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动态】经济管理学院召开“我的消费可维权”消费教育培训宣讲会
为提高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健康、科学、理性消费,有效地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正确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经济管理学院于10月27日下午13:30在经济管理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我的消费可维权”宣讲会,本次消费教育培训宣讲会邀请了抚顺市消费者协会刘峻老师进行宣讲,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班级主要干部参会。
会议伊始,由贾蔚院长向参加本次宣讲会的学生干部介绍此次宣讲会的重要性,在人人都是消费者的时代,消费变革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在出现法律问题的群体中大学生更是占有不小的比例,希望通过此次宣讲会可以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并在刘峻老师宣讲前,抚顺市消费者协会与我院进行了授牌仪式,我院荣获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称号。
接着,刘峻老师进行消费教育培训宣讲,宣讲内容从树立正确消费观、校园贷的危害、消费欺诈的处理方式以及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等七个方面进行展开。刘峻老师以“魏姝信郑袖,掩袂对怀王”的典故引出一个个发生在身边鲜活的案例,提醒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要盲目冲动消费,养成科学理性的消费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独立思考的能力。
会议过程中,刘峻老师屡次抛出问题引发同学们进行思考,同学们时而争先恐后,时而齐声地回答使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最后,刘峻老师将孔子的一句话送给同学们共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祝同学们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并以此结束了本次的宣讲会。
宣讲结束后,抚顺市消费者协会的三位老师、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及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进行了合影留念。此次宣讲会的开展有效引导了同学们培养成熟的消费认知,使其明确了消费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同学们树立正确消费观和维权意识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相信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可以做到理性消费,及时维权,从而在成长的道路上更好地把控人生方向,赢得未来!
END
撰稿人:杨雨琪/ 于岳鑫摄
校对人:李英华
审稿人:骆圣坤
编辑:新媒体中心 张可
责编:新媒体中心于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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