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瑞 |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的再认识

教育部学位中心
2021-05-12 11:46 浏览量: 3455

摘要

学科结构并非简单的科类问题,而是一个内含科类划分、层次差异并聚合着复杂利益诉求与权力博弈的体系。学科调整既包含结构布局的调整,也包括建设策略的调整。我国高等学校学科结构存在的问题,根源于其生成的历史背景与特定模式。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合理化需求与安排,可能为下一个历史阶段埋下问题的种子。这些不断积累的问题经过演化,有些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文化,有些则成为利益固化后的藩篱。做好新时代的学科调整工作,需要平衡行政、学术、市场三种力量,协调中央与地方利益,促进内外部动力的整合,实现体系调整与体制创新的联动。

关键词

学科调整;价值冲突;历史成因;利益调和

至少自20世纪90年代起,结构就成了高等教育政策和研究领域的热频词汇。其中,学科结构因在高等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领域中的特殊地位,几十年来始终是一个经典性与现代感并存的研究领域。而今,中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构成学科的核心要素——知识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影响学科演进的内外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更加复杂,对学科成长规律的探究和对学科建设策略的探索,仍是一个既具有现实重要性又具有长远发展性的重要课题。

一、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结构的认识逻辑

(一)学科结构的属性与要义

系统论认为,结构是系统内部的要素之间在时空方面的有机联系与相互作用的方式或顺序。学科结构既是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高等教育结构的核心要素。无论是学科结构的理论认识还是学科调整的实践策略,都须放到高等教育结构大系统的语境中来考量。

几十年来,学术界对高等教育结构的内涵做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看法,诸如:高等教育结构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内部构成状态”;是 “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构成状态和比例关系”;是指“高等教育系统内部诸因素(单位、部分、子系统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联方式(或组合方式);是指“高等教育系统的各单元、各要素相互关联的方式和相互作用的形式,以及高等教育内部诸要素和外部环境诸因素的关系形式,即高等教育系统的构成形态及其内部因素的关系形式”;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比例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形式”;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序的规定性’,集中表征为各种高等教育要素或组分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折射的是高等教育系统的‘有序度’”,等等。这些看法虽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大都包含了以下关键要素,即高等教育结构涉及体系(或系统)、要素、关系(或机制)等基本问题。

一般来讲,高等教育结构体现为布局、层次、类型、学科、专业等方面,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构成了高等教育体系,决定了高等教育功能的适应性、有效性和灵活性。上述构成要素中,最基础的是学科、专业结构,无论是类型结构、层次结构还是布局结构,都最终体现在学科专业上。其中最复杂的是区域布局结构,不但涉及构成高等教育体系的各种结构,更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大学的复杂利益关系。

学科结构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亚层次结构,既具有与整体结构相似的逻辑,也有自身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体现为,学科结构并非简单的科类问题,而是一个内含科类划分、层次差异并聚合复杂利益诉求与权力博弈的体系。学科专业调整包括学科划分的调整和学科专业点布局的调整两个基本方面。作为一定区域内的学科布局再优化和学科建设策略的再设计,学科结构调整包括三个层面,即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前两者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强制性或引导性调整,后者则是高校基于外部需求变化与学校实际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学科结构演进的逻辑

1.功能需求的变化是学科结构演进的主要动因。马陆亭教授认为,结构反映状态,体系反映关系,抓结构体系就是要使教育在宏观上契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就人类社会而言,结构因分工而产生、存在和发展,脱离社会分工的结构体系是不存在的。各种社会结构既是有特定价值的存在,亦需要与时俱进来维持价值的延续。高等教育结构的合理性体现在高等教育体系功能的最优化上,而高等教育体系功能的价值是由其在更高层面的社会分工中的地位所决定的。高等教育体系功能状态与社会分工需求之间的差距,就是高等教育体系进行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和努力方向。学科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又与人的发展需求密切相关。学科结构演进本质上是高等教育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下为更好地履行社会分工所肩负的职能而进行的动态调试。这种调整,可能通过既有存量关系的重组来实现,也可能通过增量注入来打破既有关系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科结构调整就是学科体系所发挥的功能不断贴近外部需求的过程。学科结构是否合理,只能有一个不断追求的动态目标,很难有一个最佳的稳定状态。

