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晋涛: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几个关键问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4-08-22 14:53 浏览量: 1319

题记:2024年7月13日,北大国发院EMBA论坛第92期在承泽园举行。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经济学教授、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晋涛应邀做主旨演讲。本文根据演讲内容整理。

作为专注于环境经济政策的经济学家,我试图从经济学的多维视角,探讨绿色低碳转型的若干关键方面,并在此与大家分享四个主要议题。

首先,我们需要正视当前的环境与气候压力,探讨中国为何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以及为何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其次,我们将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进行深入的学术解读。

再次,我将从经济政策的角度出发,探讨实现“双碳”目标的可行路径。

最后,鉴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减排,也离不开碳的吸收与储存,我将特别关注森林碳汇的发展潜力及其政策需求。

背景:全球性的环境与气候压力

全球气候谈判历经30余年,终于在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达成《巴黎协定》。该协定的两大核心成果十分显著:一是全球190多个国家普遍接受了将地球表面温度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不超过1.5摄氏度的目标,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气候行动目标上达成了前所未有的共识;二是主要排放国纷纷提出了自主减排承诺,尽管在减排责任与时间表上仍存在分歧,但这一举措无疑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实质性进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与印度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始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了合理的发展空间与权益。

然而,尽管有此积极进展,会议亦揭示了一个严峻现实:即便将主要排放国的自主承诺汇总,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仍居高不下,当前行动远不足以满足2度或1.5度温控目标的需求。因此,会议设定了5年的调整期,要求所有国家在2020年之前重新评估并提升减排承诺,以确保全球排放轨迹与既定温控目标相契合。这进一步凸显了中国采取积极气候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回顾全球气候谈判历程,《京都议定书》作为重要里程碑,设定了以1990年为基期的减排目标,要求工业化国家在2020年前将排放量降至1990年水平的80%。这一基期设定凸显了1990年排放量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关键地位。值得注意的是,从1990年至2021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率相对平缓,维持在2%至3%之间。然而,自2002年起,排放量增长速度显著加快,出现一种超常规增长趋势,到了2010年,这个超常规增长量约达到50亿吨。

具体到中国,尽管其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在1990年至2001年间同样保持低位,但自2002年后亦出现了异常增长,与趋势线相比,2010年的超常规增长部分约为40亿吨,占全球超常规增长量80%。

中国在2006年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随后几年其占比持续上升,至2012年已占据全球排放量的近30%,而美国降为15%。时至今日,中国仍维持在全球排放量约28%至30%的高位。这意味着,在全球气候行动的框架下,中国的积极参与和有效减排对于实现全球温控目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若中国不采取积极行动,全球气候治理的成效将大打折扣。

中国、美国、欧盟、印度、日本,这些经济体在全球碳排放中占据前列。值得注意的是,欧盟自20世纪80年代便已达到排放峰值,随后基本保持平稳或下降趋势;美国则从2008、2009年开始下降,这一变化部分归因于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以及页岩气革命的兴起,使得页岩气(即天然气)在初级能源中的比例大幅提升,从而显著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然而,美国在2010年并未签署《京都议定书》,这主要是因为其承诺的减排目标(17%)未能达到议定书要求的20%减排幅度。

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当时的排放数据有些滞后,美国仍被视为全球最大的排放国,并因此受到了部分发展中国家代表的强烈批评。会议期间,针对美国的指责声此起彼伏,几乎使大会陷入僵局。

这一场景与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舆论环境有相似之处,且中国面临的挑战可能更为严峻。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美国未签署《京都议定书》,但其实际减排表现却远超预期。这反映了美国在气候治理上的复杂国情,即联邦政府受国会制约,政策执行受到政党政治的影响。

拜登政府上台后,通过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气候政策,如《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虽以经济议题为名,实则聚焦于气候变化,旨在通过提供超过每年3000亿美元的补贴,推动新能源和电动汽车的发展。此举不仅彰显了美国在新能源领域的雄心,也存在与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竞争的战略意图。尤为重要的是,《通胀削减法案》是两党共同支持的成果,这意味着即便未来总统更迭,美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主要政策方向也不太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且其实施力度相当可观。

