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招生 |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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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16:17 浏览量: 1825

南华大学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2002年10月,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中南工学院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衡阳矿冶工程学院,衡阳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衡阳医学院。学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医品牌”和“环保优势”。是一所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一、学院概况

学院成立于1982年,2018年按照学校整合,正式更名为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至此,学院拥有3大学科门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5个专业硕士学位硕士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7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工程、法学)。其中,工商管理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与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会计学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湖南省一类特色专业和湖南省重点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法学为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总人数145人,其中有教授职称50人、副教授职称56人;具有博士学历的58人,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老师有38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1人,湖湘青年英才计划3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2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7人,省级优秀教学能手3人。

学院拥有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级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军工文化与地域文化研究中心”“跨商科综合模拟实训基地”、中央与地方共建财会综合实训实验室;8个省部级科研实训平台——湖南省核能经济与管理研究基地、湖南省企业自主创新研究基地、湖南省地方法治与法文化研究中心、湖南省优秀创业孵化基地、湖南省军工文化与地域文化研究中心、碳中和与能源发展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于校企合作的农村金融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经济与管理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另外,学院还有多家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有利支撑了专业学位硕士的实践能力培养。

立足新时代,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强院为支撑,以实施“1533”工程为抓手,改革创新、瞄准一流,致力建设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学院。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学科(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会计、金融、法律)均可接收推免生。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

(https://yjs.usc.edu.cn/info/1292/11416.htm)公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三条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院2024年有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2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网上确认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

3.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备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六、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招生办电话:176-5002-5929,联系人:熊老师

南华大学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邹老师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网站:https://jgxy.usc.edu.cn/

附件【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南华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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