2.人的选择是学科结构演进的主要推手。人类知识系统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对于知识系统的划分却是人为的。如果说自然界的某些无机体的结构形成具有随机性、偶然性的话,那么人类社会的结构则是人类主动选择和建构的结果。学科是知识经过人的加工与规划而形成的。千百年来高等学校学科结构的演进,从根本上讲是知识生产与社会生产交互作用的结果。这一历史至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中世纪大学诞生到德国柏林大学改革,主要是知识生产在创造高等学校学科结构;第二个阶段,是从德国柏林大学改革到20世纪末,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兴起,高等教育在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凸显,大学越来越走向社会中心,社会生产在驱动高等学校学科结构演进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个阶段,是21世纪以来,知识革命、信息革命、产业革命的兴起,知识以几何级数增长,从知识到技术到产业的周期极大缩短,高等学校学科结构演进进入知识生产与社会生产共同发力的时代。在上述过程中,一些基础性的学科得到发展并逐步壮大,再经历漫长的分化、综合与交叉后,新的学科不断产生,从而形成了今天的学科体系形态。王建华教授认为,大学里的学科分为四种情况,即先有学科后有大学、学科与大学相互依存、经人的理性设计或权力的规划而出现的诸多学科以及通过传统学科的分化、交叉或科际的整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可以看出,至少后三种形式以及占现有知识体系绝对比例的学科种类离不开人的选择因素。

3.学科结构兼具发展性和保守性。高等教育体系是一个生命系统,构成这一体系的各种结构性要素按照一定的机理运作,具有自适应性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学科体系也是一个“生命体”,是随着时代而发展、满足时代需要的“活”的东西。学科体系与其所在的高等教育体系,在价值理念和体制机制上具有同构性。现实中,学科表现为知识体系 和组织体系两种形态。作为知识体系的学科是随着知识发展的水平而不断演进的。人类对未知的探索永无止境,因而作为知识体系的学科也必然是不断发展的。但是学科的另一种形态即组织体系,却有可能呈现对外力排斥、抵御的保守性或封闭性,亦即学科的组织体系很有可能成为学科的知识体系发展、演进的阻力。这种阻力,可能表现为学术派系之间的排斥行为以及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预等现象。

大学从根本上讲是学者共同体。学者都是归属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并且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学科或专业代表着学者的身份,是学者学术职业生存的基础。在学校或学科专业建立阶段,通过各种方式汇聚起来的教师是支撑其发展的关键。但当这种人的结构基本稳定后,受编制限额、不完全聘用合同制等因素的影响,既有的利益团体往往会成为学科专业调整的不确定因素,这也是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的难点或特殊性所在。师资队伍并不直接对应外部需求,却是高等学校实现服务外部需求目标的先决条件。当外部需求与教师个人发展需求趋同或同向时,学科结构调整就会比较顺利,反之则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4.学科结构演进交织着内外部力量的博弈。学科发展和建设既受内在动力作用,又受外力作用;内在动力指学科逻辑的自主发展规律,外力主要指社会需求。支撑学科发展演进的基本因素是知识、资源和需求,其中知识是基础,资源是保障,需求是动因。知识是构成学科的核心要素,知识增长是学科演进的内在动力,而推动知识生产和增长的是学者对高深知识的不懈追求。社会需求是学科外在价值的体现,也是学科演进的外部动力,其对学科的影响,在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是通过统一的体制设定和指令性计划来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则主要是通过资源的提供、分配和调节实现的。现代社会的知识生产与知识增长已经无法摆脱资源依赖的路径。一方面,学者必须获取足够的外部资源支持才能有效完成对高深知识的探究;另一方面,学者主动或被动地抵御外部对学术生产的干预。政府或社会追求的是知识的溢出价值,而不是学术本身。学者追求的是高深知识,只要这个学科专业领域没有消亡,就有不断研究的价值。当外在力量通过强加给体系的功能而逼迫体系调整内在关系,或是通过强行介入体系内的关系调整而迫使其产生新的功能或强化某一方面的功能时,两者的冲突会加剧并直接阻碍学科调整行动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

