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在职攻读MPA复试安排与复试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3-12-24 00:00 浏览量: 3146

一、复试报到【时间】京内考生:2014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京外考生:2014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求是楼116)【提交材料】1、有效期内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可于2013年12月25日之后(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pgs.ruc.edu.cn/)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4、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历查询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首页-学信档案-注册帐号-激活帐号-实名信息填写-系统登录-在线验证-获得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含12位在线验证码。二、复试时间与地点【时间】20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具体安排可于1月4日(星期六)上午在求是楼大厅公告栏查看。三、复试办法【形式】面试,考生抽题后回答。【内容】1、英语听说,满分100分,60分及格;2、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政治理论及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等),满分200分,120分及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项复试成绩均及格的,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加权之和,按从高到低重新排列,择优录取。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MPA教育中心。四、复试有关注意事项1、有效证件。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材料补交。未交《资格审查表》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务必在面试时交齐。逾期不交,责任自负。3、考场纪律。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为了保证秩序,面试将严格按各考场公布的顺序进行。考生被点名后,迟到15分钟,将取消复试资格。请考生仔细查看分考场门口张贴的面试顺序,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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