累了一些知识,它们的成果和方法引起经济学家的注意,并逐渐被引入经济学研究。

直到20世纪中叶,政治学主要是研究政治哲学的,讨论正义、民主、自由、权利、平等等政治价值,其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伦理学的。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为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兴起,政治科学首先在美国出现,它更关注政治机构及其运作、决策过程、群体政治行为等,认识论和方法论由价值研究的直观转向社会科学的经验。

孔德19世纪使用社会学(sociology)概念时,是将其当作一门统整的科学,整体地研究社会,揭示其规律。这个概念与今天的社会科学大致相当。但社会太过复杂,社会实践也有不同领域,在经济学、政治学等划出了自己的学科领地之后,社会学家发现,他们只能在前两者留下的空地上耕耘。所以,社会学在研究中一般会刻意避开由政府、政党等政治组织主导的事项,以及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配置稀缺资源的问题,而集中于非政治、非经济的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城乡发展,婚姻和家庭,人口,新闻传播等。虽然未能成为整体研究社会的统整的社会物理学,但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社会学坚持了经验主义传统。

历史学在我国常被当作人文学,然而,历史学是人文学还是社会科学,取决于历史学家的史学思想、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我国西汉就有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之争,前者重训诂、考证,后者讲微言大义,重经典的语义阐发;后又有所谓“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的疑虑;至清代,有乾嘉学派延续古文经学,重证据罗列而少理论发挥;而现代亦有黄仁宇等重思想阐发而不重文献和考证的历史研究,更有“以论带史”和“以史带论”的争议。西方史学界也有类似争议。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提出历史应严格探明真实发生的事情(如实直书),而20世纪法国年鉴派则要“向历史提问”,叙事史和历史人类学使历史学向文学靠近。然而,历史学的根本价值在于真实,客观的、基于证据和逻辑的历史知识才有真正的历史学价值,这要求历史学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样收集和使用知识的“原料”,这不限于在文献中寻找证据——严肃的历史学家甚至要非常谨慎地使用文献和非常克制地对文献解读,更要在考古现场、历史遗迹和档案馆寻找证据。考古学是历史学一部分。历史学家就像一个侦探。近年来,量化方法被引进历史研究,在历史学的科学与文学天平的科学一边增加了有分量的砝码。然而,历史学作为社会科学,有点另类,与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相比,除了研究过去的事情,它还更多研究具体事件,而不是试图采用系统方法研究人类行为的一般倾向和制约因素。

心理学和地理学常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彷徨。在我国,两个学科的研究者更愿意将其视为自然科学,除了研究方法方面的理由,也有更容易得到研究经费的考虑,后一点又使得研究选题和方法更靠近自然科学。统计学也常在社会科学和数学之间摇摆。

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是社会科学4个历史相对较长、较为成熟的核心学科,而心理学、地理学和统计学“脚踏两只船”。还有一些被归入社会科学的知识领域,与以上几个学科关系密切。教育学和管理学是综合学科,前者综合使用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及伦理学知识,后者则以经济学、心理学和统计学知识为基础。对民族学来说,社会学和政治学知识非常重要。

一般认为人类学有文化人类学(社会文化学)、考古学、语言人类学、生物人类学4个分支,其中,文化人类学和语言人类学研究既可做成社会科学,亦可做成人文学,取决于研究者本人对学科的理解及本人研究经历和方法专长,就像历史学和考古学一样。所以,部分学科并非纯粹的和固定不变的社会科学或人文学学科,研究者可以把它们做成不同类型的研究。

(三) 社会科学学科的内涵

早前,人们通常认为,一门独立学科要有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现在看来,这个要求并不现实。

社会科学诸学科共享共同的认识论、方法论,它们使用有限的几种研究方法,像文献法、调查和访谈法、实验法、比较分析等,以及大致相似的研究过程:(1)通过观察现实发现问题,通过收集文献确定研究问题并为研究寻找理论基础;(2)通过调查、访谈、实验、现场考察或者文献收集研究数据和案例,并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数据和案例进行统计和逻辑分析;(3)有时将本研究收集的数据和初步分析结果与类似研究的数据和结果——外国的、历史上的、同类研究中的——进行对比分析;(4)对以上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推理,得出结论。一些研究,像扎根理论,在研究前,并不急于寻找理论基础,甚至不急于明确研究问题,但研究的其他步骤与一般社会科学却无实质差异。社会科学诸学科在研究过程中遵循相同的原则:尽可能减少研究者主观判断介入,包括将尽可能使用感官感觉而非内心体验,基于有限经验提出的理论假设要不断接受经验检验,避免对数据和案例过分解读,从数据和案例到结论的推理严格遵守逻辑等。

