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中心召开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权重专题研讨会

教育部学位中心
2021-09-18 14:59 浏览量: 3574

根据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整体安排,99日和10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召开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权重专题研讨会,邀请全国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出席。金融教指委秘书长赵锡军,应用统计教指委秘书长赵彦云,税务教指委秘书长童锦治,国际商务教指委秘书长赵忠秀,保险教指委秘书长李晓林,资产评估教指委秘书长马海涛,审计教指委秘书处负责人刘铮、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处长李明书,社会工作教指委秘书长刘能,体育教指委秘书长池建、副秘书长胡斌,汉语国际教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钟英华,应用心理教指委秘书长谢晓非,翻译教指委秘书长赵军峰,新闻与传播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高晓虹、秘书长谢新洲,出版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张志强,文物与博物馆教指委委员刘毅,建筑学教指委代表周政旭,城市规划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吴唯佳、秘书长卓健,兽医教指委秘书长李祥瑞,风景园林教指委秘书长李雄,林业教指委秘书长张志强,医学教指委副秘书长崔爽、护理分委员会召集人尚少梅,药学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陆涛,中医、中药学教指委秘书长张立平,旅游管理教指委秘书长白长虹,图书情报教指委委员卢小宾,工程管理教指委副秘书长张伟,艺术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周星、秘书长丁凡、副秘书长宋慧文、戏剧戏曲与广播影视分委员会召集人宫宝荣、音乐舞蹈分委员会召集人王伟、美术设计分委员会召集人何洁、委员陈琦、专家宋飞、王海洲等40余位专家出席会议。医学教指委秘书长段丽萍、农业教指委秘书长李健强通讯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学位中心主任黄宝印、评估顾问林梦泉、质专处处长李恒金、副处长韩菲以及质专处李硕、张瑾、夏彩云、宋国香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恒金主持。

黄宝印指出,今年是我国专业学位实施30周年,首次开展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时机正好、意义深远。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1991年开展以来,走过了三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数已占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60.8%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努力做好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责任重大。要紧紧围绕教学质量、学习质量、职业发展质量,聚焦立德树人、突出职业道德,聚焦培养质量、强化特色定位,聚焦行业需求、强调职业胜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增添新动能。他强调,指标权重设计是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的重要环节,要坚持协商性、一致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四性”原则,充分依托教指委、依托专家,充分协商,形成最大限度的共识;充分体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理念和指标体系基本原则,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专业学位有关政策要求和专业学位发展趋势,发挥正确引导作用;要充分体现科学性,指标权重设置要注重整体性、严谨性和合理区分度,既体现差异更注重协调统一。黄宝印对教指委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感谢,自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启动以来,从评估核心理念形成和指标体系构建到评估组织开展、权重设置和专家评价,都始终充分依托教指委大力支持,依靠专家集体智慧,这是专业化高质量评估、形成科学真实可靠评估结果的有力保障。

林梦泉介绍了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主要进展。评估启动后,历时5个月,通过数据标准、重复、属性、公示等八大举措,对35万条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清洗”,并反馈单位进一步核实;组织专家进行学理性研究、专业化设计,完成了问卷调查,回收率超过40%;研究建立负责任专家评议增强机制,不断提高专家评议质量。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信息复查、权重设置、专家评议、结果数据处理等重点工作。

韩菲具体介绍了指标权重设计思路和“四步四值”工作程序与方法。指标权重设置遵循“四性”原则,按照“四步四值”程序开展,即:第一步,结合指标体系设计考虑及前期调研意见,研究论证形成指标权重“初始值”;第二步,召开指标权重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研讨并最大程度达成共识,确定指标权重“参考值”;第三步,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权重调查,征求参评单位意见,形成指标权重“建议值”;第四步,统计分析,形成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指标权重“最终值”。

与会专家围绕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权重和相关工作展开充分研讨。专家对评估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次评估指标体系突出体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指标和观测点充分体现了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色,评估工作整体安排严、慎、细、实,评估各项组织工作井然有序。专家们认为,此次评估指标权重设置提出的协商性、一致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四性”原则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四步四值”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科学严谨,能够保证指标权重“最终值”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经过深入研讨,专家总体认同指标权重“初始值”结构,对教学质量、学习质量、职业发展质量三个一级指标的相对权重关系达成共识,对培养方案与特色、社会服务贡献、学生满意度、案例教学使用成效及开发建设等指标和观测点权重进行重点研讨,达成一致共识。会后,针对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与会专家提出了指标权重调整意见,并填写了“指标权重征求意见表”。

第一组与会专家

第二组与会专家

第三组与会专家

第四组与会专家

第五组与会专家

下一步,学位中心将在深入研究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设置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指标权重,形成指标权重“参考值”,并根据评估整体工作安排和权重设置工作程序,进一步高质量做好相关工作。

●●●教育部学位中心官方微信平台●●●

(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 | 质量监测与专业学位处

摄影 | 吴光

编辑 | 办公室

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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