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08-17 20:48 浏览量: 5810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防控〔2022〕16号)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浙江理工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事业改革发展,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上级和属地部门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

各单位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补齐短板漏项,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机制,完善应急举措,如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二、开学返校人员要求

各单位、师生员工要及时查阅省防控办发布的最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密切关注政府发布(如浙江发布、杭州发布、钱塘发布、临平发布等)的疫情通告。师生员工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如实上报个人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来校报到时,各单位须认真查阅防疫行程卡,凭杭州健康码绿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等,申领智慧校园通行码。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二)返校前10天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未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

(三)返校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

(四)返校前7天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未达到以上条件者,要主动联系所在单位申请暂缓返校。所在单位负责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格按照属地要求,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期满且无异常症状后方可申请返校。当前在国(境)外或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若校区所在区(县、市)被划定为高中低风险地区,已在校的师生员工严格按照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落实相应封控、管控、防范措施;还未返校、且常住地在同一区(县、市)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和除同一区(县、市)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根据工作和学习实际,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返校。

三、开学返校批次安排

(一)教职工返校安排

9月2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报到。

为开学做好准备,全体教职工8月26日前返回省内常住地。

(二)学生返校安排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分期分批分校区有序开学返校。目前尚在境外的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不报到。具体批次安排如下:

第一批:9月2日 老生、在境内的留学生报到注册;

第二批:9月3日 2022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

第三批:9月4日 2022级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

第四批:暂缓返校的学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强师生管理服务

(一)减少非必要流动。返校报到前7天,全体师生员工不跨省旅游、探亲,不前往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已返回省内常住地的,非必要不离开常住地。师生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避免选择经停高中低风险地区的车次或航班。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一人一表”,全面排摸师生员工返校前7天的出行轨迹信息和健康监测情况。

(二)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省内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返校师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倡导省外返校师生落地检测核酸。返校后,全体师生应在3天内在杭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员应检尽检,其他师生员工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后勤、保安、食堂等一线工作人员,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三)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引导师生员工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始终不忘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少聚餐,戴口罩、勤洗手、1米线;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上报学校和社区;主动接种疫苗,引导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前做好全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码等查验措施,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

五、强化校园出入管理

本校师生员工须申领智慧校园通行码并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校。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如确需进校,经审批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外非高中低风险地区来校需提供入浙落地检测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校。学生报到时,家长及车辆不进入校园。快递、外卖等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聚集活动管控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除教育教学活动外,2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需按要求做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通过《大型活动申报表》进行报备(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同时报属地防控部门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原则上暂停跨省域的疗休养、培训、研学、社会实践等各类交流活动。

七、做好教育教学准备

若因疫情形势变化须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在9月2日前做好开学前4周的线上教学内容及线上授课相关准备工作;若任课教师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返校参加正常教学工作,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开课学院于9月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或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做好教学任务的调整工作,并汇总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加强暑假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线下竞赛等活动应适当延期,鼓励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竞赛。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在考试前需申请缓考,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

八、加强服务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保洁、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备足防疫所需物资,积极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筹备工作。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科学精准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全过程闭环管理。

九、强化监督检查问责

全面启动督办,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强化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开学后各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动员组织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内容来源 | 学校办公室

图片| 胡文昌

责编|张霄

责审| 石丛珊

终审| 高丽静

投稿邮箱:zjlgdxwx@zstu.edu.cn

转载:浙江理工大学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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