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12-08 00:00 浏览量: 2580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人〔2014〕7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通过电话、邮件和短信等形式,已经多次告知相关EMBA学员,并做了相应的清退处理措施,如仍有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学员,请务必在2015年12月20日前办理退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阅读附件一的通知文件,领会通知精神;

2、在2015年12月20日前填写附件二的退学表格前两栏(学生栏、退学原因栏);

3、学生本人请务必在表格中签字;

4、签字扫描件回复邮箱,签字后的退学表格原件快递回学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2281900

电子邮箱:bjyd_emba@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经管楼202,100876,EMBA中心(收)

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08日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研究生退学登记表

附件三:公告

(如果因网站原因无法打开附件,请致电010-62281900索取)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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