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班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02-16 00:00 浏览量: 3091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与办学特色,特开办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课程班。

一、课程班的特色

培养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学员经过MPA精选课程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

节省时间成本:符合条件的学员可免试入校学习,除学籍外,享受与国家认定的统招学生同等待遇,4年内保留学员的学籍学分,在4年内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我校MPA教育中心录取的学员将自动转为正式统招MPA硕士研究生。大大节省学习时间和费用。

学习形式灵活机动:周末集中学习,工作学习两不误。

强大的校友网络:MPA课程班的学员与在校MPA研究生一起研修专业学分,为学员创造良好的交流机会与人际拓展平台。所有课程班的学员融入浙财校友网络,汇聚人脉资源。享受浙江财经大学所有公共教学资源。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入学的学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证书授予

1.学员被录取后,四年内完成MPA教育中心规定课程,即可获得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颁发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课程班”结业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和相关档案材料)

2.在四年内通过国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四、招生名额与开学时间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60人。开学时间为2016年5月。

五、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课程进修班采用在职兼读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在周末(双休日)。学习地点分设在杭州教学点和温州教学点。

六、主要专业方向

1.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行政管理)

2.公共财政管理

3.金融政策与监管

4.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5.国土规划与城市管理

七、学习费用

1.教材资料费:800元(学习结束后根据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2.学费:课程班费用23000元

(说明:四年内通过1月份国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学员须按浙江财经大学当年规定补充缴足MPA学费。)

八、报名及交费方式

1.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报名,到2016年5月3日截止,节假日不休息。

2.缴费时间: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管理制度统一要求,收到录取通知后,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银行转账到我校财务账户,然后持转账凭证换发学校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报名表、近期免冠照片1寸、2寸各4张、填写《浙江财经大学MPA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附件1)。

4.报名方式:携报名材料至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学渊楼213办公室或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mpa@zufe.edu.cn

5.报名咨询电话:0571-8892273988922732

邵老师15757136793徐老师15957153799

注:凡提供虚假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一经查出将取消申请资格,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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