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话中也暗藏玄机,如何破解沟通中的“心机”?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2021-09-08 10:00 浏览量: 2597

在日常沟通中,我们常常会遭遇“会错意”的尬尴情况,不仅降低了沟通的效率,还会让对话双方感到不悦。然而,在企业的信息披露中,有时候会发生企业“故意”让听众“会错意”的情况,看似“实话实说”却暗藏心机。这其中有哪些秘密呢?

中欧会计学荣誉退休教授苏锡嘉在本期“苏氏漫谈”中,与大家分享了这些滴水不漏的回答背后的小“把戏”。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掌握了这些“把戏”,才能在沟通中与对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有一则传闻:某日有人敲门,房主开门后只见敲门的是一位陌生人。陌生人表示自己是楼下的邻居,并说:“我住在您楼下,房型和您的一样。现在准备要装修,想问一下您当初装修买了多少地砖?”房主回答:“我买了500块地砖。”邻居道谢后便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邻居又来敲门,房主开门后只见邻居十分困惑地说道:“我的房型和您的一样,为什么我买了500块地砖还剩下200多块?”房主一脸无辜地回答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也剩下200多块呀!”

一问一答,看似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结果却是南辕北辙、各生怨恨。想象一下你我就是那位邻居,面对一堆不知如何处理的剩余地砖,我们该责怪谁呢?

实话实说却暗藏心机,这不正是信息披露中常有人玩的把戏吗?

在这个案例中,没有半句谎话的信息披露却害人不浅。首先,不得不说邻居的问题确实没问好,如果问的是“买了多少,又用了多少”,想来钻空子也不容易。我认为,在和披露者交流中,问对问题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起点。

投资者在信息披露中一般都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披露者掌握主动,筛选出需要披露也愿意披露的信息。

但披露者有时候也会处于被动回答的地位:个人投资者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提问,也可以打电话或网上提问,但得到的回答通常比较简短且官腔十足。如果是机构投资者调研的提问,公司当然要慎重得多,毕竟市值管理离不开机构的配合。

最让公司坐立不安的提问来自监管部门。最近几年A股市场的监管力度显著加强,2021年前两个季度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向A股公司发出了560和994份关注问询函。监管部门的问询函经常挑战上市公司交易事项的合理性。

比如,2021年7月27日,深交所向奥赛康药业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解释为什么要用8.34亿元现金购买经营业绩有明显下滑迹象的江苏唯德康公司60%的股权。“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说明进行本次收购的目的,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面对交易所如此尖锐的提问,一些公司或虚与委蛇,或避重就轻,或闪烁其词……实在找不到说得过去的理由,就申请延期回复。例如2021年5月28日上交所对起步股份的年报披露发出监管问询函,公司居然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申请了7次延期回复。

信息披露的质量通常体现在公司对坏消息的态度上。好公司应该及时如实地向市场披露坏消息,但如何披露坏消息大有讲究。反话正说、大事小说、重事轻说都是信息披露常玩的把戏。

知名跨国公司飞利浦2011年遇到少见的巨额亏损,公司的年报上却振振有词:“2011年,全球尤其是欧洲的经济环境挑战重重并变幻无常,市场持续疲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重要业务仍然取得了良好业绩,并且全年实现了稳健的财务表现和现金流。同时,短期经营问题也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得到了快速有力的解决。公司在全球的120,000名员工充满了谋求发展、向更高目标奋进的热忱。”不知道实情的大众还误以为公司的业绩有所改善。

负责任的公司应该及时并如实地披露坏消息。要知道如果市场对坏消息有所耳闻,而公司迟迟不予披露,等到坏消息确认时,市场的负面反应往往将成倍上升。

信息披露的质量还体现在超出规定披露范围的自愿披露上。公司自愿披露的内容多集中在社会责任履行(如捐赠赞助)、战略规划、盈利预测、内部治理、可能的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领域。所有披露都是有成本的,如果披露有误更是得不偿失,企业为什么还要自找麻烦去自愿披露呢?

企业不惮麻烦,自愿多披露额外信息的原因无非有两个:降低融资成本和减少诉讼风险。

降低融资成本的不二法门是加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同感,自愿披露自己在一些重大社会事件中的努力和贡献(如赞助奥运或环保事件),无疑有助于树立公司是负责任的社会一员的良好形象。

而事先自愿披露公司的经营细节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在问题暴露后或可以大大减少公司的法律责任。毕竟,事先提醒过投资者和一味隐瞒市场,在法庭上获得的谅解是完全不一样的。

中国A股市场一向以强制披露为主,上市公司,特别是早期的上市公司,普遍缺乏自愿披露的意愿。近年来,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对自愿披露的重视也日益提高。

2020年,上交所对科创板公司颁布了自愿信息披露的指引,强调“自愿披露不是随意披露和任性披露,科创公司在自主判断和决策的同时,也需要遵循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可以预见,自愿披露在中国资本市场也将逐渐成为上市公司争取投资者好感的利器。有点令人意外的是,许多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请求目前并不容易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我猜想,拒绝批准背后的原因,应该是监管部门担心披露可能产生股价异动。

评价信息披露质量还有一个更为直接明了的办法:好公司会尽量把复杂的事情说得简单易懂,而问题公司则喜欢把简单的事情说得云山雾罩。

当年的安然就是用专业人士都难以看明白的众多“特殊目的实体(编者注:Special Purpose Entity,为了特殊目的而建立的法律实体)”隐瞒了大量债务。在隐瞒真相的同时,安然又在年报中大言不惭地宣传自己的公司价值:尊重、诚实、沟通(倾听)和追求卓越。

要知道,投资者在意的是披露(我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事)而不是宣传(我告诉你我想让你知道的事),而公司擅长也喜欢做的却往往是宣传。从事信息披露工作的人员当引以为戒。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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