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03-26 09:30 浏览量: 1268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如下。

温馨提示:文中所涉及全部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坚持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各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范英、郑海涛

副组长:郝金星、秦中峰、牟晖、高超

成员:白明、李亚帅、闪四清

秘书:盛穆彤

2、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学院MBA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的MBA招生复试工作。MBA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秦中峰

副组长:李亚帅

成员:梁娜、赵颖秀、潘磊、王明媚、叶雪、张亚丽、刘茜、刘庆日、李飞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本专业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建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资格线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注:复试录取过程中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变化,以最终拟录取人数为准。《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场安排详见附件1。

(二)复试要求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提前做好准备。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复试方案及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总体安排及流程

复试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和3月31日两天,考生须按以下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复试。

(一)填写北航MBA考生服务系统

1、考生须在3月28日9:00前登录考生服务系统(http://mbacss.buaa.edu.cn),注册、填写本人信息、上传附件,并选择面试安排中“2024年入学北航MBA复试”点击“立即报名”。考生服务系统材料将作为面试环节考官参考材料,请认真及时完成,考生服务系统填写说明详见附件8。

2、2024年北航MBA夏令营综合考核获得“优秀营员”的复试考生无须填写。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材料清单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3下载);

(2)北航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下载);

(3)一志愿复试通知书(2024年3月23后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学历硕士”条目下的“复试资格查询”下载,无须盖章。http://yzb.buaa.edu.cn/);

(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现实表现材料(附件5下载);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6下载);

(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档案未在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9)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书、专家推荐信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关于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要求。所有考生于2024年3月28日9:00前将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通过以下二维码提交至坚果云。

2、关于现场提交纸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安排。所有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复试期间,将纸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按照第1-9项顺序装订)提交至面试候考教室。

3、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待复试结束后及时补交,未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缴纳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按照学校规定,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

(1)缴纳时间:3月30日9:00前

(2)缴纳方式: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财通·校园付(网址https://www.cc-pay.c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使用手机号注册账号,登录后在“教育缴费”-“008学院复试费”,输入缴费码(008考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四)复试时间和内容

1、复试时间及内容

(1)复试考核时间:2024年3月30日和3月31日两天

(2)复试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内,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3)复试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

(4)复试科目及分值:复试满分130分,科目及分值构成如下。

2、现场报到及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1)现场报到(复试考生身份核实并填写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及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3月30日9:00-10:30

(2)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具体详见附件1)

(3)携带证件:复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方式:闭卷笔试,题型为论述题

(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参考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编著:中央宣传部,出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6)请考生8:30前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含)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3、复试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能力、英语听力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面试时间:3月30日下午-31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3)面试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具体详见附件1)

(4)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

(5)面试携带证件及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全套纸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详见“五、复试总体安排及流程(二)复试资格材料清单”)

六、拟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20分;英语听力口语考核满分10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将加分计入总成绩。

2、拟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且复试成绩达到78分以上(含78分)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夏令营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复试专业能力成绩、复试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有名额追加,学院将依照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得分低于78分)。

(2)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 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例如培养协议或毕业证书等。

(5)提供虚假信息。

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将于4月7日前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em.buaa.edu.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buaa.edu.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培养协议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均须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具体规定见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网址:http://yzb.buaa.edu.cn/info/1003/2901.htm)相关内容。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均须考生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培养协议模板(详见附件 7)。

提交时间:2024年4月8日-12日

提交方式:顺丰标快/顺丰特快(不收顺丰同城急送、闪送等)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A604,北航MBA教育中心,010-82317578。

九、其他

1、我院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的联系电话是010-82338717,电子邮箱yanjiaowu@buaa.edu.cn,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接待电话010-82317637。

2、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3、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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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晨赫

(本文转载自北航MB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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