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定了!《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发布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08-13 23:06 浏览量: 3199

为统筹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事业改革发展,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批次安排

(一)教职工返校安排

9月3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报到。

为开学做好准备,全体教职工8月20日前返回常住地。

(二)学生返校安排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分期分批有序开学返校。具体批次安排如下:

第一批:8月30日-31日 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注册

第二批:9月3日 2020级学生报到注册;需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报到注册

第三批:9月4日 2018、2019级学生报到注册

第四批:9月5日 2017级学生报到注册;202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

第五批:暂缓返校的学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目前尚在境外的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不报到。在境内的留学生,新生9月8日报到注册,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与中国学生一致。

二、开学返校人员要求

所有师生员工来校报到时,必须查阅防疫行程卡,凭杭州健康码绿码,申领智慧校园通行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二)所有师生员工自8月13日起,须在微信企业号或E浙理平台实行每日健康打卡;本科生新生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14天健康申报表,健康申报表在微学工平台下载;研究生新生采用线上打卡和线下健康申报相结合,《学生健康申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或新生易班平台下载。

(三)返校前28天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四)返校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五)返校前28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六)返校前14天无当前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或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旅居史。

未达到以上条件者,要主动联系所在单位申请暂缓返校。所在单位负责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格按照属地要求,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期满且无异常症状后方可申请返校。目前在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三、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强化校园封闭管理。本校师生员工须申领智慧校园通行码并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校。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如确需进校,经审批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绿码、防疫行程卡,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校。快递、外卖等禁止进入校园。收回暑期短暂出借(租)的校内场所,长期出租的严格按校园疫情防控规定执行,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二)加强师生管理服务。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一人一表”,全面排摸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出行轨迹信息和健康监测情况,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自8月13日起恢复健康打卡,师生员工须每日健康打卡,如实上报健康状况。相关单位做好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的管理,在其返校返岗前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提高师生疫情防控意识。引导师生员工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少旅行、少聚集、原则上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主动向学校或社区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做好隔离管控等措施。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传播不实信息。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和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举办的以及300人以下的活动,需向属地相关部门和活动主管部门报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暂停跨省域的疗休养、培训、研学、社会实践等各类交流活动。

(五)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各单位要再次动员师生员工尽快去属地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确保无禁忌症师生“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新生,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入学报到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及早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

(六)做好教育教学准备工作。若因疫情形势变化须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在9月3日前做好开学前4周的线上教学内容及线上授课相关准备工作;若任课教师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返校参加正常教学工作,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开课学院于8月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教学任务的调整工作,并汇总至教务处备案。加强暑假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线下竞赛等活动应适当延期,鼓励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竞赛。需要补(缓)考的学生,符合返校条件的于9月3日返校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在考试前需申请缓考,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

(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和防疫物资储备。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保洁、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备足防疫所需物资,积极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筹备工作。

四、总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严起来、真正紧起来、切实管起来,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补齐短板漏项,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应急响应,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部署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迅速激活三级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如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加强与属地管理部门协调联系,及时传达和报送防控信息,科学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处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全面启动督办,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强化问责机制,对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导致校园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加强开学后各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动员组织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宣传部

内容来源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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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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