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在线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重要事项的通知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1-02-25 19:14 浏览量: 257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究〔2021〕3号)已于上学期末发出,为确保我校新学期为期两周的在线研究生教学正常工作秩序,特此对相关重要事项再次提醒,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统筹做好相应工作部署,通知本单位全体教师和学生提前知晓。

一、主要时间节点和教学工作安排

1.3月1日-12日,学生暂不返校,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为期两周的在线教学。3月15日起,恢复线下、线上同步的教学活动。

2.3月1日起,各培养单位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课程免修、课程重修、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审批;3月5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的报送与存档工作;3月5日前,完成预毕业研究生毕业成绩的审核与报送工作。

3.3月13日-14日,在境内非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分批返校;符合国家、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境外生可同批返校。各培养单位按正常流程办理学生注册、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等事项,学籍异动事项在系统上的审批工作可提前于3月1日起进行,线下离校、复学手续待学生返校后及时补办。

4.3月19日-21日,组织第一学期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选修课等课程的缓、补考工作;3月23日(星期二)下午,组织英语公共学位课程的缓、补考工作。各培养单位制订具体缓考、补考和监考计划,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5.3月19日(周五)的教学活动调整到3月28日(周日)执行。

6.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第二学期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各环节工作与时间节点,依照往年基本不变。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线上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应做好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及拟送审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工作。对于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如受疫情影响,各单位可采用远程视频等网络方式完成。具体安排以第二学期初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1.确保3月1日-12日期间的在线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各培养单位务必确认已做好以下工作:(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已确认所有课程的境内外学生名单完整准确、已通知所有教师相关开课信息,学生已确认本人课表准确。(2)任课教师已做好在线教学准备,提前与班级同学做好充分沟通,建立课程群,要求学生100%入群;提前完成上传教学课件、作业、学习资料等工作。(3)各培养单位已做好特殊类型课程教学预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培养单位开设课程中若有实验等线下教学环节,可利用虚拟仿真平台组织学生学习;若有专业技能类、实验实践教学等无法实施在线教学或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培养单位应做好返校上课的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补课,确保师生返校后的课程总学时和教学进度安排。

各培养单位请于2月26日(周五)前将《华侨大学研究生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须含课程群号/二维码、教学平台地址等)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组专家、研究生院领导开展在线教学抽查、检查工作,对未能正常开展在线教学活动的教师,将按教学事故进行认定;请各培养单位同时组织好本单位相关领导的线上听课。在线教学期间,各单位每周一上午应向研究生院报送上一周的线上教学质量总结报告及《华侨大学研究生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表》。以上两个材料请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hqu.edu.cn。

2.3月19日-21日期间的缓考、补考工作,按各培养单位原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相应考试安排和组织方式,培养单位需提前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知晓,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报送缓考、补考成绩,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及送审资格审核。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3日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华侨大学研究生会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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