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招生 |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3-12-29 17:08 浏览量: 1524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类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大学。学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23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8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66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1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学校的2024年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于专业学位。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参考人数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备注

001经济学院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4696582

◆政治经济学(020101)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02当代中国经济问题

03新中国经济理论发展

04劳动关系与保障制度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西方经济学(020104)

01微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1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经济思想史》。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01人口与经济发展

02资源利用与区域发展

03生态经济与高质量发展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区域经济学(020202)

01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

02丝路贸易与区域市场

03城镇化与城市经济

1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统计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劳动经济学(020207)

01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02劳动关系与劳动政策

03劳动保障理论与政策

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统计学》《劳动经济学》。

002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4683876

◆世界经济(020105)

01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02世界经济运行与协调

03区域与国别经济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

◆产业经济学(020205)

01西部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02产业组织与政府规制

03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020206)

01对外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

02地区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

03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实务与政策》。

003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联系人:本老师

电 话:4683853

◆国民经济学(020201)

01国民经济运行与调控

02投资经济理论与实践

03经济发展与宏观预测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统计学》《管理学》。

◆数量经济学(020209)

01计量经济学方法

02经济预测与决策

03金融计量经济分析

04西北经济数量分析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统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学》。

◆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027000)

01调查技术与统计分析

02经济与社会统计

03投资与金融统计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2统计学(学术学位)

复试科目:国民经济统计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

◆数理统计学(授理学学位)(0714Z3)

0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02复杂数据分析

03应用数理统计

1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12统计学(学术学位)

复试科目:数理统计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多元统计分析》《概率论》。

004财政与税务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690950

◆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3)

01公共财政与公共经济

02税收理论与政策

03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财政学》《税收学》。

005金融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4679597

◆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4)

01金融理论与政策

02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

1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金融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财政学》《金融学》。

◆金融工程(0202Z1)

01金融风险管理

02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西方经济学(宏、微观)

复试科目:金融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金融学》《财政学》。

006法学院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4670738

◆经济法学(030107)

01财税法

02金融法

03市场规制法

04企业公司法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理学

④815民商法学

复试科目:经济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007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867939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01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03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复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0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研究

03执政党建设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复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0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02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03中国传统伦理与当代德育研究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01中国近现代史重要问题研究

02西北地区抗战史研究

03甘肃红色文化研究

04陕甘革命根据地革命文化传播研究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008会计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4681931

◆会计学(120201)

01 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

02 财务理论与方法

03 审计理论与方法

04 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

1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7 会计学

复试科目:财务会计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009工商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4681877

◆企业管理(120202)

01市场营销管理

02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03 品牌管理

04 供应链管理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8管理学

复试科目:市场营销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西方经济学 微观部分》《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120203)

01旅游企业管理

02旅游市场营销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8管理学

复试科目:旅游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旅游经济学》《市场营销学》。

010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8654316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01管理理论与方法

02电子商务

03人工智能与信息管理

04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8管理学

复试科目:运筹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程序设计(语言任选)》《算法与数据结构》。

013 艺术学院

联系人:尚老师

电 话:5252197

◆设计学(140300)

01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02设计历史与理论

03手工艺设计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 设计概论

④819 综合设计

复试科目:中国设计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招生规模为准。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专业、培养方向

参考人数

考试科目编码及名称

备注

002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4683876

◆国际商务(025400)

01国际贸易运营与管理

02企业国际化运营与发展

5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

003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联系人:本老师

电话:4683853

◆应用统计(025200)

01大数据分析

02管理统计分析

03社会经济统计分析

04数字经济统计与数字技术(重点实验室)

7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2统计学

复试科目:统计学专业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抽样调查》。

004财政与税务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690950

◆税务(025300)

01税收理论与制度政策

02税务代理与税务筹划

03税务会计与税收风险

5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3税务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税收学》《中国税制》。

005金融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4679597

◆金融(025100)

01金融管理

02投资理财

03金融科技

10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1金融学综合

复试科目:金融与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金融学》《管理学原理》。

◆保险(025500)

01保险理论与政策

02保险经营管理

4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金融与经济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金融学》《管理学原理》。

006法学院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4670738

◆法律(法学)(035102)

01金融法务

02公司法务

03财税法务

04政府法务

05涉外法务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经济法》《商法》。

◆法律(非法学)(035101)

01金融法务

02公司法务

03财税法务

04政府法务

05涉外法务

1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宪法》《民法》。

008会计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4681931

◆审计(125700)

01社会审计

02政府审计

03内部审计

04舞弊调查与合规审计

77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会计学与审计学综合+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会计(125300)

01企业财务会计

02公司理财

03成本与管理会计

04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141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会计学综合+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会计非全日制(125300)

05(非全日制)智能财务

42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会计学综合+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资产评估(025600)

01资产评估师

02房地产估价师

03企业价值评估

1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财务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管理学》《会计学原理》。

009工商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4681877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

01(非全日制)数字营销管理

02(非全日制)数字人力资源管理

03(非全日制)组织行为与领导力

04(非全日制)公司理财

05(非全日制)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金融方向)

163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管理学原理+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市场营销学》《战略管理》。

详情见招生简章及宣传册

011农林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5252162

◆农村发展(095138)

01乡村振兴

02农业绿色发展

03农村发展规划

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包括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农村政策学)

④820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发展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农村调查研究方法》。

◆农业管理(095137)

01农业经济与政策

02农业技术经济与管理

03涉农企业管理

04农产品营销

2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包括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农村政策学)

④820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发展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农村调查研究方法》。

012商务传媒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4675932

◆新闻与传播(055200)

01网络与新媒体

02财经新闻

03广告设计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新闻与传播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学》。

014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690950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25200)

01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

02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03地方政府治理

04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

75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公共管理学+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

详情见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网页招生简章及宣传册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招生规模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报名条件和要求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yanban@lzufe.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二)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复试:一般在2024年3-4月进行。内容一般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组成(具体复试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统一体检。

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农业硕士除外):8000元/人/学年;

3.农业硕士:7000元/人/学年;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20000元/人/学年;

5.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300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

110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批复、备案标准执行。非全日制专业不提供住宿。

十、奖助

1.全日制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经费,并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优评奖,并享受相应的奖励。

2.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50000元/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10000元/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3000元/生。

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相对调剂生,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一等奖9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

奖助标准若有调整,具体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

注:其他招生政策均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兰州财经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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