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城市学院分团委转发校团委 关于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MBAChina
2022-06-24 14:19 浏览量: 1880

各班级团支部、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激励奋发进取的爱国精神,切实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校团委根据团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即将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下称城市学院)分团委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二、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22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不包括2021年9月入学的团员。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团员应具有突出的模范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服务保障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2.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3.2021年全年,参评团员应按要求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2021年全年(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参评优秀团员的学生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参评优秀团干的学生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

  5.同一被推荐人在同一评选年度不可以被重复推荐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须经本人所在的班级团支部同意。

  三、校级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团支部为2022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支部,不包括2021年9月入学的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红旗团支部。

  2.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3.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四、名额分配

  根据校团委名额分配要求,优秀团员以团员总数的5%为上限(团员总数包括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人数);优秀团干以团干总数的10%为上限(各学院团干部以每个团支部3名团干、每个分团委5名团干记数);红旗团支部以团支部总数的10%为评选上限。城市学院各项目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城市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项目名称

  本科生

  研究生

  优秀团员

  18

  7

  优秀团干

  5

  4

  红旗团支部

  2

  1

  五、工作安排

  (一)召团开支部大会

  各班级团支部利用好线上会议平台,召开团支部大会,经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团支部充分讨论、酝酿,至多推荐1名优秀团员候选人及1名优秀团干部候选人(也可不推荐)。各班团支书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6:00前,撰写团支部大会总结(模板见附件4),报送至年级负责人处;并在4月21日前将会议总结录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录入路径为“活动类型选支部大会-专题学习教育选专题组织生活会-日常专题不选”。

  城市学院各学生组织至多可推荐1名优秀团员。分团委可以至多推荐2名优秀团干,各组织内部完成推优后,均需统一经班级团支部大会流程统一推优上报。

  (二)学生申报

  1.材料准备。请有意愿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同学,填写对应登记表(附件1、附件2),登记表后附成绩单,文件包中应附相关支撑材料。请有意愿申请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团支部,由团支部委员填写对应登记表(附件3),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2.材料报送。请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024678681@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红旗团支部”。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邮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五四推优。”

  (三)院级答辩

  城市学院分团委将对个人或集体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个人或集体申报资格。城市学院分团委将视各项目申报情况而定,组建学院评审小组,预计于4月19日至4月20日组织线上面试答辩。后续通知将在对应工作微信群里发布,请务必扫描各班级团支发布通知中的群二维码,加入对应微信群。

  (四)学院推荐

  所有奖项将视申报及答辩情况择优推荐至校团委,并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城市学院分团委要对先进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的作用。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学院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团支部查找不足,促进集体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各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城市学院分团委要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

  

  联系人:杨老师 王翔宇

  联系电话:15910588762(同微信)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2022年4月15日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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