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引才*”重磅推出

海南大学旅游学系
2019-03-07 10:20 浏览量: 4785

【MBAChina网讯】

一流学科建设靠什么?

靠的是高端人才

所以,海南大学再出新招!

重磅推出了

“引才*”

3月5日,海南大学正式对外发布《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海大党办〔2019〕5号)、《海南大学预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党办〔2019〕6号)和《海南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海大党办〔2019〕7号)等三个文件。

为什么要

出台这些文件呢?

文件出台背景

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迎来了一系列重大历史机遇,入选世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并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省委省政府也做出了“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重大决策部署和“1+2+X”海南高等教育战略布局,对学校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

学校主动适应新形势,顺应新要求,抢抓新机遇,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指示、落实“部省合建海南大学” “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奋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跨越发展。

人才是学校的第一资源,是学校创新发展的根本,在重大历史机遇面前,学校党委首抓人才工作,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增强引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国家级人才的引进力度,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学校重磅推出“引才*”。

引才*如此重磅

什么人才可以享受?

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亮点逐一看

↓↓↓

与海南省人才分类标准无缝对接,

充分享受海南省的引才政策和待遇

海南省为领军及以上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大师人才一般不超过200 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 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 平方米。人才公寓8 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 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 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大幅提高国家级人才的引进待遇,

首聘期年收入最高可达260多万元

为破解学校国家级人才匮乏的瓶颈,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步伐,学校将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国家级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精准引才,对引进的“四青”及以上国家级人才给予专门的人才津贴等待遇。

(一)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大师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15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5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和1名行政助理,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大师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20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400万元,另有安家费100万元;预计一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绩效等约30万元/年;首聘期年收入不少于(400万×0.8+100万)/5年+150万+30万=264万(税前)。】

(二)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9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4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和1名行政助理,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杰出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18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360万元,另有安家费70万元;参考二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绩效等约25万元/年;首聘期年收入不少于(360万×0.8+70万)/5年+90万+25万=186.6万(税前)。】

(三)学校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给予中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工资、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和60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含以学校名义争取到的国家和海南省配套人才津贴)。学校支持配备不多于3名科研助手(预聘教师),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备注:领军人才的人才公寓最高150平方米,按2万均价折算300万元,另有安家费50万元;参考三级教授工资和国家(地方)政策性津贴补贴及年底绩效等约20万元/年;首聘期年收入不少于(300万×0.8+50万)/5年+60万+20万=138万(税前)。】

二级单位还可根据本单位财务状况给予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内容详见《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标准与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海大党办〔2019〕5号)文件。

三、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科学研究力量,支持高层次人才学术团队组建,进一步发挥团队负责人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建立预聘教师制度。预聘教师的引进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主要以学科或团队负责人的意见为主,预聘教师的奖励性绩效也由学科或团队负责人自筹。具体内容详见《海南大学预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党办〔2019〕6号)文件。

进一步加大柔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为拓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学校出台了《海南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海大党办〔2019〕7号)文件。该文件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以任务为导向,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资源,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编辑:

(本文转载自海南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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