5.学科调整是多重逻辑的平衡过程。埃里克·阿什比的大学发展“动力论”以及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系统协调理论”表明,行政力量(或政治力量)、学术力量、市场力量(或社会力量)是影响高等教育的三种基本力量形态。对于学科建设逻辑,学术界存在行政管理逻辑、市场需求逻辑、组织发展逻辑、知识生成逻辑等论说。单一的逻辑可以适用于学科发展历史上的某个阶段或学科建设的某个领域,但肯定不能全面适用和有效解释现今时代日益复杂的学科问题。行政力量对学科的影响主要是出于执政的需要、治理的需要和国家战略利益的需要,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学科专业目录的制定、学位授权审批和招生计划调控等。学术力量对学科的作用主要是出于知识生产的逻辑和学者专业化发展需求,其作用方式主要体现在知识的溢出效应和学术权力。市场力量对学科的作用主要是出于人才市场、科技市场的供需逻辑,其作用方式主要体现为受教育者的选择和需求侧的资源投入导向。在三种力量中,行政力量最强大也最具决定性影响,学术力量既代表最前沿的发展亦可能是保守力量的阵地,市场力量最灵敏也最具不确定性。政府和市场可以影响学科体系的结构性布局,却无法干预学科内涵的生成与提升。大学可以创造构建学科的知识原料,却离不开政府的学科制度化认可和市场驱动的资源支持。当今时代,没有哪一种力量可以绝对主导学科演进,学科调整已经成为多种逻辑交互作用、交互影响的复杂领域。

二、我国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的实践反思

(一)高等学校学科结构生成的历史轨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高等学校学科结构的演进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三十年。这一阶段学科结构演进的背景或动因,主要是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主要事件或举措是,国家对接收的旧大学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院系调整,把仿效英美模式的高校体系改造成仿效苏联模式的高校体系;根据国情特点,集中财力重点建设一批高校;突出经济建设,特别是发展重化工业的需要,重点建设综合大学和理工科院校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我国高校学科结构的基本形态已经成型。这些举措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也为后来留下了一些问题,诸如:突出行业特色,发展单科学校,割裂了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条块分割体制,造成了中央与地方在学科领域的重复布局,特别是留下了地方院校小而全的底子;突出发展重化工业的需要,取消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削减财经和政法学科,造成了理工学科与人文社科学科畸重畸轻的局面;集中力量搞重点建设,早早就以身份决定部委院校与地方院校的学科水平差距,出现了部委院校过于技术化的学科布局与地方院校过于普通化的水平状态并存的局面。

第二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这一阶段学科结构演进的主要背景或动因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新战略的确定与实施,以及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商品经济直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变。主要事件或举措是,鼓励和支持地市办大学,高等教育层次出现新的分化;进行大规模的布局调整,将200多所原中央部委院校下放地方;着力解决单科型学校过多的问题,兴起综合大学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启动和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等新的重点建设计划,等等。这一系列举措的积极成效是,学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性加强,学科过窄的局面得到扭转,一批学科的实力显著提升,地方投入学科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这一期间积累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市办大学的兴起、综合大学热以及世纪之交的大扩招,加剧了学科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新的重点建设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拉大了中央部委院校与地方院校的学科水平差距;200多所原中央部委院校下放地方后,生存环境与服务面向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激烈的竞争和生存发展压力,一些学校为获取资源而进行了综合化改革,在弱化了原有学科特色、降低了学科水平的同时,也给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学科多样化、特色化布局带来了新的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阶段学科结构演进的主要背景或动因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主要事件或举措是,高等教育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全面转变;对重点建设策略进行调整,启动实施“双一流”建设;打破终身制,出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自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等等。这些举措正在显现出积极成效,诸如,学科点盲目扩张的行为得到抑制,学科内涵与特色建设得到重视,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领域的学科布局得到加强;学科调整机制开始发生变化,正在由政府单一主导向政府引导与高校自觉相结合的方向迈进。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数据,2016—2019年期间,有568所高校增列了998个学位点,有589所高校撤销了1598个学位点。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强调按一级学科评估和管理诱发了学科调整功利化行为,一些学校为取得好的评估成绩,纷纷撤并小众学科,对高校学科生态造成破坏;众多高校纷纷强制推动的围绕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培养方案与统合课程的开发工作,有违学科的本义与跨学科的真实内涵,也漠视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复杂多样性差异;学位点增列按一级学科增设等限制性措施,实际上堵塞了一些拥有特色学科的地方院校的上升之路;新的重点建设策略在协调推进中央部委院校与地方院校发展以及学科高峰与学科高原建设上还有待改进。

