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与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一起助力“法律新人”成长

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
2022-07-11 18:07 浏览量: 2964

近期,全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原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为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A证、考取研究生的59名法学专业学子颁发了3万元的“法律新人奖学金”。自2010年在法学院设立第一个社会奖学金起,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共发放奖学金30余万元。14年的合作,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为何持之以恒地与昆明城市学院一道鼓励“法律新人”,担当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了解下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的初心……

担当社会责任鼓励“法律新人”

“培养法学专业人才,不仅是高等院校的责任,也是社会其他法律共同体的责任,包括律师事务所。”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王琳律师说道。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起在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设立“法律新人奖学金”,旨在激励那些勤奋学习、努力拼搏、不忘初心的学生。王琳律师表示,奖励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和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是因为进入大学学习法律仅仅只是刚刚迈入门槛,而要真正成为法律人,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所以我们决定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学进行表彰;同时,还有一部分同学,他们继续深造,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我们认为也属于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样也应当给予鼓励。这就是设立“法律新人奖学金”的初衷。

全真模拟民事审判课程

王琳律师表示,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现昆明城市学院)的合作是多方面的,除了开设奖学金,最重要的是双方开展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学校进行理论培养,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培养,众济所每年都会吸纳一部分同学进入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实习,律所也会派出一些优秀的律师来学校开展模拟法庭以及实践指导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随着合作的深入,双方合作开发了《全真模拟民事审判》综合实训课程,按照整个诉讼案件实务流程设计教学内容;同时,开展“学徒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律所的资深律师作为导师开展实训指导,深化产学合作,推进协同育人。校所双方将携手并肩,在教学、实践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共建,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努力。

14年来,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与昆明城市学院双方围绕组建教学团队、开发实训课程、开展“学徒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设立社会奖学金、实习实训等内容,构建了联合设计培养方案、选派师资队伍、参与培养过程、推动就业的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创新合作机制,形成完整、有序的育人体系,为法学专业学生成长成才搭建了完备的实践平台。

形成“赶、超、比、拼”优良学风

作为设立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第一个社会奖学金的律师事务所,在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带动下其他9项奖学金进驻学校法学院。截至目前,累计颁发奖学金100余万元,受益学生达1000余人次。社会奖学金作为国家、省、校级奖励的重要补充,扩大学生奖励的覆盖面,鼓励更多的学生勤奋进取,在学生中形成了“赶、超、比、拼”的优良学风,有效地激励学生更加努力奋进,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产学合作单位已达41家,与合作单位实现人员互聘、合作开发课程、开展“学徒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事务性法官助理联合人才培养、非诉业务联合人才培养、开展学生全员一学期集中实习、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修订人培方案、旁听庭审、吸收就业等产学合作,把法律实务一线能力要求融入实践教学全过程,锻炼学生法律人职业思维与能力。

本期编辑:陈琛

内容来源: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 校园网

审核:高佛雁 陈琛

监制:党委宣传部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云南师范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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