在主要经济体的二氧化碳排放趋势中,中国无疑处于领先地位,持续高排放。尽管印度也在增长,但其排放总量相较于中国仍显较小,约为中国的1/5至1/6。因此,印度目前仍可以强调其人均排放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中国的人均排放量自2002年起便已超越世界平均,现今更是其2倍以上。这一现状使得中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任何停滞不前都将对全球努力构成重大挑战,中国面临的国际压力因此尤为巨大。国家领导层频繁就气候问题发声,正是为了应对这一国际关切,环保部门职责的扩展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的重视。

双碳目标解读

“双碳”目标,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在2020年对巴黎会议自主承诺的完善与深化。

“双碳”目标的设定,既是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对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基线情景到不同政策情景的模拟显示,中国在迈向碳中和的过程中,虽有望实现大幅减排,但在2050年至2060年间,仍可能存在20-3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中科院丁仲礼院士指出,碳中和并非零排放,而是指通过碳去除技术将剩余排放进行中和。这包括碳捕捉、碳封存和利用(CCUS)等工程技术手段,这些技术目前距离大规模市场化应用尚有一定距离。中国在人工造林方面成效显著,在发展中国家独占鳌头,具有比较优势。森林碳汇有望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

与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情景相比较,全球的气候变化轨迹呈现出显著的相似性,这主要归因于中国在全球气候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的碳排放轨迹与全球轨迹大致平行,表明中国在气候变化中的影响不容忽视。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或者若全球气候行动失败,预计到本世纪末,全球表面温度将上升3.7至4.5度,且存在10%的可能性上升6度。这一温度水平相当于几百万年前地球处于“热室”状态时的气候,彼时二氧化碳浓度极高,地表温度远高于现今。这种极端情况下,海平面将上升20米,对中国尤其是上海、广州等城市将产生巨大影响。

在探讨不同气候情景时,实现2度和1.5度的温控目标要求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必须在远早于2030年的时间点达到峰值。这也是中美气候谈判中,美方持续提及提前达峰议题的原因所在。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一个具有政治挑战性的议题,因为它超越了科学讨论的范畴。

回顾过去10年,中国在控制碳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将GDP与二氧化碳排放轨迹并置分析,可以明显观察到,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长自2013、2014年起趋于停滞,而同期经济增长仍保持了可观的势头,尽管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如去年达到5.7%,今年若能达到5%亦属稳健。在此情境下,若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持续低于GDP增长率,则标志着中国实现了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现象。

然而,实现这一目标面临重大挑战,尤其在政治层面阻力重重。从国际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的发言中可窥见,中国在推进碳中和过程中遭遇诸多难题。尽管从达峰角度看,前景相对乐观,但当前排放总量依然庞大,因此达峰后的减排任务尤为艰巨,即在未来30-40年内将排放量从达峰时的130至140亿吨大幅削减至20-30亿吨,实现85%至90%的减排目标,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实现路径选择

1、能源结构调整

为实现这一目标,能源结构调整成为关键所在。

具体而言,需大幅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同时大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这一转型过程不仅涉及技术经济层面的复杂挑战,还需不断根据国际压力及气候变化形势调整碳排放目标。

回顾个人经历,我初涉能源领域时,有幸与原北大工学院院长张东晓教授共事,他作为国际知名的天然气专家,常带我参与各类会议,让我深入了解页岩气的发展动态。2015年前后,业界曾对中国页岩气开发寄予厚望,认为其已接近美国页岩气革命前夕的水平。当时,基于国土资源部的勘探结果,中国可商业开采的页岩气储量甚至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若技术难题得以突破,大量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将显著降低中国对外部能源的依赖,并极大优化能源结构,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类似于2008、2009年美国页岩气革命所带来的变革。然而,遗憾的是,中国页岩气革命并未如期到来,其背后原因尚待深入探究。

