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刘洋研究员应邀来宁波大学商学院做学术报告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19-06-14 10:19 浏览量: 5937

MBAChina网讯】6月12日下午13:00-15:00,宁波大学商学院学术报告(2019年第10讲)在包玉书科学楼11号楼412会议室举行。本期学术报告的主讲人是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刘洋研究员。报告题目为“社会地位与企业社会责任:来自中国私有企业的证据”。学术报告由企业管理研究所彭新敏教授主持,宁波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所及其他研究所教师、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

本次学术报告内容是刘洋研究员即将发表的论文,旨在探讨中国私有企业主的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刘洋研究员首先借马云的现实案例以及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名言,引出研究的出发点,即中国情境下企业主的社会地位是否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展。报告过程中,刘洋研究员介绍了社会地位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内涵以及相关研究背景。基于“马太效应”“聚光灯效应”,刘洋研究员提出了相应的假设:(1)拥有更高社会地位的企业主,其企业的社会责任也表现更高;(2)企业和政府关联正向地调节了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3)企业所在地区的区域制度规范性正向地调节了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4)政府关联和区制度规范两者联合地调节了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该研究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私企调查数据库,包含了研究主要的观测变量,其中社会地位、企业社会责任、政府关联等变量为企业层面的变量,而区域制度规范则以企业所在省份为单位,作为更高层次的变量。研究利用多个年份的截面数据,形成了包含868个企业的样本,通过对数据进行跨层回归分析,各个假设都得到了验证。该研究首次将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联系在了一起,扎根于中国的独特情境,为社会地位和企业社会责任两个研究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在报告主要内容结束后,刘洋研究员也向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在论文投稿、修改和发表过程中的感想、心得和经验等。报告过程中及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就研究关注的核心变量概念、内生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彭新敏教授进行了点评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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