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3年MPA双证-大湾区方向招生通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06-01 13:48 浏览量: 4877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专门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双证)大湾区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培养新时代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对大湾区方向感兴趣的人员。

三、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

MPA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详见《清华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通知》(点击查看招生通知)

申请清华大学MPA考前面试的考生须按清华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通知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链接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

考前面试申请截止时间:

第一批2022年6月15日15:00;

第二批2022年9月15日15:00。

四、特色课程

本项目特色课程包括全国MPA教指委推荐的核心课程,以及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方向设置的《湾区发展的全球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香港公共行政》《香港政治与基本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高端讲堂》等课程。

五、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本部和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习年限:2.5-4年,课程学习共两学年(4个学期),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第一学年为分段集中上课:即每学期在在清华大学本部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

2.第二学年为周末上课:即每学期周末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上课。

六、学费与奖学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人民币9.9万元。费用可在第一学年注册报到时一次缴清;或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

公共管理学院设立MPA新生奖学金和励学金。

七、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供稿丨教学办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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