在过去几年中,气候行动领域出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甲烷治理。自2020年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后,2021年的格拉斯哥气候大会成为了一个重要节点,全球多国领导人齐聚一堂,并达成了多项成果,其中包括“全球甲烷承诺”倡议。尽管中国最初并未直接签署该倡议,但随后在中美联合声明中涉及了甲烷问题。去年,习近平主席与拜登总统在加州达成的“阳光协议”也与此紧密相关,中国政府出台了针对甲烷治理的行动方案,标志着甲烷治理被正式提上日程。值得注意的是,甲烷的温室效应评估近期得到了IPCC的更新,从长期视角看,单位甲烷的温室效应强度被上调至相当于80多个单位的二氧化碳,远高于过去普遍认为的30单位。这一调整意味着,在追求碳中和的进程中,甲烷减排的重要性显著提升,未来中国将在甲烷治理上投入巨大资源。

森林碳汇作为实现气候目标的关键措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有结构转型的背后,都离不开政策的有力推动。经济政策,作为引导和塑造行为的工具,其核心在于通过价格机制的调整,影响技术选择和经济结构。具体而言,提高“高排放技术”的成本,降低“低排放技术”的成本,从而激励经济体系向低碳方向转型。经济学家致力于研究如何通过优化经济政策,有效促进行为和技术层面的变革。

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是当前气候行动中的一大亮点。尽管面临国际贸易环境的挑战,如欧洲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贸易壁垒,但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强大竞争力。中国新能源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出了强大的市场影响力。然而,要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大幅削减目标,新能源在未来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需大幅提升,从当前水平向80%-90%迈进,这一过程将充满挑战与机遇。

在新能源的发展历程中有一点值得注意,补贴政策初期成效显著,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政策逐渐显现出对国家财政的沉重压力。2010年前后,各地政府纷纷投身新能源发展热潮。一夜之间,电动汽车的生产企业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数量之多令人咋舌。然而,时至今日,电动汽车市场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短短不到10年间,市场经历了优胜劣汰,技术日益成熟,市场格局愈发清晰,目前仅剩下40多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市场逐渐步入有序发展的轨道。

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大量资金投入和补贴支持。在新能源产业的演进过程中,补贴政策经历了显著的变化。自2018年起,国家对新能源的补贴政策转型为竞价上网机制,这一转变标志着政策框架的重大调整。至2021年,新能源补贴退坡。这不仅验证了补贴政策的巨大成功,还彰显了新能源行业已成长为全球范围内极具竞争力的领域。各国在贸易领域的防范举措,正是对其强大竞争力的有力证明。

具体而言,光伏技术的发电成本在过去10年间实现了惊人的90%降幅,推动了行业的持续扩张。尽管补贴力度逐渐减弱,但行业的增长势头依然强劲,这构成了补贴政策成功实施的罕见案例。

从经济学角度审视,经济政策中的价格政策主要分为补贴与税收两大类,前者可视为奖励性政策,后者则为惩罚性政策,二者分别对应于“面包”与“大棒”的治理逻辑。在学术讨论中,奖励性政策往往因可能滋生依赖与低效而备受质疑,担心补贴最终流向非预期对象,加剧问题而非解决之。然而,新能源领域的实践却提供了不同的视角,整体上展现出较为成功的政策效果。

光伏加储能的成本近年来迅速下降,据预测,直至2030年方能与当前电价持平。然而,实际情况远超预测,近期有团队报告指出,仅在过去一年中,储能成本便下降了70%。这使得2023-2024年间的趋势线发生了显著转折,光伏加储能的发电成本已低于当前的上网电价。当然,这一乐观消息仍需业内专家进一步验证与指正。

甲烷在气候政策中的重要性近年来也显著提升,特别是格拉斯哥大会后及IPCC对甲烷与二氧化碳等效温室效应因子调整之后。尽管甲烷治理相对复杂,因其来源多样。能源生产和农业生产两大主要方面各占约50%。在农业生产中,甲烷排放主要源于畜禽粪便(4%)、畜禽消化道(21%)及水稻生产等。此外,城市垃圾处理也是甲烷排放的重要来源。因此,未来甲烷治理需能源行业持续努力,同时农业等非传统领域也需采取重大举措。

环保督察现已覆盖农业领域,关注城市废物排放、垃圾处理及畜禽粪便管理等问题。过去,沼气项目曾旨在解决农村能源短缺与家居卫生问题,但随着电力普及与价格稳定,沼气项目逐渐被边缘化。然而,当前沼气技术与设备企业面临转型机遇,集体治理沼气与畜禽粪便成为新商机,旨在有效减少甲烷排放。

