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即有事业编!50万安家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公告

MBAChina
2022-06-28 16:33 浏览量: 2902

学校简介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2009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以来,学校数次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院校50强”等,办学成果丰硕。2019年,作为广西唯一高职院校成功入选全国56所“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当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关待遇

(一)以事业编制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期内发放安家费50万元。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双方协商确定待遇。

(三)在服务期内提供一套免8年租金的校内教师公寓或在南宁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20万元(税前)。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条件的,可额外另行申报购房补助。

(四)配偶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所需,符合南宁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纳入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五)选择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指导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取得标志性成果为目标的,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由双方协商,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招聘专业方向

机械类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数学类

统计学类

艺术类

纺织轻工类

土木类

建筑类

水利类

测绘科学与技术类

工商管理类

旅游管理类

教育学类

经济学类

会计学类

审计学类

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本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有意应聘者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电子简历(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主要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等电子文档),并自行下载填写《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到人事处电子邮箱:nzyrsc@126.com)。

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组织开展的考试、考察、体检、入职等各环节及时联系。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入职我校后须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8年聘期管理。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可随时报名应聘)。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相关证书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面试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考生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未设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诚邀英才!

责编:晓瑾

审核:Hannah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学术桥Acabridge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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