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24年“领导力评估”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也是学校综合实力领先、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A类一级学科,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商科教育国际认证,综合实力进入全球商学院前1%的行列。
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依托武汉大学丰厚的人文底蕴、深邃的学术思想、广阔的校友资源和优美的珞珈山水,汇各界管理精英, 聚中外知名学者,将经济与管理学科交叉融合,构建出具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
为帮助有意参加202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优秀管理者,了解武汉大学EMBA项目特色,特邀请参加“领导力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4.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学历或学位符合如下条件之一(截至2025年9月1日):
(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及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评估流程
评估包括背景评估、职业能力评估及综合能力评估等环节。具体流程为:个人申请——学院初审——邀请确认——提交背景材料——背景评估——职业能力评估——综合能力评估——结果公布
1.个人申请
领导力评估安排如下。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安排集中评估批次,其余评估批次待通知,敬请申请者关注。
请申请人根据评估安排,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背景、所获奖励等)。
2.学院初审
武大经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人个人申请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评估,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人来院评估。
3.提交背景材料
申请人需根据申请填报情况,提前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在评估当天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提交;
(2)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供查验,复印件提交;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境外学历,为学历认证报告),提交;
(4)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单位盖章);
(5)考生诚信评估承诺书(详见附件二,签字扫描后上传);
(6)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若有),原件供查验,复印件提交;
(7)创业经历(若有),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股份协议、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或员工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交;
(8)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军队团以上授予的奖励等(若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供查验,复印件提交;
(9)以下职业资格证书(若有),需提供证书原件供查验,复印件提交: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特许公认会计师、中国精算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证书。
申请人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真实性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资格。
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获得重大荣誉的申请人,如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者,可直接获得“评估”资格;所在单位被认定为地级市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企业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评估”资格。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对应项目填写内容,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
4.职业能力评估
采用“人-机”形式进行职业能力评估。
5.综合能力评估
采取多对一的形式(即3-5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和1位申请人),以中文方式进行访谈交流,全面评估申请者的表达能力、管理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每位申请人约10-20分钟。
专家组将依据专业判断,围绕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访谈表现等,对申请人的综合领导力进行评价,并提出职业发展咨询建议。
6.评估结果
评估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武大经管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以邮件形式将评估结果发送给申请人。其中,素质较高、各方面表现出色的申请者将获得EMBA项目中心签章的领导力评估“优秀”证书。
获得优秀证书的申请人,若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EMBA项目,统考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三、其他事项
1.凡报考我校2025级EMBA的申请人,均须参加初试及复试;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请申请人谨慎辨别各类宣传信息,不要轻信机构或个人的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若教育部2025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武汉大学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4.本通知内容如有变化,我院将及时通知并以后续内容为准;
5.“评估”安排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最新通知为准。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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