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专硕MPA及学硕)招生指南

MBAChina
2022-03-24 13:36 浏览量: 4534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 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电力企业等单位培养具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一、公共管理硕士报考基本要求

(一)公共管理(MPA)硕士报考要求

1.报考基本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入学考试科目:全国硕士统考英语(二)(100分,相当四级水平)、全国硕士统考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

3.复试科目:政治(本校命题)及面试。

4.录取原则:全国统一划线,往年录取分数线总分在170左右(英语+管综,总分300分),英语分数线在42分左右,往年录取成绩仅供参考。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复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二)公共管理学术硕士报考要求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3.2022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4.2022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招生类别、计划

(一)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9人)

设置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两个方向。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7人)

设置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能源战略与治理两个方向。

(三)全日制公共管理学术硕士(11人)

设置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含能源政策)四个方向。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一)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及学术硕士学习采取校内按学期上课的方式;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习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每次集中授课时间约2~3周。研究生须按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二)学制:3年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课程设置

开设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政治学、非营利组织管理、能源政策、公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中国政府与政治等多门课程。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ncepu.edu.cn/

MPA中心主页:https://mpa.ncep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10)61773970(010)61773369

微信公众号:华电MPA

邮箱:hdrwmpa@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

编辑:葛格

(本文转载自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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