(二)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实践存在的局限

1.学科调控导向和手段单一。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有三种力量影响和制约着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即政府、市场和大学。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占主导性的,是政府主导、政策驱动、项目牵动、评估检查、自上而下、由外到内的从属性改革路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学科调整实际上采取的是优选式、竞标赛式的单一路径,政策影响、评估导向与资源配置驱动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影响着学科结构的演进。在同一标准下部属院校与省属院校争创一流,给了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上升的机会,也加重了经济落后省份和高校的负担。评价学科建设成效标准的划一性,使得学科多元发展缺乏价值认同和动力来源。

2.地方高等学校的学科发展相对薄弱。学科调整的关键和难点在地方院校。无论是否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事实上已经分成了部委院校和地方院校两个层级。在几轮的重点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入选的地方院校占比较低,远不足以引领和支撑广阔的学科高原建设;另一方面,少数入选的地方院校拼尽力气追赶中央部委院校,学校内部的学科畸形发展,未能发挥带动整体发展的效用。这一现象对全国学科布局合理化的负面影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而今,靠着历史积淀的优势,部委院校又在新兴学科布局上抢占了先机。除少数发达地区的少数院校外,大多数地方院校既无法与部委院校在传统领域竞争,亦难以在新兴领域取得足够的份额。在重点建设目标以及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与少数高校达成了共识,而大量的一般性地方高校的学科建设,既面临起点低的先天不足,又面临资源支持不足的困境。

3.学科成长规律尚未受到充分尊重。学科从培育、成长到成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刘献君教授认为,高校学科建设大体要经历起步、发展、提高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大约需要 10 年左右。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常常集中在高、新、精、尖领域。政府一般没有兴趣也没有耐心去培育学科,其所迫切需要的学科,不得不在已有的学科体系中去选拔。一些底蕴较厚的学校通过调节方向就可以脱颖而出,而真正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基础的学校,却因评价指标限制而失去了获得支持进而实现提高的机会。这种选优机制选出来的结果不乏名不副实者,也不利于新生学科领域的成长。一般认为,在学科布局上要形成基础学科、主干学科、支撑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组成的体系。现实中,往往是基础不牢,交叉不实。一些地区或高校在学科高峰与学科高原建设的关系上,要么脱离高原的支撑盲目追求高峰,要么是高峰与高原不分而造成力量分散。学科结构调整之所以屡次陷入同构、积淀等逻辑的困局,造成低质量发展和结构性过剩等问题,根本原因是存在弱化学科内涵建设的问题。

4.省级政府统筹区域内学科调整的能力不足。省级政府在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既是中央决策部署的承接者和贯彻者,也是区域结构调整的设计者和组织者,推进学科结构调整必须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作用。但当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在统筹区域内部委院校与地方院校发展方面,缺乏充分的合法赋权和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受地方财力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也不愿意把部委院校考虑进来,更倾向于在自己管理的学校重复布局。地方政府在优化学科布局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兼顾国家统一布局的重点建设(学校或学科)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往往是以学术评价为核心的重点建设占据了主动,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布局流于形式化。

总的来讲,当下我国高等学校学科结构存在的问题,根源于其生成的历史背景与特定模式。在国家战略需求导向和政府主导下形成的学科结构,不可避免地出现以外部需求取代内生逻辑的问题;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中央与地方在行动上的协调性受到影响;学科与学位领域的统一性要求,往往是强调了普遍性而忽视了差异性,在有利于某些学校学科发展的同时,也阻碍了其他学校或学科的发展。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合理化需求与制度安排,可能为下一个历史阶段埋下问题的种子。这些不断积累的问题经过演化,有些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文化,有些则成为利益固化后的藩篱。我们既应辩证地看待不同历史时期学科调整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也要以历史的、联系的观点认识现实问题形成的轨迹,认清政策或思路优化的现实复杂性与艰巨性。

