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推免】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2-09-17 09:45 浏览量: 1861

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1.学术学位: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税务学、统计学(02700)、民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应用数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

2.专业学位:保险、新闻与传播。

二、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与录取

(一)申请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如有)。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或238)。

(二)复试

我校接收推免生具体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以及所具备的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拟录取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其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待其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不予取消。

(四)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jlufe.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将取消入学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研究生录取资格。

3.学制、学习形式、学费与统考生相同。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年至少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见《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咨询及申诉

1.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传真):

0431-84539140;

0431-84539149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zb@jlufe.edu.cn)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2.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0431-84539030

3.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来源: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本期编辑:安文静

责任编辑:陈雪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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