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高金EMBA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报名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2023-02-08 16:09 浏览量: 3171

网上报名

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网上(现场)确认

网上(现场)确认时间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确定并公布。

准考证下载

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初试时间

预计4月,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和招生院系官网信息

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 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 (祖国大陆) 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报考。

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二)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 68945819,图文传真:(010) 68945112

2. 上海:同济大学 (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 65982683,图文传真:(021) 65988292

3.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 38627813,图文传真:(020) 38627826

4.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 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 28345519

5.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 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 28355427

(三) 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照片,并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四)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现场)确认时间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确定并公布。

打印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入学考试

(一) 入学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和招生院系官网信息。

(二) 考试科目查阅《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

资格审核

考生在考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件【符合报考条件(一)】、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验证,及两封推荐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体检

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查询网址:http://yzb.sjtu.edu.cn。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发考生本人。

入学

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学校授予学位相关要求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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