三、高等学校学科调整的思路优化

(一)平衡行政、学术、市场三种力量

现代高等教育是一个巨大的利益共同体,政府、高校、社会等诸多群体都有着各自的利益需要和价值诉求。这些利益群体主要以行政力量、学术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形式,来影响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其中,代表行政力量的政府在高等教育结构变迁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高等教育结构的优化过程实际上是政府与高校的博弈过程。在以往的结构调整中,基本上是政府的作用超常发挥,市场的作用有限发挥,高校的作用被动发挥。既往的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行动未能取得理想的预期效果,原因之一是过分倚重了行政的力量。

实践表明,在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大环境里,没有哪种力量能够单独履行好学科结构调整的责任。行政主导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优势是能够保证重大需求和整体利益,不足之处是容易出现以政代校。市场驱动高等学校学科结构调整,优点是灵活性、及时性,缺点是功利性、短期性。学术发动的学科结构调整,优点是体现规律性,缺点是缺乏全局性。

实现学科调整的价值体系重建,需要平衡政治、学术、市场三种力量。一要完善公共政策,在学科政策方面充分听取和尊重高校特别是占大多数的地方高校的意见,让政策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为不同层次的院校提供上升的通道。二要把打造政产学研一体化升级版作为实现三种力量协同的重要抓手,建立和完善政府指导、市场引导和学校主导相结合的学科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在新的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浪潮下,政产学研合作体无疑是知识逻辑与需求逻辑、行政逻辑与学术逻辑,以及学科逻辑与应用逻辑相聚与协调的重要载体。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只有凝聚政府、高校、企业的合力,才能在充实巩固优势学科和培育发展新兴学科方面迈出坚实的步子,也才能抢占制高点、赢得竞争主动权。

(二)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

在统一的思想体系和政治体制下,教育与经济成为区域内最活跃的领域,两者之间的融合与碰撞塑造了区域的特色,中央与地方在以经济和民生为主领域的交叉布局,是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演进的主要推手。既往的学科结构调整未能取得理想的预期效果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央与地方之间在战术目标上的差异和在行动上的不完全同步。

就高等教育体系而言,结构问题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实现全局性的、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必须依赖省域高等教育结构合理化发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强制性的计划调控保证了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合理,地区之间的差异通过计划得到调节,但这也为今天的区域不均衡埋下了伏笔。就全局来讲,内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对教育需求的多元性,给高等教育体系的合理性增加了不确定性,也使得解决高等教育结构问题只有不断追求合理的行动,难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想状态。另一方面,进入市场经济后,各省域纷纷追求建立自己的高等教育体系,地方性的问题得到缓解,但加大了实现全国性布局结构合理的难度。区域布局结构反映了不同地区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差异,其影响机制主要遵循的是资源约束的外部规律,而非知识生产的内部规律。在经济区域化和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形势下,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战略与战术等的关系交织在一起,高等教育结构性问题变得愈加复杂。没有省级政府的统筹,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就会虚化、难以落地;过分强调省级统筹,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可能会迷失全局,甚至会加剧整体的不合理状态。实际上,常常是一方面在不断出台关于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政策,另一方面又在实践中不断加剧着结构性问题,这种现象似乎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新的形势下,凝聚中央与地方在学科结构调整方面的合力,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将学科调整与高等教育空间布局优化统筹起来,在更高层次上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推动内外部协调发展。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学科集群建设,建构服务国家战略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学科高峰建设与学科高原建设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央支持东北教育振兴发展的措施,结合产业调整升级等新需求,重塑东北高校学科布局,增强学科竞争力;通过省部共建和政策性倾斜等措施,加快提高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