2、经济政策在气候治理中的作用

在中国,环境政策与气候政策的初期显著特征是对行政手段的高度依赖,这种手段往往倾向于“一刀切”的做法。然而,2021年的能源危机,特别是电力短缺与煤价飞涨现象,促使我们对节能减排领域的行政手段进行了深刻反思。当年,由于电力供应紧张,多地不得不在6、7月份实施拉闸限电措施,甚至影响到东北地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务院在2021年10月份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提出了多项应对措施,旨在深化能源市场改革,强化产销衔接,并扩大电价浮动范围。尤为重要的是,会议强调了避免重蹈“运动式减排、减碳”的覆辙,避免对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冲击。

分析电荒背后的原因,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长三角地区主要受能源双控政策影响,年中即出现超标情况;珠三角则因西电东送受阻,特别是云南旱情导致的发电能力下降及高耗能产业扩张,使得电力供需失衡;东北地区则因煤价飙升,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严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长三角地区的“运动式减排”现象尤为突出,一旦指标超限,地方政府便迅速采取拉闸限电措施,这不仅对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也严重损害了节能减排政策的声誉,使得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解决方案为破解这一困境指明了方向。

当前,中国的气候政策体系被概括为“1+N”模式,其中“1”指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这是一份具有深远意义的文件,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紧密相连。该政策的核心在于反对运动式减排与减碳,提倡建立长效机制,以避免对经济造成剧烈冲击。长效机制的关键在于其温和性与低社会成本,它要求环境执法具备稳定性、法治性与自觉性。当前,虽然已有环境法、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气十条”等政策措施,但环境执法仍面临执行不力的问题,导致运动式执法与突击检查成为常态。然而,这种方式并非长久之计,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将环境监管责任从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使其成为日常性工作的一部分。

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避免运动式减排与减碳所带来的高昂社会成本。过去,环保督察往往导致大量企业关停,尤其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这对经济发展构成了重大打击。因此,我们需要转向经济政策,以替代传统的行政手段。

经济政策在降低社会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例如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使各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趋于一致,从而实现以最低成本达成减排的目标。碳交易市场之所以被视为实现环境目标的有效手段,不仅因为其目标明确,更在于它能以最低的社会成本达成这些目标。当社会成本降至最低时,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也相应减小,从而更容易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因此,推动碳交易市场等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构建长效的环境治理机制、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政策主要可划分为两大类:价格类政策与数量类政策。碳交易政策属于后者,其核心在于政府虽不直接了解企业的减排成本,但明确减排目标,并据此将一定量的排放许可分配给各排放企业。鉴于不同企业的减排边际成本各异,碳交易市场允许这些排放许可进行交易,从而促使减排边际成本最终趋于一致,实现以最低社会成本达成减排目标。在此机制下,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将承担更多减排责任,并通过出售多余排放许可获得收益,而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则可选择购买排放许可以减少自身减排压力。

价格手段主要包括补贴与税收两种形式。就补贴而言,尽管其成功案例较为罕见,但可再生能源补贴却是一个相对成功的典范。这类补贴不仅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且在适当的时候及时退出,避免了长期依赖与资源错配,这是衡量补贴政策成功的关键标志。事实上,许多行业的补贴政策难以顺利退出,导致问题累积、漏洞扩大。这往往源于补贴设计的初衷与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不足,形成了错误的补贴政策导向,最终往往以政府强制退出而告终。

相比之下,税收政策则展现出更为稳健的特性。税收作为一种惩罚性措施,其设计初衷在于遏制不良行为。补贴政策有时可能无意中鼓励了“坏人”的行为,比如通过扩大生产以获取更多补贴,而税收则直接针对污染或不良行为征税,确保“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得以实施。不过,税收政策的制定要求政府对企业边际减排成本、边际效益等信息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以确保税收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基于这种信息制定的税收政策,能够更为精准地引导企业行为,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我个人更倾向于税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工具之一,尽管当前中国气候政策的主流是碳交易体系。我认为,在未来,碳税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鉴于近年来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实际挑战。初期设立的7个碳交易试点,经科学评估,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理想状态。随后,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也被多次推迟,最终于2021年启动,并首批纳入了约2000家火力发电厂参与交易。根据“十四五”期间的规划,碳交易市场将逐步扩展至钢铁、水泥等其他高排放行业,但总体目标仍局限于4000余家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实际拥有5000万余家企业,其中可能有一半存在不同程度的排放。鉴于如此庞大的企业基数,将所有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显然不现实。因此,即便是设计碳交易市场的专家也普遍认同,对于小型企业而言,实施碳税可能更为适宜。

