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唯一一家!湖工大入选了这个名单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11-18 17:05 浏览量: 2772

近日,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公布了全国40家赋权试点单位名单。湖北工业大学名列其中,系湖北唯一一家

现行制度中,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实施方案》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为共同所有权人。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冬生说,学校主动对接湖北省“十大重点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科技人员使用学校发明专利实行零收费,成果转化采取“先处置,后备案”,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破解了教师知识产权、科研经费使用等难题,激发教师科研内生动力。湖北省技术交易所发布的一组数据中,湖北工业大学2016年至2019年技术交易额近5亿元,完成技术交易1378项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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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科发区〔2020〕273号

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科技厅(委、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办公厅(室):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试点单位完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 杨烨瑶,58884289

  

附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

科 技 部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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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

编辑:精卫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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