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重要提醒!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2-01-09 12:45 浏览量: 1956

1月9日,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2022年1月7日18时至8日21时,天津市津南区新增20例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前2名感染者已转归确诊病例轻型,并经中国疾控中心确认为同一传播链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其他感染者均为2名确诊病例所在托管机构和学校的学生及家长。截至1月9日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15个,中风险地区81个。

建议重点关注区域

(出现新发核酸阳性检测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是没有被划为中高风险地区)

1.云南省安宁市、景洪市(12月27日)

2.陕西省渭南市(12月27日)

3.贵州省铜仁市(12月27日)

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阴市(12月28日)

5.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12月30日)

6.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12月30日)

7.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1月4日)

8.上海市(1月4日)

9.河南省商丘市、信阳市固始县(1月5日)

10.天津市津南区(1月8日)

本次天津疫情为我国首次本土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我省与天津市距离较近,人员来往密切,存在传播风险。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全省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健康提醒:

近期请密切关注涉疫城市特别是天津市发布的病例行踪轨迹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的变化情况,如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或者与病例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的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建议非必要不要前往涉疫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返回后应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管理并主动报备。

三、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请自觉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市民尽快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接种。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来源 | 冰城+客户端

责任编辑 | 新闻中心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葛格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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