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良: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的基本特征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12-10 16:00 浏览量: 4601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原文刊于“学习强国”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原文链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提出要求,经过四年的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肯定了“在社会建设上,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背后呈现的基本特征,为即将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社会治理体系建构锚定方向。

社会治理社会化反映社会治理的本质,即社会参与成为社会治理的常态

社会治理社会化大幅度提升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社会组织与企业作为主体的社会治理形态越来越多,两种社会力量与政府一起真正构成社会治理的三元主体。社会组织和企业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越发突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会安全、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治理环节,开展一系列专业性很强的社会治理行动。直观反映社会治理中社会力量参与的数据是全国社会组织及就业人员数量,从2017年底的76.2万家组织和864.7万名就业人员迅速增长至2020年底89.4万家组织和1061.8万名就业人员。二是社会力量的运行机制有诸多创新。诸如社会组织通过社会化招聘改变内部用人的传统习惯,志愿服务由政府号召逐渐演变为群众自发自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提供项目全过程评估,社会企业认证在多地试点,特殊群体由专业社工机构提供定制化服务,和社会组织孵化器有机促进社会组织相互学习过程等。三是社会回应性更强。传统的社会管理采取政府管理的方式,对社会问题的反应不够快和准确度不够高。而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政府逐渐借助于社会力量开展系统性社会治理,将一大批活跃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吸纳进来,依照各自特性扮演社会资源募集者、社会服务供给者、社会信息整合者和社会秩序维护者等多重角色,由此使得社会治理的回应速度越来越快,社会需求对接的精准度也越来越高。

社会治理法治化反映出社会治理过程日益规范的良好态势

社会治理法治化大幅度提升,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的特性:首先是有关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基本成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继发布,使社会治理在原有法律规范体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有效引导社会治理的机制选择。其次是社会治理法治化多样性。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仅仅体现在制度层面,而且在具体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上同样适用,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最后是社会治理法治化基层性。社会治理法治化不仅体现在国家顶层设计上,也特别反映于具体的基层治理层面,将宏观的法治规划在基层治理中充分落地,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社会治理过程的根本改变。

社会治理智能化打上了互联网的时代烙印,借助技术工具提升效率

社会治理智能化大幅度提升呈现出三类特质:一是社会治理信息技术应用形式多样。智能化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与信息工具有机联系,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新兴的科技公共服务与智能化场景,如智慧治理、智慧城市、智慧街道、智慧社区、智慧养老和智慧购物等,便于推进社会治理改革,由传统管理转型为大数据支撑下的精细化治理。二是社会治理信息技术应用途径宽泛。通过“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社区通”等平台化管理,实现政务电子化,让公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慢繁的问题,同时将信息化技术延伸至社区,帮助社区减轻治理负担,解决多部门报表、多次报表、重复报表等问题,通过社会治理智能化,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建构起公众对基层政府的再信任关系。三是社会治理信息技术加固了主体联系。以往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鸿沟,在信息技术应用下,信息壁垒被打破,实现了多主体信息互通,这也从一定意义上强化了社会治理效果,进而达成了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社会治理专业化反映了社会治理主体行为的基础特征

社会治理专业化程度提高,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治理参与主体职业化的范围扩大。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为例,2015年,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社团会员管理员、劝募员三个职业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创造出更多社会治理相关职业,满足社会需求。二是社会治理参与主体职业化程度加深的同时分类增多。以社会工作者为例,持证社会工作者人数从2017年底的32.7万人飙升至2020年底的66.9万,其中社会工作师从8.3万人增长至16.1万人,助理社会工作师从24.3万人增长至50.7万人。根据实际需求,社会工作师开始被细分成不同类别,如医务社工、金融社工、心理社工、物业社工等。三是专业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程度更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地方政府引导专业社工进入基层社区开展精准性服务。不少政府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党校专家学者紧密合作,通过建立实践基地、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委托专项课题等方式积极推动研究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解决政府管理治理过程的难题,将学者的治理思路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公共政策,进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改良和优化。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不是社会治理的终点,而是社会治理的新起点,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