(三)促进内外部力量的协同

长期以来,社会需求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来转化,学科结构的演进也需要通过政府对学科目录的确认和招生计划的下达等方式来落实。这难免会存在过于划一、以偏概全的问题,从而得不到一些地区或学校的价值认同和行动配合。而大学对市场做出的主动反应,如果一直得不到政府的合法性认可,就会逐步失去主动调整的积极性。内外部动力的不协调,也就自然成为既往的学科结构调整措施未能取得理想预期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

应该看到,大学并非一味排斥学科结构调整行动。事实上大学具有自身适应性,特别是在大学走向社会中心后,通过不断调整学科结构来完善和优化功能,已经是大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能力。大学也并非学科结构调整的被动受体。恰恰相反,大学是生命有机体,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也在改变着结构和创造着新的结构领域、结构形态。同时,大学也具有一定的惰性,这种惰性既可能源于学者群体对既有利益的守护,也可能源于大学对本质属性的坚守。

一方面,当今时代的学科成长发展已非完全学术自由的事情,否则我们就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学科建设,反映社会需求的政府干预行为在我国不但具有合法性,也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可以决定学科发展的条件、方式、方向和速度,决定利用已经取得的科学知识的性质,但是它不能自动地创造出科学理论。无论是多么重要的外部需求,如果不能与大学自身的逻辑相衔接,抑或无论是多么好的政策设计,如果离开大学的积极响应,都不可能有效推进学科结构调整。

政府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立场上谈学科建设,高校站在资源获取的立场谈学科建设,学者站在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立场看学科建设,都是符合各自身份定位、角色认知的客观价值诉求。尊重多元价值诉求,着力实现学科调整动力系统的创新,是今后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方面,学校、学者应强化社会责任担当,特别是履行好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上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要改变过去过细干预学术生产的治理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的学科生态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的总体方案》,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发挥评价导向与资源配置杠杆作用,促进学科调整内外部动力的协同。

(四)实现体系调整与体制创新的联动

学科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学科结构优化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自说自话的命题,学科结构的合理性是微观与宏观的集成。一定区域的学科体系的合理性,既要基于区域内的各个高等学校的学科结构,亦要看其在全国整体中的情况;既要看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的互补情况,亦要看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情况。同理,就一所高等学校而言亦是如此,合理与否必须符合本校实际,也必须放在更大的体系中来评判。如今,在政府、学校、学院三个层面,学科已经成为业绩、实力的聚合点。各个层面在学科建设愿景上拥有共同点,但在操作策略上存在着既合作又排斥的现象。

从一定意义上讲,高等学校学科体系既是结构与功能问题,也是体制与机制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迅猛发展、交互影响,使知识与技术、产业的界限模糊化,知识的系统化过程已经远远赶不上社会形态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新的形势下,学科组织建设与知识创新的矛盾开始彰显,学科调整正面临体系优化与体制创新的双重任务。

强化学科体系调整与学科体制创新的联动机制,主要是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深化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改革,增强省级政府在建设符合国家布局、体现区域产业、文化特色的学科体系方面的能力;二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高等学校通过自主增列二级学科等方式培育拓展新的学科领域的能力;三是推进高校内部院系管理体制改革。高等学校组织结构的重要特点是事业单位与学科组成的矩阵结构,教师与学校、社会的联系主要通过学科,他们对学科的忠诚大于对学校的忠诚。高校教师的身份归属是由学科划定的,甚至身价也是与学科的层次(如是否有博士学位点、是否是一流学科)来标识的。要获得合法身份和优质资源,就必须追求学科制度化。而一旦实现学科制度化,一些学科就出现了学术垄断的问题,学科建设与知识创新的协同性受到人为的阻碍。学科调整的阻力,既可能源于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滥用的抵抗,也可能源于拥有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利益群体的保守行为。从高校内部来讲,学科调整的阻力与现行的院系设置、考核评价与资源配置模式直接相关。不改革二级学院的设置与管理模式,学科调整或交叉融合多数会走向表面化、形式化。要通过扩大二级学院在人事、财务、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权力,增强二级学院培育发展学科的能力;通过深化教师评价、绩效考核、薪酬制度、学部制等方面的改革,更好地平衡学校整体利益与学院利益,有效破除学科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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