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1-03-20 10:29 浏览量: 552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还是中国政府倡导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该学院是中国政府在APEC框架下倡导建立的第一个旨在促进区域能力建设的机构。

2015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2.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已获得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4.具有团队工作精神及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5.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二、招收名额学院计划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3名。三、在站时间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在站期限,在站工作期限不超过2.5年。四、工作条件和待遇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上海市有关标准缴纳四金。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院为其提供科研经费及岗位津贴。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在上海无固定居所,学院为其免费提供住房。4.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迁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科研研究课题学院根据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拟定24项博士后研究课题(见附件)。六、申请材料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向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博士后申请表》(登录“中国博士后官网”进行注册,按照入站申请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下载自动生成“博士后申请表”)。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3.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5.申请研究课题及课题研究规划(3000字以内)。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邮寄至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地址详见第八条),并将《博士后申请表》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xin@snai.edu。七、审批程序1.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学术委员会。2.学术委员会通过面试,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确定博士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编:201702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111/68047电子邮箱:wangxin@snai.edu cjr@snai.edu联系人:王老师 崔老师附件:博士后研究课题

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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