欧盟目前正推进边境调节机制,尽管当前仍处于第一阶段的数据收集阶段,但基于防止碳泄漏的初衷,该机制未来势必会扩展至覆盖所有产品。届时,若中国产品出口至欧盟,将面临依据其碳足迹征收的碳关税,其税率将与欧盟碳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回顾欧盟碳市场,去年三、四月份时,碳价曾高达每吨二氧化碳90欧元,而近期已回落至约70欧元。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几乎处于零成本状态,即排放免费。中国国家级碳市场仅在履约期偶尔出现交易,价格大致徘徊在人民币50元左右。然而,一旦面临70欧元的碳成本,所有化石能源行业将承受巨大冲击。

但更重要的是,当前的碳交易市场难以有效应对碳关税的挑战。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必须证明其在中国境内为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已支付了相当于70欧元的成本,方可免除欧盟的碳关税。这种边境调节机制,相较于贸易战时期美国对中国征收的关税更为复杂且合理。若企业在国内已承担70欧元的碳成本,则无需再向欧盟缴纳关税;若仅支付了60欧元,则需补缴差额。鉴于此,未来在贸易环节,中国政府或将采取创新策略,确保不向欧盟支付额外关税,而是选择在国内自主征税,并将税款用于国内发展。这一趋势可能促使小企业和贸易环节均纳入碳税体系,最终形成碳交易与碳税并行的混合体制。长远来看,我预计在未来15年内,中国或将全面转向碳税制度。

碳税之所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政策工具,主要源于其双重红利的特征。首先,通过征税纠正市场失灵,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外部性,提升市场效率。其次,碳税收入可用于抵减其他扭曲性税收,如劳动所得税或增值税,从而进一步减少市场扭曲,提高要素市场的效率。这种税收转移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还能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环境友好型政策的实施。

2023年在迪拜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由德国倡议的“气候俱乐部”正式成立。这一举措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尤为深远,因为中国过去的主要出口市场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等,这些市场对中国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若欧盟实施碳关税政策,中国企业或许能通过产品调整增加对日本、澳大利亚等地的出口以应对。然而,气候俱乐部的成立则彻底改变了这一格局。该俱乐部涵盖了G20所有成员国,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10多个发展中国家,共计37个国家,其碳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30%。这意味着,气候俱乐部可能作为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向中国征收碳关税。

具体而言,若气候俱乐部内部设定每吨二氧化碳排放需支付50美元的碳价格,则向该俱乐部任何成员国出口产品均需承担这一成本。此举将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碳价标准,与欧盟仅覆盖部分市场的做法截然不同。随着日本、美国的加入,全球主要市场都将实施碳关税,这将从产业链下游开始倒逼全球形成统一的碳价格体系,其影响极为深远。

对于中国而言,这一变化将极大地影响能源结构和产业产品结构。长期以来,尽管我们一直在努力调整能源结构,但进展缓慢。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主要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价格激励机制。一旦全球碳价格形成并上升,将推动中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加速转型。

最终,所有问题的核心都归结为成本效益的比较。若成本效益显著提升,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鉴于市场逐利的本质,当前大量投资涌入新能源领域,正是基于其未来的预期收益。若火电厂需为每吨二氧化碳排放支付高达50美元的费用,它们无疑会将资金转向新能源领域,从而极大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这一转型不仅对中国影响深远,对全球气候行动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我认为,经济政策也是推动社会公正转型的必要手段。尽管存在多种转型路径,但公正性应成为我们选择路径的重要考量。遗憾的是,过去我们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如关停并转等方式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这种做法在“十一五”期间尤为显著,虽然成功实现了能源强度下降20%的目标,但主要手段是关闭了大量的小钢铁厂、小火电厂及小水电站,这些多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在此过程中,大中型国有企业因市场空间的释放而相对受益,并获得了国家节能减排的大量扶持资金,用于安装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然而,这种转型方式显然缺乏公正性,不仅加剧了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之间的不平衡,也违背了政府扶持民营经济的初衷,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打击。

