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院聘副院长选拔工作方案

湖北经济学院
2021-03-31 00:00 浏览量: 2793

做好学院副院长职位院内选拔工作,参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职位

副院长岗位1个(院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学历职称。博士研究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教学、科研水平,有基层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不满56周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三、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对该岗位有意向的同志,填写《岗位报名表》,向学院报名表达意愿,电子版发送至:kjxy@hbue.edu.cn。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名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3.教授委员会提议。个人档案核查无异议后,学院教授委员会综合考虑个人条件、民主测评等情况,讨论提出聘任建议。

4.研究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教授委员会的建议,研究作出聘用决定。

5.公示任用。在学院公告群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2:00时,联系人:汪凌燕,联系电话:81973749 。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湖北经济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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