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06-14 14:01 浏览量: 3828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其他原则: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对象为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21级及以后学生按照最新《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转专业工作只在每年秋季开展。

投档单位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投档单位为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地方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

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特殊限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不能转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相关专业互转;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由转出、转入及国际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只能在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类型中互转。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4.择优原则:依据学院各专业生师比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各专业转入的学生。

二、转专业人数计划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本次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可转入学生人数31人(详见表1)。

表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可转入人数(人)

三、成立经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彭卫、孙浩

副组长:张冀新、余贞

成员:李文新、夏露、刘洋、张健威、王俊、余凌、王利军、孙照勇、马晶、周兵兵(19国贸2班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方案公布。学院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含可转入人数、选拔形式和内容等)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学生申请。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必须经所在学院及转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还需经国际学院签字盖章)提交,同时提供所在学院盖章的学生本人成绩单,一并提交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文科楼B801,电话59750550董老师)进行报名。

拟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学分绩点原则上不得低于2.5分,低于该标准的学生,如有相关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可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科竞赛赛事以教务处下发的《湖北工业大学2022年度学科竞赛赛事一览表》为准。

3.学院初审。经管学院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2年6月23日将《申请转入学生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4.学院考核。学院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最终确认的具有参加转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具体考场在文科楼B座4楼各教室(有电梯)。

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

5.结果公布。学院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日。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结果上报。学院于2022年7月5日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办将名单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教字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7.学籍变更。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学生在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编辑:田薇

(本文转载自湖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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