相比之下,经济政策在推动转型时展现出了更高的公平性。它不受企业所有制形式的限制,而是基于排放量来实施收费,这使得那些环保表现优异的民营企业即便在缴纳费用后也能继续正常运营。从国家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民营和小微企业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它们在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从效益与公平双重维度出发,我们应当反思并调整当前的环保政策,避免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造成不公正待遇,确保所有企业都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参与低碳绿色转型。

森林碳汇

关于森林碳汇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2022年4月,解振华特使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气候行动包含三大关键内容:1+N政策体系、能源转型和森林碳汇。其中,森林碳汇被视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面对2060年碳中和时可能剩余的20至3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森林碳汇能否承担如此重任仍需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我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仍然充满希望,中国在人工造林方面的卓越能力在全球发展中国家中独一无二,且未来潜力巨大。

具体而言,潜力来源于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外延扩大再生产,即继续扩大造林面积。但此潜力相对有限。当前,中国森林碳汇量约为8-9亿吨,即便再增加4%-5%的面积,也仅能额外吸收不到1亿吨二氧化碳,这与20-30亿吨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内涵扩大再生产,即提升森林质量。尽管中国在全球绿化方面贡献显著,但森林的蓄积量增长并不显著。与全球平均每公顷137立方米的蓄积量相比,中国仅为80立方米(乔木林约为92立方米),存在显著差距。若能将中国森林的蓄积量提升至世界平均水平,即从当前的80立方米或乔木林的90立方米提升至130立方米,则森林碳汇量有望接近翻倍。在此情境下,即使保守估计,中国森林碳汇的年度增量达到15亿吨完全可能。

三是产品市场替代。森林资源会面临自然衰败、火灾、病虫害等风险,导致碳释放回大气中。因此,为实现长期固碳,需发展长期固碳的林产品产业。家具和现代木结构房屋是最常见的有长期固碳能力的林产品形式。若提升木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尤其是农村住房向木结构转变,将显著减少碳排放。以美国为例,其独立住宅几乎全为木结构。若中国能提升单位面积蓄积量至世界平均水平,并增加木材在家具、住房等长期固碳产品中的使用,可轻松替代三分之一的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每年可减少约9-1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基于保守估计)。结合森林碳汇的自然增长,总减排量可达25亿吨左右,与丁院士提出的20-30亿吨目标相吻合,从而有效实现碳中和。

当前,尽管在体制政策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关键障碍,导致单位蓄积量未能有效提升。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砍树即破坏环境”的误解,已经对林业发展造成极大困扰。在中国,超过50%的林木为商品林,生产者依法享有砍伐的权利。然而,在现行体制下,砍伐行为需经政府严格审批,这导致许多地方对砍伐申请持谨慎态度,甚至不敢批准。这一状况严重阻碍了私人投资者的进入,特别是那些具备专业特长的投资者,进而限制了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因此,单位面积蓄积量难以提升,森林质量低下。

不合理的体制与政策环境,加之政策稳定性的缺乏,使得林业从业者难以获得稳定收益,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的竞争力下降,面临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自2008、2009年以来,中国木材产量增长停滞,而木材销售量却持续攀升,其增量主要来自进口木材,目前进口比例已接近60%。这一趋势凸显了提升国内木材生产力的紧迫性。

此外,国际压力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中美协议中明确双方需共同努力防止森林减少。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木材进口国,承受着巨大的国际压力。大量进口木材源自热带毁林严重的国家,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国际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改善现有的林业经营政策环境,鼓励私人投资者进入林业领域,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升森林质量和木材自给的能力。

未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将是关键一步。习近平主席近年来多次批示要深化这一改革,旨在将更多林地分配给农民,并赋予林业生产者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当前,各省份正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取消对生产者经营自主权的限制。我们有理由相信,若这些改革措施得以有效实施,未来十几年内,中国将有望迎来一个活跃的木材经济时代,森林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北大国发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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