社会科学研究众人活动的一般趋势,具体研究对象是特定群体的特定活动,比如,(1)银行利率变化对人们投资和消费行为的影响,(2)公共权力部门及其人员的腐败,(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同合作等。这些研究对象常被归入特定学科:(1)是经济学研究对象,(2)是政治学研究对象,(3)是教育学研究对象。然而,(3)不仅教育学家研究,社会学家也研究,有时还会受到政治学家关注;政治学常从国家制度和公共权力架构研究(2),经济学也会从特定制度条件中“权力寻租”角度研究它,同时,它也是社会学和法学的研究对象。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贝克尔(Gary Becker)说,“今天,经济研究的领域业已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经济学研究不断渗透到社会科学其他学科“领地”,以致人们时常谈论“经济学帝国主义”。减少碳排放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政治和公共治理问题——当然也涉及自然科学,但当前作为“减排”重要措施,碳排放权交易却“很经济学”;生育行为是较为典型的社会学问题,而贝克尔从经济学角度对生育行为的研究也很有影响。经济学研究“领地”的扩张,一方面是经济学自身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由于稀缺资源高效率配置是社会实践活动都会遇到的重要问题,如公共治理、教育实践,甚至宗教活动。历史学和心理学也是跨越多个研究领域的学科:每一个社会事件都植根于历史深处,当下状况不过是事件时间维度的一个横切面,每个学科都要考虑其研究问题的历史;人的社会实践在心理中都有根源,心理学知识是教育学、管理学的直接基础,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亦使用其研究方法和成果。

如果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不是独立学科的标志,那么,“学科”的内涵是什么?如何划分不同学科?比如,如果一个研究者说,他从“政治学角度”研究学生家长与学校沟通问题,他所谓的“政治学角度”,是什么意思,是怎样的角度?从“社会学角度”——这又是一个怎样的“角度”?——看学科,倾向于忽视甚至否认这个问题,但“政治学”“社会学”确实是各有内涵的概念。

一般来说,每个学科都有其研究的核心问题,比如,经济学研究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政治学研究公共权力的行使及其对社会成员权利的确认和保证,教育学研究特定(教育)情境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管理学研究组织内人员、物资、制度和文化的配置和协调。在核心问题之外,还有一些边缘问题,比如,教育学涉及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经济学涉及国家经济政策、社会文化和社会变迁,多数学科都涉及对价值的反思,所有学科研究中都有对相关历史的阐述。严格来说,国家经济政策是政治学问题,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问题,对价值的反思属伦理学,对历史的阐述属历史学。

一个成熟的学科,都有一套概念体系和基本原理。经济学基本概念,如稀缺、成本、竞争等,基本原理如“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我们只能在不同的选择中权衡”“贸易能使每个人状况更好”等;政治学基本概念如权利、权力、正义、合法性等,基本原理如“人是有权利的,但权利需要公共权力确认”等;教育学基本概念如人的发展、课程等,基本原理如“教育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适应”等。

一个成熟的学科,一般来说,也有其基本价值、基本立场或基本目标,它决定其知识的方向。比如,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价值是效率,即提高稀缺资源使用效率和生产率;政治学的基本价值是正义和和平;教育学的基本价值是受教育者全面健康发展;社会学的基本价值是社会各因素的协调。这使得,即使面对同一对象,各学科也会关注不同的问题。比如,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调的研究:教育学将此看作教育情景,关注这种教育情景如何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发展;政治学看到父母和社会对儿童教育权的分配,关注其是否符合正义,是否符合民主价值。再比如,面对歧视,政治学看到的是权利不平等,经济学看到的则是高成本和低效率。

所以,学科的基本要素是特定问题、特定概念和特定理论、特定价值。一个学科,意味着使用一些特定概念和原理研究特定问题,在此过程中,研究者通常分享共同基本价值。以上几方面的差异,是划分社会科学诸学科的主要依据。

结语

概念是人构建的认识工具,其外延大一点或小一点,内涵多一点或少一点,有一定程度主观性。比如,“教育”概念,“棍棒教育”算不算教育?教人圆滑处世算不算教育?不同人有不同看法,研究者可以用较宽泛的“教育”概念,也可以在比较严格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视研究和表达的方便——当然使用之前要明确定义。然而,概念外延和内涵的界定要恰切:概念要有一定程度的概括性,外延不能太小,否则难以将一类事物放在一起表述;但也不宜太大,概念外延太大,内涵就太小,放在一起表述的事物太多,它们之间的相似性就太过稀少。比如,教育学家一般不将母狮子教小狮子捕猎称为教育。

“社会科学”概念亦是如此,当然可以将哲学、人文学都放进社会科学,毕竟,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的对象都是人及其实践。然而,不加区分地将哲学、人文学与社会科学放在一起,容易忽视它们之间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忽视它们知识性质的差异,不利于几类知识,尤其是社会科学知识的正确生产和恰当使用。

作者简介

马凤岐,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院长、教授

编辑: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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