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力量 | 廖媛红副教授接受央视农业农村频道采访,谈疫情下我国粮食收储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04-01 17:19 浏览量: 2755

近日,我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廖媛红接受央视农业农村频道(CCTV-17)采访,解析了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我国粮食的收储问题。该节目在3月28日晚9点央视农业农村频道《乡村振兴资讯》特别节目:《2020特殊的春耕——粮食保卫战》中播出。

廖媛红认为,新冠疫情短期上对我国的粮食收储造成了一定的挑战,但是长期来讲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机遇。她表示,如果进一步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加快推进最低收购价,从托市型向托底型的转型,能够给多元主体市场化收购留出更大的空间。同时还要培育和发展粮食流通主体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提高未来整体粮食的流通效率。一个方面应该鼓励这种中小型的流通主体,提高它的技术和经营水平,调整经营思路,让他们发展成为特色化、专业化经营的服务商。另一个方面,可以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主体或流通企业进行战略调整,不断做强做大,提升它自身的影响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对于在当前全球性疫情和部分国家有蝗灾发生的背景下,部分农民可能会预期粮食价格有上涨空间而产生惜售心理。对此,廖媛红表示,销售产品的时机和价格,不光要从收益的角度去考虑,还要考虑成本和风险,因为风险和收益往往是对等的。对于现在不想销售粮食的农民一定要加强仓储的管理,防止粮食的霉变。她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帮助他们跟有仓容条件的或者是仓储设施的合作社、经纪公司等进行联络,通过粮食银行的形式帮助农民存储粮食解决农民们的困难。

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卖粮难的现象,她指出,订单种植、订单收购或者是土地托管方式是缓解农民卖粮难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也是我国粮食种植、收储环节发展的一个趋势。建立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比如引导粮食的收储、销售和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社等,这些新兴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对接,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代储代购,还有代加工等,并为他们提供资金、技术、咨询等服务。也可以与贸易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形成产业联合体,开展全产业链的经营。同时还可以鼓励引导粮食企业通过基地建设,订单种植等方式与小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的增收。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两点问题。

第一是要完善合同制度,确保粮食订单或者是土地托管合同的履约,建立完善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比如要加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然后要规范合同的格式和内容,政府部门也要加强订单管理,保障农民的利益。第二是要培育主体,扩大粮食生产和订单的规模。不管是订单销售还是托管,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产生规模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小农户就需要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以及专业基地的带动。廖媛红强调,加强上述主体的培养非常重要,需要一定的方式引导小农户在一定的基础上合理地去扩大生产种植的规模。

编辑:陶晓燕

(本文转载自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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