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擦亮”双眼,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陷阱!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2020-10-26 18:02 浏览量: 7336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联合治理,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明令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但是,在这种国家严防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不法机构为了获取暴利铤而走险,现实中仍存在“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多种不良“校园贷”陷阱继续坑害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媒体调查发现,“校园贷”有关的诈骗在2020年上半年又出现了高发的情况,通过在多个社交软件平台搜索“校园贷”诈骗的关键字,便出现大量用户反映受骗的经历。经梳理,当前不良“校园贷”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陷阱:

01

“注销校园贷”是场骗局借注销之名向大学生行骗

近期,全国多个地方出现了“注销校园贷”新骗局,不少在校以及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影响非常恶劣。有研究机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负面舆情信息共计28.8万余条,其中涉及注销校园贷的骗局接近9.3万32.14%。据了解,“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记录的,骗子会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记录的,骗子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由于骗子能够准确说出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甚至消费记录等隐私信息,容易让学生放松警惕,有的骗子还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工牌等信息向学生展示以获取信任,导致学生最终将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骗子的个人账户中。

如据媒体报道,2020年10月8日,江苏扬州的小陈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陈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9000元“校园贷”未还,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园*,如果小陈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虽然小陈在上学期间并没有借过校园贷,但是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丝毫不差,这让小陈很惊讶。对方提出只要按其说的操作,小陈的*记录就会注销,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影响。在对方的指导下,小陈向多个APP申请了*,最终申请到三笔总计65000元的*。随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分别转到三个陌生的个人账户里。小陈按要求操作后,对方又要他把下载的APP都删除。此时,小陈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把之前*的APP一一打开核对,结果发现一个下午就损失了6万多元

02

“套路贷”潜入校园

学生*容易还贷之路艰难

据媒体报道,大学生小李想买一部最新款的手机,于是通过QQ群转发的广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线上*平台。在提供了相关资料后,顺利办理了一笔5000元的*。因小李无法按期归还*,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短短6个月*从5000元增长到十几万元。由于害怕,小李瞒着所有人,直到恐吓短信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家门口也被泼上油漆,写上“欠债不还、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终,小李在父母的帮助下选择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一年内,“套路”了700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人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金额不实的借款合同,以审核费、保证金为由扣除先期款项,伪造资金银行流水虚增放款金额,并进行暴力追债。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该公司人员高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03

巧立名目逃避监管

“培训贷”“创业贷”等马甲层出不穷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2020年6月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披露,一些不法培训机构多以就业讲座、代理招聘等名义进驻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在面试或职业测评中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应聘学生先“*培训”,并以“培训完后可以在公司或者分公司甚至合作单位工作”“100%安排就业”“*免手续费、免利息、0首付”等说辞诱骗学生与其指定的第三方借贷平台签订“培训*”合同。其间,这些不法机构故意模糊本身经营范围,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隐瞒*风险,甚至与第三方借贷平台合作,违规向没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放款,最终造成学生不仅工作没有着落,还背负上了高额的债务,社会影响恶劣。

一要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

实际上,相关部门、业内并没有推出所谓的“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只要大学生借款后能够按时还清*,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大学生如果对个人征信存在疑问的,可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息服务平台或是拨打征信中心客服电话等官方渠道进行咨询。在接到自称*平台工作人员要求“注销校园贷”或类似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不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

二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务必做好前期工作。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深陷“校园贷”陷阱的基本前提,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理性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不盲目消费,不跟风攀比,要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学会对金钱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量入为出。如果确需申请*的,一定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向正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前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三要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

大学生应当主动学习有关金融方面的消费知识,尤其是要了解金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在大学生*方面的政策,提高对各种形式“校园贷”陷阱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借贷机构广告宣传中的“免费”“优惠”“打折”等内容要多留个心眼,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大学生还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也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被骗子所利用。

四要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工作,并由教育部、公安部作为牵头部门,持续对不良“校园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学生们如不慎踏入不良“校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园贷”诈骗的情形,应当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可通过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的“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里面的“举报通道”栏目如实进行登记举报、提供线索,或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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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转自 | 中国消费者协会

本期编辑 | 郭冰冰

责任审核 | 崔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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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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